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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信息时代下,随着网络多媒体技术以及其他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逐渐进入大数据时代。信息数据的高效共享和传递是大数据时代的基本特征之一,其为我国现阶段的公安侦查活动的情报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可能。在大数据背景下,公安综合情报工作要抓住基于,迎接挑战,才能实现技术上、现实上的双重突破。因此本文主要就大数据技术在公安综合情报工作中应用的特点和应用路径进行浅析。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 侦查活动 情报工作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9)09-0389-01
1、大数据时代公安综合情报工作的概念
公安部门是我国最主要的侦查部门之一,而侦查活动是司法活动的重要环节,通过侦查活动可以有效发现犯罪事实、还原案件真相,从而实现惩治罪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而侦查活动的本质是一种情报收集、整合以及分析、处理的过程。
随着互联网、物联网、移动网络多媒体终端技术以及其他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与传统情报工作的结合,人车电网技术与传统公安情报电网技术相结合以及射频技术的广泛应用成为公安综合情报在大数据时代下的新发展。相较于传统公安情报工作而言,大数据时代下公安情报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发生较大转变。信息数据的流动性和共享速度加快的同時,情报工作的存在形式从现实空间向网络空间延伸,如何利用互联网多媒体网络技术对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利用人车电网还有射频技术对公安情报进行捕捉逐渐成为公安情综合情报工作的核心问题。因此,深刻认识大数据给公安情报工作带来的表格,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实现大数据技术和公安情报工作的紧密结合,具有广泛而深刻的现实意义、法律意义及社会意义。
2、大数据时代下公安情报工作的特点
2.1信息数据量的增加和高效流动
根据我国网络管理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到6.88亿,互联网普及率已达到51%,即每两个人就有一名互联网用户。庞大的网民基数,使得各种信息数据在我国各个领域的渗透能力增强。
网络具有极强的开放性,网民可以通过各种终端设备在网络空间内发布并共享各种数据信息,其中也包含很多与公安部门工作内容相关的高价值情报信息。而传统的情报工作中,公安人员获取情报信息的途径较少,消息渠道较闭塞,获取的情报信息规模也较小。同时网络空间的信息共享特性也影响到情报工作有所影响,即信息的流动性提高了情报信息的利用效率和利用价值,公安部门可直接通过互联网将实现情报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流通,情报的获取速度和利用效率直接增加,比如在逃犯人在辖区外地区使用个人身份信息,公安机关可直接在本辖区内获得相应信息。
2.2情报信息的碎片化和强时效
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以及各种终端多媒体通讯技术的快速普及,传统的公安情报工作是以侦查人员为核心的职权实现模式,而大数据时代这一特征已发生改变,情报工作的实现形式已从单一的职权实现向多种类型共同实现转变,因此而更加碎片化,需要侦查人员对网络空间内存在的零碎的情报信息进行搜集和整合。同时又要运用大数据技术维护现实生活中的情报收集。
此外,由于网络媒体以及其他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现有信息数据更新速度较快,同类信息的更新和覆盖效率较高,并且在网络平台与现实生活中联动出现,呈现出现实与网络同步增长的趋势。网络中的相关信息可以联动到生活现实中来,网民之间的相互交流可以转化到现实当中去,这也是近几年利用网络媒体进行暴恐犯罪、民族分裂犯罪、极端宗教犯罪案件频繁的原因之一。
2.3情报结构多源化且多变
在网络空间内,情报信息以非结构化、半结构化以及结构化的形式存在,从信息处理难度上来说,结构化特征越强的情报信息处理难度越低,但由于网络信息的特征以及现实生活中现实技术的制约,很多情报是难以捕捉,具有多源易变的特点。
大数据环境下情报信息可以用图片、文本、音频、视频等单一非结构形式存在,也可以多中形式结合后的半结构形式存在,如图片结合音频、文字结合图片等,还有的情报在现实中独立而存在不依托于网络,这些信息具有完整的结构特性,可以准确并详细描述一事物,比如结合音像信息的文字、图片信息。对于结构化情报信息公安人员只需要获取并提取有效信息即可,对于半结构化情报信息则需要进行广泛收集和整合为结构化情报信息使用,而对于非结构化信息则需要分析各个单一信息间的关联性进行深度加工整合后才能使用。
3、大数据时代下公安综合情报工作发展应用思路
不可否认,大数据的相关技术促进了公安情报工作的发展与变革,在新时期,应当树立大数据思想,发展信息时代下的“大情报”工作思想。为此需要从以下四方面对公安情报工作进行调整和改进。
1)将大数据技术应用于现代公安综合情报工作,发挥网络多媒体技术的优势,结合情报工作实践经验,开创具有网络媒体特征的情报收集、整合、分析、处理、利用体制,实现大数据和情报工作的结合。同时,依托现实生活中的人车电网像以及射频技术对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情报信息进行捕捉,在信息时代公安综合情报工作要立足于现实与网络。
2)需要引入相应的专业人才,传统情报工作是基于现实的勘验、检查、检验等实地操作来实现,需要的是专业的技术鉴定侦查人员,而大数据背景下公安情报工作必须与网络多媒体技术结合,那么就意味着我们需要对情报工作人员配置进行调整。同时在传统的情报工作人员体制内,也要优化配置专业化的技术人员,以加强对现实中反应的情报进行有效侦查。
3)此外,大数据时代不仅丰富了公安情报工作的内容和形式,也使犯罪形式更加多样化,犯罪行为的隐蔽性也更强。为了保证情报工作的有效性,不能仅依靠公安部门,应当形成以公安等具有侦查权能的部门为核心,多部门联动的大数据下情报工作。
4)最后,在大数据时代下我们既要加强网络媒体的信息监督。网络媒体基于其开放性和隐蔽性,网民在网络空间内发言受到的限制较小,也因此网络空间内存在的情报信息极为混杂,为此要加强网络媒体的信息监督,在保证公安情报工作效率的同时增强对舆论的监督力度,适当限制社会犯罪率,从一定程度上减轻公安情报工作压力。又要利用大数据时代下的人车电网像以及射频技术加强对现实生活中公安情报的收集。要综合分析网络舆情与现实情报,统筹做好公安综合情报工作。
参考文献
[1]王媛媛,詹远,白涛.大数据环境下公安网络情报工作的变革与探索[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6, 29 (3):32-35
[2]王钧.公安大数据情报分析系统的建设现状与应用[J].纳税. 2017 (23):168
[3]彭知辉.论大数据环境下公安情报流程的优化[J].情报杂志.2016, 35 (4):15-20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 侦查活动 情报工作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9)09-0389-01
1、大数据时代公安综合情报工作的概念
公安部门是我国最主要的侦查部门之一,而侦查活动是司法活动的重要环节,通过侦查活动可以有效发现犯罪事实、还原案件真相,从而实现惩治罪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而侦查活动的本质是一种情报收集、整合以及分析、处理的过程。
随着互联网、物联网、移动网络多媒体终端技术以及其他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与传统情报工作的结合,人车电网技术与传统公安情报电网技术相结合以及射频技术的广泛应用成为公安综合情报在大数据时代下的新发展。相较于传统公安情报工作而言,大数据时代下公安情报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发生较大转变。信息数据的流动性和共享速度加快的同時,情报工作的存在形式从现实空间向网络空间延伸,如何利用互联网多媒体网络技术对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利用人车电网还有射频技术对公安情报进行捕捉逐渐成为公安情综合情报工作的核心问题。因此,深刻认识大数据给公安情报工作带来的表格,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实现大数据技术和公安情报工作的紧密结合,具有广泛而深刻的现实意义、法律意义及社会意义。
2、大数据时代下公安情报工作的特点
2.1信息数据量的增加和高效流动
根据我国网络管理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到6.88亿,互联网普及率已达到51%,即每两个人就有一名互联网用户。庞大的网民基数,使得各种信息数据在我国各个领域的渗透能力增强。
网络具有极强的开放性,网民可以通过各种终端设备在网络空间内发布并共享各种数据信息,其中也包含很多与公安部门工作内容相关的高价值情报信息。而传统的情报工作中,公安人员获取情报信息的途径较少,消息渠道较闭塞,获取的情报信息规模也较小。同时网络空间的信息共享特性也影响到情报工作有所影响,即信息的流动性提高了情报信息的利用效率和利用价值,公安部门可直接通过互联网将实现情报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流通,情报的获取速度和利用效率直接增加,比如在逃犯人在辖区外地区使用个人身份信息,公安机关可直接在本辖区内获得相应信息。
2.2情报信息的碎片化和强时效
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以及各种终端多媒体通讯技术的快速普及,传统的公安情报工作是以侦查人员为核心的职权实现模式,而大数据时代这一特征已发生改变,情报工作的实现形式已从单一的职权实现向多种类型共同实现转变,因此而更加碎片化,需要侦查人员对网络空间内存在的零碎的情报信息进行搜集和整合。同时又要运用大数据技术维护现实生活中的情报收集。
此外,由于网络媒体以及其他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现有信息数据更新速度较快,同类信息的更新和覆盖效率较高,并且在网络平台与现实生活中联动出现,呈现出现实与网络同步增长的趋势。网络中的相关信息可以联动到生活现实中来,网民之间的相互交流可以转化到现实当中去,这也是近几年利用网络媒体进行暴恐犯罪、民族分裂犯罪、极端宗教犯罪案件频繁的原因之一。
2.3情报结构多源化且多变
在网络空间内,情报信息以非结构化、半结构化以及结构化的形式存在,从信息处理难度上来说,结构化特征越强的情报信息处理难度越低,但由于网络信息的特征以及现实生活中现实技术的制约,很多情报是难以捕捉,具有多源易变的特点。
大数据环境下情报信息可以用图片、文本、音频、视频等单一非结构形式存在,也可以多中形式结合后的半结构形式存在,如图片结合音频、文字结合图片等,还有的情报在现实中独立而存在不依托于网络,这些信息具有完整的结构特性,可以准确并详细描述一事物,比如结合音像信息的文字、图片信息。对于结构化情报信息公安人员只需要获取并提取有效信息即可,对于半结构化情报信息则需要进行广泛收集和整合为结构化情报信息使用,而对于非结构化信息则需要分析各个单一信息间的关联性进行深度加工整合后才能使用。
3、大数据时代下公安综合情报工作发展应用思路
不可否认,大数据的相关技术促进了公安情报工作的发展与变革,在新时期,应当树立大数据思想,发展信息时代下的“大情报”工作思想。为此需要从以下四方面对公安情报工作进行调整和改进。
1)将大数据技术应用于现代公安综合情报工作,发挥网络多媒体技术的优势,结合情报工作实践经验,开创具有网络媒体特征的情报收集、整合、分析、处理、利用体制,实现大数据和情报工作的结合。同时,依托现实生活中的人车电网像以及射频技术对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情报信息进行捕捉,在信息时代公安综合情报工作要立足于现实与网络。
2)需要引入相应的专业人才,传统情报工作是基于现实的勘验、检查、检验等实地操作来实现,需要的是专业的技术鉴定侦查人员,而大数据背景下公安情报工作必须与网络多媒体技术结合,那么就意味着我们需要对情报工作人员配置进行调整。同时在传统的情报工作人员体制内,也要优化配置专业化的技术人员,以加强对现实中反应的情报进行有效侦查。
3)此外,大数据时代不仅丰富了公安情报工作的内容和形式,也使犯罪形式更加多样化,犯罪行为的隐蔽性也更强。为了保证情报工作的有效性,不能仅依靠公安部门,应当形成以公安等具有侦查权能的部门为核心,多部门联动的大数据下情报工作。
4)最后,在大数据时代下我们既要加强网络媒体的信息监督。网络媒体基于其开放性和隐蔽性,网民在网络空间内发言受到的限制较小,也因此网络空间内存在的情报信息极为混杂,为此要加强网络媒体的信息监督,在保证公安情报工作效率的同时增强对舆论的监督力度,适当限制社会犯罪率,从一定程度上减轻公安情报工作压力。又要利用大数据时代下的人车电网像以及射频技术加强对现实生活中公安情报的收集。要综合分析网络舆情与现实情报,统筹做好公安综合情报工作。
参考文献
[1]王媛媛,詹远,白涛.大数据环境下公安网络情报工作的变革与探索[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6, 29 (3):32-35
[2]王钧.公安大数据情报分析系统的建设现状与应用[J].纳税. 2017 (23):168
[3]彭知辉.论大数据环境下公安情报流程的优化[J].情报杂志.2016, 35 (4):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