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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的入职时间是2006年,单位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已解除了劳动关系,但我要求得到双倍工资赔付。通过咨询,我得到的回复是: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如果要求双倍工资就应该在2008年11月之前提出要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现在去申请仲裁,劳动仲裁会支持我的要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