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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官是中国传统社会廉政法制建设的基本经验,有严禁和惩治官吏利用职权侵吞国家财产的贪污行为、严禁和惩治官吏行贿受贿和徇私枉法的腐败行为、严禁和惩治官吏接受部民馈送财物和敲诈勒索的行为、严格实行监察制度和官吏考核制度等。这些制度构成中国传统廉政法制的主要内容,可为当下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提供宝贵的历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