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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现实生活中一些股份制企业名不符实,股东会、董事会形同虚设,企业经理由上级任命,基本沿袭传统企业组织体制的弊端。一些股份制企业多会合一,多个牌子一个班子,法人治理结构丝毫发挥不了股份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所应有的运作效率,成了十足的“翻牌”公司。其次,董事会独立性不强。再次,监事会难以监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