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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对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可以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刑事申诉制度是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的公民申诉权利的具体体现,对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使司法机关纠正生效判决、裁定中存在的错误,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申诉制度在执行中遇到了许多问题,主要包括:(1)申诉案件量大,据有关部门统计,申诉案件几乎与上诉案件数量相当;(2)重复申诉多,即申诉主体就同一案件向各有关部门重复申诉;(3)反复申诉多,这主要指申诉主体就同一申诉案,不断提出申诉要求,不论该申诉是否已得到妥善处理;(4)无理申诉多,许多申诉毫无理由和根据,经审查也未发现生效判决、裁定有什么问题;(5)申诉处理不妥善、不及时,某些处理申诉的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