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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引入以及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都使得利润表日趋合理化,但利润表中一个基础的问题——计量属性不一致,并未得到解决,本文就此问题进行了浅析。
关键词:利润表;计量属性
一、两个基本概念
1.利润表
2006年新会计准则对利润表做出如下定义:“利润表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利润表的列报必须充分反映企业经营业绩的主要来源和构成,有助于使用者判断净利润的质量及其风险和预测净利润的持续性,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因此它是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的一条有效途径。从价值转移角度看,利润表是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最终归属,是其坟墓,因为资产负债表项目不论时間长短,价值大小,作用如何,最终都会表现在利润表上。
2.计量属性
会计大家葛家澍教授认为:“计量是指在财务会计中对会计对象的内在数量关系加以衡量、计算并予以确认,使其转化为可以用货币表现的信息。”计量属性是与计量相关的一个重要概念。在会计上,计量属性是指资产、负债等可用财务形式定量方面,即能用货币单位计量的方面,反映的是会计要素金额的确定基础。
2006年新会计准则中把计量属性分为:历史成本、可变现净值、公允价值、重置成本和现值。其中,历史成本是以历史价值为基础,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重置成本和现值都是以现行价值为基础。
二、我国现行利润表及存在的计量问题
我国现行利润表采用多步式方法编制,包括六大部分: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综合收益(其他每股收益和综合每股收益)。
新准则不再强调以历史成本为利润表的计量基础,而按国际惯例把“公允价值”引入,2009年在第3号解释公告中,财政部又对利润表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增加了第六部分“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这都反映了利润表在不断的趋向合理化,但是即使如此,利润表仍然存在一个很严重的缺陷,即,从整体而言,利润表的计量属性太过混乱,进而产生了以下问题:
1.逻辑一致性与配比原则被打破
例如,在营业利润的计算过程中,准则规定营业收入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从规定中我们可以初步判断,营业收入采用所属会计期间的现行价值进行计量。而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中包含的累计折旧则是从按照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固定资产转化而来,即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中有一部分是以历史价值为基础计量的。由此得到的营业利润中既有历史价值又有现行价值。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不同时间的价值不具有可比性,更不具有可加性。因此,计量属性的不同导致了利润表在逻辑上缺乏一致性,配比原则也被歪曲。
2.通胀下的实物资本回收问题
据统计局有关数据显示,2011上半年每月的CPI指数均高于5%。在如此高的通胀率下,利润表各项目的计价应考虑通胀这一因素。下面以一例进行说明。
假设:某企业2001年购入一固定资产,价值1,000,000元,使用期限10年,期满无残值,直线法折旧,在这期间每年平均通货膨胀率为5%。
企业每年的折旧额=1000000÷10=100000元到2011年,企业对该项资产计提的折旧总额为100000元。
若考虑通货膨胀(假设其他因素不变),为维持原有生产能力,企业需再次购入该同类资产,所需金额=1000000×(1+5%)10=1628900元
很明显,企业按历史成本计量的计提累计折旧金额不足以购置该资产,无法实现实物资本保全,进而无法维持原有生产,这与企业的趋利性矛盾。
3.弱相关性影响投资者决策
相关性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表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随着经济的发展,投资者更加趋向决策有用观,这必然要求企业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现行利润表中,融合了历史成本和现行价值。以历史成本计量的项目,试图以过去的价值反映企业现在的情况,在通胀如此之高的现代经济中,利润表不能满足相关利益者对报表的要求。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依据这样的会计信息无法真正了解企业现况,无法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
三、如何解决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的看法是:企业提供两种利润表,一为现行利润表,一为调整后的利润表。其中调整后的利润表是一种在会计期末,对现行利润表中以历史成本计量的项目通过合适的现行价值进行调整,得到的只基于现行价值计量的利润表。
现行利润表为政府税收及监管服务,调整后的利润表则服务于投资者的经济决策,两张表各司其职。此外,提供两张利润表能够给予投资者更大的选择权,投资者可以依据自己的风险偏好来最终选择使用哪张报表。
关键词:利润表;计量属性
一、两个基本概念
1.利润表
2006年新会计准则对利润表做出如下定义:“利润表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利润表的列报必须充分反映企业经营业绩的主要来源和构成,有助于使用者判断净利润的质量及其风险和预测净利润的持续性,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因此它是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的一条有效途径。从价值转移角度看,利润表是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最终归属,是其坟墓,因为资产负债表项目不论时間长短,价值大小,作用如何,最终都会表现在利润表上。
2.计量属性
会计大家葛家澍教授认为:“计量是指在财务会计中对会计对象的内在数量关系加以衡量、计算并予以确认,使其转化为可以用货币表现的信息。”计量属性是与计量相关的一个重要概念。在会计上,计量属性是指资产、负债等可用财务形式定量方面,即能用货币单位计量的方面,反映的是会计要素金额的确定基础。
2006年新会计准则中把计量属性分为:历史成本、可变现净值、公允价值、重置成本和现值。其中,历史成本是以历史价值为基础,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重置成本和现值都是以现行价值为基础。
二、我国现行利润表及存在的计量问题
我国现行利润表采用多步式方法编制,包括六大部分: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综合收益(其他每股收益和综合每股收益)。
新准则不再强调以历史成本为利润表的计量基础,而按国际惯例把“公允价值”引入,2009年在第3号解释公告中,财政部又对利润表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增加了第六部分“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这都反映了利润表在不断的趋向合理化,但是即使如此,利润表仍然存在一个很严重的缺陷,即,从整体而言,利润表的计量属性太过混乱,进而产生了以下问题:
1.逻辑一致性与配比原则被打破
例如,在营业利润的计算过程中,准则规定营业收入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从规定中我们可以初步判断,营业收入采用所属会计期间的现行价值进行计量。而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中包含的累计折旧则是从按照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固定资产转化而来,即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中有一部分是以历史价值为基础计量的。由此得到的营业利润中既有历史价值又有现行价值。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不同时间的价值不具有可比性,更不具有可加性。因此,计量属性的不同导致了利润表在逻辑上缺乏一致性,配比原则也被歪曲。
2.通胀下的实物资本回收问题
据统计局有关数据显示,2011上半年每月的CPI指数均高于5%。在如此高的通胀率下,利润表各项目的计价应考虑通胀这一因素。下面以一例进行说明。
假设:某企业2001年购入一固定资产,价值1,000,000元,使用期限10年,期满无残值,直线法折旧,在这期间每年平均通货膨胀率为5%。
企业每年的折旧额=1000000÷10=100000元到2011年,企业对该项资产计提的折旧总额为100000元。
若考虑通货膨胀(假设其他因素不变),为维持原有生产能力,企业需再次购入该同类资产,所需金额=1000000×(1+5%)10=1628900元
很明显,企业按历史成本计量的计提累计折旧金额不足以购置该资产,无法实现实物资本保全,进而无法维持原有生产,这与企业的趋利性矛盾。
3.弱相关性影响投资者决策
相关性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表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随着经济的发展,投资者更加趋向决策有用观,这必然要求企业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现行利润表中,融合了历史成本和现行价值。以历史成本计量的项目,试图以过去的价值反映企业现在的情况,在通胀如此之高的现代经济中,利润表不能满足相关利益者对报表的要求。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依据这样的会计信息无法真正了解企业现况,无法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
三、如何解决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的看法是:企业提供两种利润表,一为现行利润表,一为调整后的利润表。其中调整后的利润表是一种在会计期末,对现行利润表中以历史成本计量的项目通过合适的现行价值进行调整,得到的只基于现行价值计量的利润表。
现行利润表为政府税收及监管服务,调整后的利润表则服务于投资者的经济决策,两张表各司其职。此外,提供两张利润表能够给予投资者更大的选择权,投资者可以依据自己的风险偏好来最终选择使用哪张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