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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津政办发[2011]4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切实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2009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和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安排,市人民政府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2010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