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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纪时法古人以一昼夜为一日,上古人们的起居作息,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把一天分为昼夜两部分。以后,随着生产实践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时间概念也逐渐绵密。古人主要根据天色,把一昼夜分为若干时段,每个时段赋予特定的名称。如甲骨文中已有:旦、夕、明、中日、昃日、昏、大采(朝)、小采(夕)等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