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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垦和我国其他垦区一样,在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其国营农场(含茶场、园艺场)都是按照所在地域、行政隶属关系和管辖权限来划分形成的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组织,而不是单纯的经济组织,它相对于地方农村来说是独立的经济单位,不管场内的一、二、三产业多么齐全,内部单位多么门类林立,都是以一个农场为利益主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