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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高等农林院校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现状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并进一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从而为我国高等农林院校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改革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高等农林院校;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1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财经类专业的人才需求也在飞速膨胀,财经类专业也成了各大高校所青睐的专业之一,农林院校也不例外。目前有很多农林院校都设置了相应的财经类专业,经济法也就成了必设课程之一。笔者作为高等农林院校财经类专业的一名经济法教师,在执教的这几年时间里对这类院校的财经类专业中的经济法课程安排深有体会,合理与不合理并存,改革势在必行。
一、高等农林院校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现状分析
笔者从课程设置、课堂教学、学生反馈等几个方面实际调查研究了诸多农林院校财经类专业的经济法课程,以笔者所在的信阳农林学院为例,目前的经济法课程整体情况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明确经济法在财经类专业中的地位。该校财经系共设置三个专业,分别为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和审计专业三大类。这三类专业的主要课程都包括经济法,并且在各个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中都统一将经济法列为专业基础课,在历年的期末考试中都将其作为校考科目,可见该校对经济法课程的重视,而在对其他院校的调查过程中笔者也感受到了各个院校财经院系对经济法课程的重视程度。
其次,教材种类繁多,专业适用性不强。在笔者近三年的执教过程中,每年都任教经济法课程,三年下来,笔者没有重复使用过同一本教材,笔者所见到过的教材样本多达十几种,如此繁多的教科书使笔者在选择之际较为纠结,不仅是可供选择的机会多,更是由于每本教材都有大量重复的地方,有的教材晦涩难懂,适用性不强,教材质量有待提高。
第三,课时设置不合理,教师压力大。笔者所在的院校将经济法开设在大二下学期,每周两个课时,大概每学期也就只有30个课时,但经济法内容非常繁杂,涉及经济领域的各个方面,一般的教材都有十多章节,要想在30个课时内完成正本教材的教学任务,任课教师的压力就显得相当的大。
第四,学生积极性不高,对课程的认识度不够。根据笔者多年的课堂经验,很多学生对经济法这门课程的积极性不高,认为这不是专业核心课程,以后工作中也基本用不到,考试的时候背背就完事,学生也因此表现的不够积极,课堂到课率低于专业核心课程,纪律也相应差一点,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打击了任课教师的积极性。
二、高等农林院校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现状的原因分析
根据前述,在地位合理的大前提下,高等农林院校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安排也存在教材良莠不齐、课时设置不合理、学生积极性不高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在课程设置之际,很多单位出于对大学生毕业以后的适应性考虑,会加重对专业核心课程的课时安排比重,这样就导致了经济法这门有点“另类”的专业基础课的比重就相应减少,很多学校安排了周二的学时,这就使得经济法教学任务的有效完成显得有点紧张。
其次,学生自身的法律基础薄弱,学生对于法律基础制度如民事权利主体制度、法人制度、财产所有权、债权、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等不能真正理解和掌握,教师往往要花很多時间补充讲授法律基础知识,加之学时的限制,就使得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完成起来更加艰巨。
第三,职称评定需要科研成果导致一部分学者为完成科研任务而大量地编写教材,这使得市面上现有的教材重复率高且多是脱离专业特色,加之部分教师的教学方法的单一,使得在现有的厚厚的教材面前,很多学生都提不起来兴趣。
第四,考核方式固定单一,一般院校对学生的考核方式就是平时成绩加期末成绩,学生为了应付考试临近期末突击死记硬背复习往往也能得到不错的成绩,这就使得很多学生形成了对经济法学习的惰性,不利于课堂教学。
三、高等农林院校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改革对策
综上所述,高等农林院校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改革势在必行,针对目前笔者所了解到的高等农林院校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不足之处和原因,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通过多种途径增加经济法课程的课时设置。如果可以直接增加课时当然是最好不过了,但是如果实在无法扩充教学课时,任课教师应尽可能通过建立第二课堂的方法来增加经济法潜在的课程时间。例如,让学生进行模拟场景训练,或者通过鼓励课后自习来减少课堂补充解释相关知识的时间,以便更加合理的支配课堂时间。
(二)根据不同的专业和授课对象,尽量制定不同的教学计划。各专业今后涉及的法律问题各有侧重,有的专业(如会计学的执业资格考试)对于法律知识掌握的深度要求也不一致。因此,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应以职业需求为导向有所区别。对于其他专业也是如此,在教学计划上要体现出专业培养特色来。
(三)选取适合学生的经济法教材。这个“适合”不仅要求教材的内容量适合教学使用,更要求教材的内容要适合学生的专业,切合实际,难易适中。教材不仅要教授学生理论,更要教会学生如何实际运用。但是目前笔者还没有发现完全符合这些要求的教材,笔者大胆想象,最好的方式是各个学校根据自己学生的特点,组织自有的教师编写适合的教材。
(四)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对于没有法律基础的学生来说,没有法理的沉淀,理解就变得困难,这就要求各位任课教师适时的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除了理论教学,可以采用案例分析、分组讨论、情景模拟等方法来增加学生学习的兴趣。
当然,除了这些措施,我们还可以考虑考试方式的多样化,或者逐步探索出一种经济法的实践方式,要实现这个目标,确实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但笔者始终相信,未来的农林院校财经类专业的经济法设置一定会尽善尽美。
参考文献:
[1]宋平.基于财经类经济法教学目标下的教学方法改革探析[J].高教与经济,2009(12).
[2]宋平.基于财经类经济法教学目标下的教学方法改革探析[J].高教与经济,2009(12).
[3]赵欣宇.关于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的思考[J].北方经贸,2011(05).
[4]荣远兰.会计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的思路[J].法制与经济,2011(06).
作者简介:朱 艳(1987-),女,河南信阳人,硕士研究生,信阳农林学院财经系教师,助教,从事经济法方向的研究。
关键词:高等农林院校;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1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财经类专业的人才需求也在飞速膨胀,财经类专业也成了各大高校所青睐的专业之一,农林院校也不例外。目前有很多农林院校都设置了相应的财经类专业,经济法也就成了必设课程之一。笔者作为高等农林院校财经类专业的一名经济法教师,在执教的这几年时间里对这类院校的财经类专业中的经济法课程安排深有体会,合理与不合理并存,改革势在必行。
一、高等农林院校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现状分析
笔者从课程设置、课堂教学、学生反馈等几个方面实际调查研究了诸多农林院校财经类专业的经济法课程,以笔者所在的信阳农林学院为例,目前的经济法课程整体情况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明确经济法在财经类专业中的地位。该校财经系共设置三个专业,分别为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和审计专业三大类。这三类专业的主要课程都包括经济法,并且在各个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中都统一将经济法列为专业基础课,在历年的期末考试中都将其作为校考科目,可见该校对经济法课程的重视,而在对其他院校的调查过程中笔者也感受到了各个院校财经院系对经济法课程的重视程度。
其次,教材种类繁多,专业适用性不强。在笔者近三年的执教过程中,每年都任教经济法课程,三年下来,笔者没有重复使用过同一本教材,笔者所见到过的教材样本多达十几种,如此繁多的教科书使笔者在选择之际较为纠结,不仅是可供选择的机会多,更是由于每本教材都有大量重复的地方,有的教材晦涩难懂,适用性不强,教材质量有待提高。
第三,课时设置不合理,教师压力大。笔者所在的院校将经济法开设在大二下学期,每周两个课时,大概每学期也就只有30个课时,但经济法内容非常繁杂,涉及经济领域的各个方面,一般的教材都有十多章节,要想在30个课时内完成正本教材的教学任务,任课教师的压力就显得相当的大。
第四,学生积极性不高,对课程的认识度不够。根据笔者多年的课堂经验,很多学生对经济法这门课程的积极性不高,认为这不是专业核心课程,以后工作中也基本用不到,考试的时候背背就完事,学生也因此表现的不够积极,课堂到课率低于专业核心课程,纪律也相应差一点,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打击了任课教师的积极性。
二、高等农林院校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现状的原因分析
根据前述,在地位合理的大前提下,高等农林院校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安排也存在教材良莠不齐、课时设置不合理、学生积极性不高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在课程设置之际,很多单位出于对大学生毕业以后的适应性考虑,会加重对专业核心课程的课时安排比重,这样就导致了经济法这门有点“另类”的专业基础课的比重就相应减少,很多学校安排了周二的学时,这就使得经济法教学任务的有效完成显得有点紧张。
其次,学生自身的法律基础薄弱,学生对于法律基础制度如民事权利主体制度、法人制度、财产所有权、债权、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等不能真正理解和掌握,教师往往要花很多時间补充讲授法律基础知识,加之学时的限制,就使得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完成起来更加艰巨。
第三,职称评定需要科研成果导致一部分学者为完成科研任务而大量地编写教材,这使得市面上现有的教材重复率高且多是脱离专业特色,加之部分教师的教学方法的单一,使得在现有的厚厚的教材面前,很多学生都提不起来兴趣。
第四,考核方式固定单一,一般院校对学生的考核方式就是平时成绩加期末成绩,学生为了应付考试临近期末突击死记硬背复习往往也能得到不错的成绩,这就使得很多学生形成了对经济法学习的惰性,不利于课堂教学。
三、高等农林院校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改革对策
综上所述,高等农林院校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改革势在必行,针对目前笔者所了解到的高等农林院校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不足之处和原因,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通过多种途径增加经济法课程的课时设置。如果可以直接增加课时当然是最好不过了,但是如果实在无法扩充教学课时,任课教师应尽可能通过建立第二课堂的方法来增加经济法潜在的课程时间。例如,让学生进行模拟场景训练,或者通过鼓励课后自习来减少课堂补充解释相关知识的时间,以便更加合理的支配课堂时间。
(二)根据不同的专业和授课对象,尽量制定不同的教学计划。各专业今后涉及的法律问题各有侧重,有的专业(如会计学的执业资格考试)对于法律知识掌握的深度要求也不一致。因此,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应以职业需求为导向有所区别。对于其他专业也是如此,在教学计划上要体现出专业培养特色来。
(三)选取适合学生的经济法教材。这个“适合”不仅要求教材的内容量适合教学使用,更要求教材的内容要适合学生的专业,切合实际,难易适中。教材不仅要教授学生理论,更要教会学生如何实际运用。但是目前笔者还没有发现完全符合这些要求的教材,笔者大胆想象,最好的方式是各个学校根据自己学生的特点,组织自有的教师编写适合的教材。
(四)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对于没有法律基础的学生来说,没有法理的沉淀,理解就变得困难,这就要求各位任课教师适时的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除了理论教学,可以采用案例分析、分组讨论、情景模拟等方法来增加学生学习的兴趣。
当然,除了这些措施,我们还可以考虑考试方式的多样化,或者逐步探索出一种经济法的实践方式,要实现这个目标,确实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但笔者始终相信,未来的农林院校财经类专业的经济法设置一定会尽善尽美。
参考文献:
[1]宋平.基于财经类经济法教学目标下的教学方法改革探析[J].高教与经济,2009(12).
[2]宋平.基于财经类经济法教学目标下的教学方法改革探析[J].高教与经济,2009(12).
[3]赵欣宇.关于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的思考[J].北方经贸,2011(05).
[4]荣远兰.会计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的思路[J].法制与经济,2011(06).
作者简介:朱 艳(1987-),女,河南信阳人,硕士研究生,信阳农林学院财经系教师,助教,从事经济法方向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