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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银行业的垄断问题主要并不是由于处于寡占地位的国有银行实施限制竞争行为造成的,而是国家干预、管制的结果。传统的反垄断执法和司法对这种管制下的垄断无能为力,只能被动地等待银行业主管部门的自我觉醒,或者象民间金融危机之类事件发生之后才意识到问题的存在。竞争推进是各国竞争主管部门的实务工作者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竞争执法之外的手段。通过竞争性评估、引入竞争和培育竞争文化等竞争推进制度,将促进我国银行业的有效竞争和金融资源的分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