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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中普通法上的救济只有损害赔偿金,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单一的救济方式逐渐无法满足人们的救济需求,进入20世纪,普通救济终于突破发展的瓶颈,在固守传统救济形式的前提下,改进了契约法中精神损害赔偿金的适用规则,最终保证并巩固了普通法在这一领域的管辖权。文章搜集整理并翻译了相关代表性判例以梳理普通救济曲径通幽的改革脉络,以期从中获得法制发展变革之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