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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问责制建设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还有一些问题:(1)问责法制化取得进展,还需推进法治化;(2)问责的启动往往与公共灾难有关,属事后问责;(3)问责主体主要是党政机关;(4)政治责任居于显著地位。解决以上问题,完善行政问责制需要的对策:(1)完整把握行政问责制的丰富内涵;(2)把行政问责制与绩效考核制有效地结合起来;(3)推进行政问责制度的"自运行"机制建设;(4)重视政治民主,实现多元问责;(5)着重进行管理问责,兼顾其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