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贵刊1988年第4期刊登的陈亚奇同志《预防医疗成本核算的探讨》一文,阅后受益非浅。但我认为应该将参加有偿服务人员在其服务期间的工资、补贴等计为 V,不再按分摊形式去计算 V。医疗成本也是物化劳动和活劳动量总和的货币表现。这些人虽然从国家卫生事业费或财政拨款中获得经费,但并没有参与其福利(消费)性服务,而是在为有偿(生产性)服务时付出了劳动,所以这些人员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