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独立评论》时期(1932~1937),胡适等民主派学人从做政府“诤臣”的角度,以“书生论政”的方式对国民党及南京国民政府的政治统治进行了深入的批评。伴随着“五五宪草”的修订,他们对法治这个民主宪政赖以实现的必要基础与重要保障提出了一系列意见。虽不尽完善,且囿于其自身的定位,他们的法治理念未能对当时的政治产生有效的影响,但在中国走向法治化道路上,其作用却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