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泳池的衛生管理方面,政府對公衆泳池及私營泳池的水質標準並無分別。幾乎所有泳池池水難免會存在尿液、嘔吐物、紅眼病/皮膚病病菌、汗漬、油漬,以及防曬油、乳液等,當局是否應該推出鼓勵營運商每日進行徹底大清潔,以及每周由政府派員檢驗細菌含量、池水的剩餘氯氣量、酸鹼度等?一些露天泳池,泳客經常發現有昆蟲、樹葉等懸浮物,或多或少造成泳客健康疑慮,在泳池環境、周邊清潔等問題上,政府有關部門應否加強清查或監管?
周敏傑作為一名資深的游泳教練,個人對泳客的諸多行為頗有體會。一般年紀比較大的人會遵守泳池的游泳規範,例如周身沖洗乾淨才進入泳池,而一些兒童包括年輕人,則欠缺這方面的意識,日後有待泳池管理處加強宣傳教育。每一個游泳池的水價格不菲,泳池的維護費用也非常大,泳池一般一周清洗一次是足夠的,衛生局定期抽查水質之外,泳池職員也會抽查水質的衛生狀況,如ph值等,確保水質是達標的。而在水質符合標準的情況下,並不需要規定營運商每日進行徹底的大清洗。其次,採用24小時的循環水來保證水質的達標也是不錯的選擇。另外,有泳池閉門後由救生員進行泳池清潔活動,這是非常不專業的,一來救生員在工作一天後頗為勞累,二來難保清潔徹底,條件許可的話,泳池應該聘請專業的清潔人士來清理。
澳門泳池水質管理一般來說是足夠的,反而需要加強的是周邊環境的清潔問題。對於露天泳池來說,樹葉、昆蟲等漂浮物若能及時打撈,對水質的影響並不大,畢竟雜物屬於天然的,只需要進行簡單清理就行。泳池的昆蟲往往來源於夜間池底的照明燈吸引,但是若沒有照明燈難以保證安全,因此戶外泳池中的蚊蟲實在難以避免,只能盡力清除。需要關注的是,泳池周邊的地面存留細菌非常多,拖鞋到處走動將細菌攜帶入泳池,足以影響整個池水的細菌含量標準了。
李兆祖表示,根據日常經驗來看,管理公眾泳池的有關部門會定期清理,特別在遇到突然出現影響水質的事件時,均能及時地進行閉館清理。相反私人泳池就不會如此嚴格,如何清潔才能令到泳客安心?政府要制定更多清潔泳池的指引,但指引若變成明文條例則太過苛刻,給各個營運商一個彈性的處理空間即可。如黑沙游泳池、竹灣泳池等,是在山體附近的露天池,出現樹葉、昆蟲之類的漂浮物並不出奇,旦很正常,政府勿需對此類的周邊環境進行整治,由清潔人員及時打撈漂浮物保障泳池的清潔即可。
泳客的行為規範依賴的是各個泳池的自行監督,儘管酒店及私人會所類的泳池缺乏對泳客的監督,但這兩類泳池基本上以遊玩為主,影響並不太大,有關部門可以在保障泳池衛生安全的前提下主張各自管理,更並不適合一刀切嚴格規範泳客的行為。
李子儒指出,目前澳門泳池的水質檢驗規定:公共泳池每個月兩次,私人泳池每個月三次,如果私人泳池連續3個月都達標,之後就變成每兩個月一次。然而兩個月期間會發生很多事情,更難以保證兩個月內的水質都符合標準。至於是否鼓勵營運商每日進行徹底大清潔,一般營運商沒辦法做到的,政府可從強制性規範檢驗的次數入手,避免任由運營商自我管理。
陳虹坦言,確實不少泳客缺乏基本的泳池安全、環境衛生方面的知識,例如不難看到不戴泳帽的泳客,這就需要泳池對泳客的個人衛生方面要加強指引,提高大家的衛生及安全意識,尤其是安全意識,帶小孩子游泳時,大人自己也要監護,不能完全依賴救生員。個人覺得泳池需要每日抽檢,只要抽檢合格,加上泳池自身的循環水清潔,是可以接受的,但無論是公共泳池還是私人泳池,都需要有一個完整的抽檢、清潔記錄,專門由泳池的管理方負責,畢竟泳池涉及公共衛生、安全,不容馬虎。
泳池周邊環境的監管比較困難,特別是露天泳池,經常會有垃圾、樹葉等漂浮物導致池水中的細菌含量令人堪憂,對此,有關部門理應有一個明確的泳池環境指標,不達標的情況下,自然要嚴格處理,勒令改進,令人遺憾的是現下澳門的泳池缺乏這些細節性的規章制度,有關部門似乎只是想做就去做。
周敏傑作為一名資深的游泳教練,個人對泳客的諸多行為頗有體會。一般年紀比較大的人會遵守泳池的游泳規範,例如周身沖洗乾淨才進入泳池,而一些兒童包括年輕人,則欠缺這方面的意識,日後有待泳池管理處加強宣傳教育。每一個游泳池的水價格不菲,泳池的維護費用也非常大,泳池一般一周清洗一次是足夠的,衛生局定期抽查水質之外,泳池職員也會抽查水質的衛生狀況,如ph值等,確保水質是達標的。而在水質符合標準的情況下,並不需要規定營運商每日進行徹底的大清洗。其次,採用24小時的循環水來保證水質的達標也是不錯的選擇。另外,有泳池閉門後由救生員進行泳池清潔活動,這是非常不專業的,一來救生員在工作一天後頗為勞累,二來難保清潔徹底,條件許可的話,泳池應該聘請專業的清潔人士來清理。
澳門泳池水質管理一般來說是足夠的,反而需要加強的是周邊環境的清潔問題。對於露天泳池來說,樹葉、昆蟲等漂浮物若能及時打撈,對水質的影響並不大,畢竟雜物屬於天然的,只需要進行簡單清理就行。泳池的昆蟲往往來源於夜間池底的照明燈吸引,但是若沒有照明燈難以保證安全,因此戶外泳池中的蚊蟲實在難以避免,只能盡力清除。需要關注的是,泳池周邊的地面存留細菌非常多,拖鞋到處走動將細菌攜帶入泳池,足以影響整個池水的細菌含量標準了。
李兆祖表示,根據日常經驗來看,管理公眾泳池的有關部門會定期清理,特別在遇到突然出現影響水質的事件時,均能及時地進行閉館清理。相反私人泳池就不會如此嚴格,如何清潔才能令到泳客安心?政府要制定更多清潔泳池的指引,但指引若變成明文條例則太過苛刻,給各個營運商一個彈性的處理空間即可。如黑沙游泳池、竹灣泳池等,是在山體附近的露天池,出現樹葉、昆蟲之類的漂浮物並不出奇,旦很正常,政府勿需對此類的周邊環境進行整治,由清潔人員及時打撈漂浮物保障泳池的清潔即可。
泳客的行為規範依賴的是各個泳池的自行監督,儘管酒店及私人會所類的泳池缺乏對泳客的監督,但這兩類泳池基本上以遊玩為主,影響並不太大,有關部門可以在保障泳池衛生安全的前提下主張各自管理,更並不適合一刀切嚴格規範泳客的行為。
李子儒指出,目前澳門泳池的水質檢驗規定:公共泳池每個月兩次,私人泳池每個月三次,如果私人泳池連續3個月都達標,之後就變成每兩個月一次。然而兩個月期間會發生很多事情,更難以保證兩個月內的水質都符合標準。至於是否鼓勵營運商每日進行徹底大清潔,一般營運商沒辦法做到的,政府可從強制性規範檢驗的次數入手,避免任由運營商自我管理。
陳虹坦言,確實不少泳客缺乏基本的泳池安全、環境衛生方面的知識,例如不難看到不戴泳帽的泳客,這就需要泳池對泳客的個人衛生方面要加強指引,提高大家的衛生及安全意識,尤其是安全意識,帶小孩子游泳時,大人自己也要監護,不能完全依賴救生員。個人覺得泳池需要每日抽檢,只要抽檢合格,加上泳池自身的循環水清潔,是可以接受的,但無論是公共泳池還是私人泳池,都需要有一個完整的抽檢、清潔記錄,專門由泳池的管理方負責,畢竟泳池涉及公共衛生、安全,不容馬虎。
泳池周邊環境的監管比較困難,特別是露天泳池,經常會有垃圾、樹葉等漂浮物導致池水中的細菌含量令人堪憂,對此,有關部門理應有一個明確的泳池環境指標,不達標的情況下,自然要嚴格處理,勒令改進,令人遺憾的是現下澳門的泳池缺乏這些細節性的規章制度,有關部門似乎只是想做就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