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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纠纷是以种子为对象而产生的纠纷,种子纠纷可分为非质量纠纷和质量纠纷两类。非质量纠纷是指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合同中有些条款履行不当而产生的纠纷;质量纠纷是指可能由种子质量问题造成蔬菜生产减收或绝收等事故而产生的纠纷。其中,非质量纠纷可以通过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调处解决,而种子质量纠纷因为需要对事故责任进行界定,专业性较强,事故处理相对比较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