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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然与文化完全对立的现代西方经典范式二元论,使自然遗产美学价值的评估标准(vii)在界定“自然美”方面往往有所局限:仅仅从物的存在而不是从人的审美活动出发来考察“美”.具体通过回顾依据标准(vii)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历史案例,分析标准(vii)的两类评估要求(“绝妙的自然现象”与“特殊自然美和美学重要性”)所要识别的“自然美”.由标准(vii)的使用情况可以发现,为区别于自然的科学价值,美学价值必须把“自然美与自然审美”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研究.而通过分析目前广泛使用的风景资源与风景美学评价方法,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