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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运用不完全契约理论,深层次地剖析高新技术融资难问题,认为高新技术缔约的信息不完全、信息不对称,加之缔约人的有限理性,使得高新技术转化过程中产生了三个层面上的契约不完全。通过分析市场、中介和内部这三种融资途径的私人收益和甄别能力,综合比较它们对高新技术转化的支持能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科研院所衍生企业、担保机构担保贷款和产学研联盟这几种高新技术转化途径的融资激励。最后对高新技术转化的融资途径选择提出了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