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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年,丹麦大北公司为发展远东的电报业务,在上海成立了分公司,将电报引入中国。在这一时期,中国官员通过接触和使用电报,并逐渐改变对电报的态度。1874年,日本出兵侵犯台湾,威胁中国海防。为了加强福州与台湾之间的联系,清政府首次允许在福建省修建陆线电报。在这一时期,福建通商总局与大北电报公司共签订了两份合同,合作修建两条陆线电报:第一条是连接福州南台和马尾罗星塔之间的电报线;另一条是福州至厦门的电报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