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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什么人发明了炸薯片这么罪恶的东西?假如能给他或者她修一座纪念碑就好了,可以用上某些当代艺术从业者喜欢用的原料——脂肪,满满地涂满一整座纪念碑,让它在阳光下油腻腻地闪亮着。按照美国“零食协会”等等方面的说法,发明油炸薄脆薯片的是一位叫做乔治·克鲁姆(George Crum)的厨师,时间则是19世纪50年代左右。还有类似于“莎士比亚的妹妹”的女性主义版本,认为发明炸薯片的不是乔治而是他的姐姐(或者妹妹)。最原初据说是来自所谓“法式薯条”的吃法,而这种吃法又是美利坚合众国第三任总统、《独立宣言》的起草者之一托马斯·杰斐逊从法国带回来的。托马斯·杰斐逊大人一向以追求生活品质著名,就连土豆也不放过,可见起草《人权宣言》和过日子并不矛盾,干革命一样能促生产,哪怕是厨房里的生产。
在20世纪最初几年,托马斯·杰斐逊的头衔经常会被翻译成“大统领”,而“西餐”这个词还没有大规模流行开。那时的第一本西洋菜谱《造洋饭书》,根据夏晓虹和其他一些学者的考证,乃是传教士的作品。里面充满了各种硬译的译名,很多在如今的港式茶餐厅里还可以见到,比如“蛋哒”之“哒”。那时有没有炸薯片这种东西呢?菜谱里倒是提到了“烩山芋”,但是土豆更多是被叫做“地蛋”,估计此山芋非彼土豆吧。《造洋饭书》看上去像是一本法式菜谱,美国人民热爱的薯片很有可能不在其关注之列,倒是更多地讲究厨房里的卫生。
要说对薯片的热爱,美国人民恐怕是首屈一指的,看超市里的薯片包装就能感受到他们那颗火热的心。动辄就是一巨袋,比咱们的分享装可要实在得多。喜欢吃薯片的人如果去沃尔玛之类垄断型的超市里,能彻底在薯片口袋堆成的森林里迷失掉。尚未泯灭的一点点对身体健康的关怀,好像风中之烛,微弱的火焰随时有可能熄灭。如此密集而巨型的薯片军队,产生的绝对是压迫性的效果,不是挑逗你去买,而是好像有成群的炮火在逼迫你去买一样,虽然它们不动,但似乎能听见袋子里发出的簌簌的怒吼声。
也许是受到这样的感召吧,父母去美国探望我哥哥,回来的时候专门带了一巨袋薯片。我哥哥每次从美国回来,也会带上一些薯片。啊这也有可能是我们的家族天赋异禀,能够感受到薯片的召唤?这真的有一种命中注定的感觉,那一巨袋薯片我分了三天才吃完,之后充满了肥腻的罪恶感,但还是不舍一片地全部吃完了。
在“乐事”、“上好佳”之类品牌出现之前,我记得我已经开始在吃薯片了,大概和吃虾片是同一个年代?街上有摊贩卖飞薄的炸洋芋片,散装的,洒大量的熟辣椒面,吃完了手指缝里都是红油,边吃边抽冷气,但还是要拼命地吃。要不就是现炸的,因为是新鲜土豆,片得也厚薄不均,不一定都脆,先蘸稀稀的甜面酱,再裹一层和花生芝麻一起磨碎的辣椒面,也是不辣不给钱的路数,都很好吃。也许对薯片的爱,就是那时候开始的吧。最近看到日本这个崇尚奇技淫巧的国家,又新出了一种专门用来吃薯片,以防弄脏手指的工具,很想弄一个来演练一番。
美国的薯片其实口味种类并不太如意,太咸,很容易让人想起《食神》里史蒂芬·周说的如何争取小朋友顾客的策略,吃完了就要喝水。又极便宜,配上可乐喝,很快就能吃肥起来。要说美国大众的口味其实很重,薯片咸,可乐甜,还有各种甜到窒息的糕点,怪不得身材远超富态,接近痴肥的人那么多。我喜欢在巴西吃的烤肉味道厚片薯片,也不知什么原因,味道浓郁但吃完了不会渴。在长途车上吃,看沿路的巴西高原上悠闲的白牛,心里还略有点内疚,其实吃的并不是他们同类的肉。在希腊吃的牛至口味薯片也很好,口味极之清新,又极有地中海风情。在离奥林匹亚遗址很近的旅馆里,吃新大陆传来的土豆配上从古希腊人的时代就开始吃的香料牛至,有奇特的感觉。在台湾吃的海苔味道的薯片也很美妙。好像除了美国之外,其他地方吃的薯片都是乐事品牌,其实也有其他品牌,但是似乎挑选熟悉的品牌会比较放心?这是全球化的结果吧。
好像美国人也意识到吃炸薯片相当于自杀,前些年开始流行烤的薯片,据说热量能降低很多。中国现在也有,但是口味实在太单一,仅有的两种味道也一般。我一直想要戒除这种明显不健康的恶癖,但又觉得似我这样的良民,吃薯片似乎是唯一能体现自毁和叛逆的方式了,于是也对自己法外留情。啊不过会不会因为有这样的爱好,而被热爱真正美食的人们鄙视呢?我很惴惴。
在20世纪最初几年,托马斯·杰斐逊的头衔经常会被翻译成“大统领”,而“西餐”这个词还没有大规模流行开。那时的第一本西洋菜谱《造洋饭书》,根据夏晓虹和其他一些学者的考证,乃是传教士的作品。里面充满了各种硬译的译名,很多在如今的港式茶餐厅里还可以见到,比如“蛋哒”之“哒”。那时有没有炸薯片这种东西呢?菜谱里倒是提到了“烩山芋”,但是土豆更多是被叫做“地蛋”,估计此山芋非彼土豆吧。《造洋饭书》看上去像是一本法式菜谱,美国人民热爱的薯片很有可能不在其关注之列,倒是更多地讲究厨房里的卫生。
要说对薯片的热爱,美国人民恐怕是首屈一指的,看超市里的薯片包装就能感受到他们那颗火热的心。动辄就是一巨袋,比咱们的分享装可要实在得多。喜欢吃薯片的人如果去沃尔玛之类垄断型的超市里,能彻底在薯片口袋堆成的森林里迷失掉。尚未泯灭的一点点对身体健康的关怀,好像风中之烛,微弱的火焰随时有可能熄灭。如此密集而巨型的薯片军队,产生的绝对是压迫性的效果,不是挑逗你去买,而是好像有成群的炮火在逼迫你去买一样,虽然它们不动,但似乎能听见袋子里发出的簌簌的怒吼声。
也许是受到这样的感召吧,父母去美国探望我哥哥,回来的时候专门带了一巨袋薯片。我哥哥每次从美国回来,也会带上一些薯片。啊这也有可能是我们的家族天赋异禀,能够感受到薯片的召唤?这真的有一种命中注定的感觉,那一巨袋薯片我分了三天才吃完,之后充满了肥腻的罪恶感,但还是不舍一片地全部吃完了。
在“乐事”、“上好佳”之类品牌出现之前,我记得我已经开始在吃薯片了,大概和吃虾片是同一个年代?街上有摊贩卖飞薄的炸洋芋片,散装的,洒大量的熟辣椒面,吃完了手指缝里都是红油,边吃边抽冷气,但还是要拼命地吃。要不就是现炸的,因为是新鲜土豆,片得也厚薄不均,不一定都脆,先蘸稀稀的甜面酱,再裹一层和花生芝麻一起磨碎的辣椒面,也是不辣不给钱的路数,都很好吃。也许对薯片的爱,就是那时候开始的吧。最近看到日本这个崇尚奇技淫巧的国家,又新出了一种专门用来吃薯片,以防弄脏手指的工具,很想弄一个来演练一番。
美国的薯片其实口味种类并不太如意,太咸,很容易让人想起《食神》里史蒂芬·周说的如何争取小朋友顾客的策略,吃完了就要喝水。又极便宜,配上可乐喝,很快就能吃肥起来。要说美国大众的口味其实很重,薯片咸,可乐甜,还有各种甜到窒息的糕点,怪不得身材远超富态,接近痴肥的人那么多。我喜欢在巴西吃的烤肉味道厚片薯片,也不知什么原因,味道浓郁但吃完了不会渴。在长途车上吃,看沿路的巴西高原上悠闲的白牛,心里还略有点内疚,其实吃的并不是他们同类的肉。在希腊吃的牛至口味薯片也很好,口味极之清新,又极有地中海风情。在离奥林匹亚遗址很近的旅馆里,吃新大陆传来的土豆配上从古希腊人的时代就开始吃的香料牛至,有奇特的感觉。在台湾吃的海苔味道的薯片也很美妙。好像除了美国之外,其他地方吃的薯片都是乐事品牌,其实也有其他品牌,但是似乎挑选熟悉的品牌会比较放心?这是全球化的结果吧。
好像美国人也意识到吃炸薯片相当于自杀,前些年开始流行烤的薯片,据说热量能降低很多。中国现在也有,但是口味实在太单一,仅有的两种味道也一般。我一直想要戒除这种明显不健康的恶癖,但又觉得似我这样的良民,吃薯片似乎是唯一能体现自毁和叛逆的方式了,于是也对自己法外留情。啊不过会不会因为有这样的爱好,而被热爱真正美食的人们鄙视呢?我很惴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