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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接触到实用艺术品,例如服装、首饰、玩具、家具、壁挂和摆件等,这些物品除了实用功能外,还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常常成为人们消费购物的首选.我国现行《著作权法》未将实用艺术品列为法条上的保护客体,这类智力成果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才可以给予著作权法上的保护?是否需要具备更高的艺术水准?侵权判定的标准是什么?如何开展有效的域外保护?这些热点问题近年来颇受业内关注,亟待解决澄清.本期“热点圆桌”将从学理、司法以及行业的视角,深入探讨关于实用艺术品的著作权保护及侵权认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