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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历史本不一定是按世代来分的;新世纪的开篇,常是前一个世纪的延伸。但是,世纪的分界线对于世人来说,总惯常是反思过去、审视世界的走向的重要契机。而对于历史学家,这尤其是一种责任。
艾瑞克·霍布斯鲍姆把20世纪比作“极端的年代”。是的,在这百年中,热战和冷战、革命与反革命、自由与专制、文化与反文化、科技发明与对文明的破坏、道德与堕落……无一不以“极端”的形式出现。霍布斯鲍姆只写到1991年,如果加上最后十年,则北约对巴尔干一个小国的狂轰滥炸,显然又是一个“极端”的表现。
世界历史该当记录下这些“极端”,而且每一“极端”的发生都会给人类带来十分重要的启示和教训,警示人类该当怎样对待这些“极端”。
这当然是世界历史的题中应有之义,然而还不是全部意义;因为这样的历史没有凸显文明史的意义。这样的历史,更多地是世界的国际政治史,文明的发展意义往往淹埋在一连串的历史事件中了。
所以,有两种历史:一种是人类生活历程的总和;再一种是人类生活的方向。前一种属于一般所说的世界历史;后一种则是人类的文明史。通常把这两种历史混淆在一起,可以使人看到人的复杂的生活历程,如战争的爆发与文明程度的关系等等之类的矛盾问题。
但是,把两种历史绞在一起,容易提出斯宾格勒提出的问题:“历史是不是有逻辑呢?在个别事件的一切偶然的和无法核计的因素以外,是不是还有一种我们可以称之为历史的人类(historic humani-ty)的形而上的结构的东西,一种本质上不倚赖于我们看得非常清楚的社会的、精神的、和政治的外表形式的东西呢?”实际上,当逼近甚至深陷在种种历史表现当中时,往往见到的是一团乱麻,而看不到那种“历史的人类的形而上的结构的东西”;然而当你超越它们,把一团乱麻进行一番梳耙清理的时候,就会发现人类历史,特别是人类文明史的大规律,所谓“人类的形而上的结构的东西”,并非悬突的“形而上学”,而是文明的积累决定了人类社会的演变。今天,人们挂在嘴边上的“全球化”,终其极便是人类文明的积累的必然产物。当康德说,社会和自然一样是有规律的时候,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康德的理论时常要受到责难;因为康德的“世界政府”实在离我们太过遥远,“远水不解近渴”,今天的世界无政府状态还不知道要延续到何年何月哪。康德的理性批判历史观早已被现实打得粉碎了。其实康德并没有“理想主义”到那种天真的程度;他的“哲学方案”除了提出人类的理想、人类社会的理性走向之外,大部分是为了那长远的目标而设计的种种针对现实问题的“权宜之计”。他的高明之处在于没有忽视人类社会的总体走向和这走向中的种种悖论。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与康德有相似之处,即在放眼“自由人联盟”的同时,没有一刻放松对现实的关注。然而重要的是,头脑里牢固地保存着人类社会的归趋这个大问题。
我们现在讲“全球化”进程,大体上与康德和马克思的思路是吻合的;虽然,他们都没有用过“全球化”这样的概念。
如果有历史哲学的眼光去观察我们所在的星球所发生的时空变化,我们说,自从有了人类,从古到今,都是走在“全球化”的轨道上的。地理的、民族的隔离,只是我们这个星球在亘古时期的初始现象。人要存活下去,就要劳动、要生产、要迁徙、要打仗;在远古时期,人类社会便有了人群间的交流。黄帝“修德振兵,治五气,艺五种,抚万民,度四方”,先战炎帝于阪泉之野,继战蚩尤于涿鹿之野,天下有不顺者,从而征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尝宁居,迁徙往来无常处……讲的便是人与人的“交流”。一部人类文明发展史,无非是人类的相互交往、组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或表现为某种不同文明的整合趋势的历史。这种“交流”随着时代的脚步,特别是到了近代,范围越来越扩大,在逻辑上就必定有“全球化”这样的人类社会现象。因此,“全球化”在历史哲学中是很容易解释的。问题是,只有当生产力和经济生活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并到需冲破地理和民族界限的时候,人类对于地球才能逐渐打破地理的局限,有了整体的观念。
认识一般说来是落后于现实的。当哥伦布、麦哲伦、达·伽马等分别向东和向西探索的时候,没有人认识到,他们的举动证明了地球是连成一片的。西欧用三百年的时间完成了从天文革命到工业革命的历程,率先进入近代史期,把目光投向世界的四面八方。科技、生产、市场的扩张力冲破了民族的界限;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中叶的《共产党宣言》中提出了各地区各民族在各方面的相互往来和相互依赖的著名论点和将出现以“世界文学”代替地区文学的伟大预言,实质上已揭示了“全球化”进程是人类历史的必然归趋。从天文革命到工业革命是人类文明的一次飞跃;从工业革命推进到信息革命,是人类文明的另一次飞跃。在“地理大发现”500周年的1992年,人们发现;无论其间出现了多少血腥的战争、多少跌宕起伏、惊心动魄的事变,地球,乃至宇宙是属于全人类的;人类文明的开发和更新不停顿地跨越国界,市场经济、信息网络文化,连同不断翻新的生活方式和思维习惯,不可抗拒地让世界各地的人靠近它们、认同它们、接受它们。总之,人类进入“全球化”时代,到20世纪最后一二十年,人人都已能感觉得到了。
全球化是一种社会“进程”,不是一种社会“状态”,不是既成的“静态”, 而是社会发展的“动态”。全球化不是哪个人主观地所设计或制造出来的理性规划;它是自然趋势,是人力所不能抗拒和左右的。试问:谁能遏止市场经济打破民族界限,谁能阻止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从此地传到彼地?谁能限制“因特网”通行全球?现在我们常说“要与国际接轨”,“要走向世界”,“要改革开放”,等等,其间就有一个顺应“全球化”大趋势、大潮流的迫切必要性和必然性的问题。
全球化必定地从科技和经济开始;然而它必然地有它的人文伦理哲学基础。人类时代和社会的进步的基础是人的自由创造力,因此社会越前进,便该当越充分地尊重和发挥人作为自由人的权利和创造力。不可能想象在一个高度发展的文明社会,竟然没有公民个人的尊严和人身政治自由。最近我国签署的有160多个国家参加的《公民和政治权利公约》,就表明了人类本就有属于他们自己的公认的伦理价值。然而不幸的是,对人的权利的尊重这种属于道德哲学的崇高理念,往往会受到人为的曲解和干扰,其中最常见的是同“外交”的斗争纠结在一起,成了国与国政治斗争的工具,致使它的自身价值和对社会的推动意义受到了不应有的污染和扭曲。
上面说过,“全球化”绝对不是一个设计完好的“理性蓝图”;它自身包涵着种种悖论,这已是相当普遍的共识。所以,重要的不是急于对它作出“价值”判断,不是给它“打分”。它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世界发展趋势;是全过程充满“二律背反”的大趋势。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认识论问题,就如康德说的:“正是这个二律背反,把我从独断论的迷梦中唤醒,使我转到对理性本身的批判上来,以便消除理性似乎与它自身矛盾这种怪事。” 但是,这种怪事是消除不了的;因此必须承认“二律背反”的永恒性。
“全球化”的悖论的表现和表述到处可见,我们关注的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的悖论。
第一,“全球化”不能掩盖和代替国际政治中的以强凌弱以及霸权主义,国际政治从来都是“强权政治”。当然,从另一面看,国际政治也不能掩盖和代替“全球化”的客观进程。正在逝去的一百年的历史经验告诉世人,哲人向往的“永久和平”仍只是离人世极其遥远的理念。20世纪除了最大的两次世界战争之外,大小规模的地区性的战争几乎不曾断过;临近世纪末还发生了美国和北约空袭南斯拉夫联盟的“战争”。这些大大小小的战争,动用的武器装备,无一不是“文明的产物”。科索沃危机在空炸之后,又以新的形式展开。虚弱而庞大的俄罗斯同美国等西方大国一起折冲樽俎,巴尔干的命运再次落入大国的掌握之中。
第二,“全球化”的方向是对民族、地区界限的冲击,就象我们在书中一再引用的马克思和恩格斯150年前预见到的:“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马、恩当时更多地着眼于欧洲,今天它已是遍及全世界的现象了。然而,“全球化”并不是世界的运动的终结状态,“全球化”的“化”字十分重要。在英文很清楚:“Global-ization”,并不是“World commonwealth”,不是“世界大同”。所谓无冲突的“世界大同”,所谓“Cosmopolitanism”,在今天看来仍是不可企及的“乌托邦”境界。而“全球化”则不能掩盖和取消各种不同形式、不同表现、不同程度的“民族主义”。说得宽泛一些,就是“全球化”不是一片和谐;而是充满了归根到底是利益的差异、分歧、竞争、冲突。“全球化”那种自动的、连锁的冲击力,使全世界上所有的民族在它面前都程度不同地处于某种“被动”地位。先进的国家因科技发展的不可控制性,同时也因竞争的需要,只能不由自主地让科技的力量无止境地发展下去,明知道某些科技发明定会为人类带来负面后果。比较后进或落后的国家,在被裹进股股大潮之中的同时,也不得不拼命往前赶。“全球化”的路程有多远,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它可能是没有“终点”的无限远。至少,在今天,没有人能看到它的尽头。其间,差异、分歧、竞争、冲突,是永远不能消灭的。总之,“全球化”从另一种意义上讲,就是“全球范围的竞争”。
接下来,第三,“全球化”不能取消不同的政治社会思潮的存在(这里且不说更广泛、多样的其他文化领域,如文学、艺术等等)。由于国情、社情、民情各异,发展水平不同,优先需求的差别,各种倾向的思潮的共存和时有变更的消长,必是长期存在的。但全球竞争的激烈,要求各种思潮都不能不首先考虑如何适应这种形势和它带来的社会问题。终其极,仍是自由主义(含倾向于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含倾向于社会主义)以及这两大思潮之间的复杂的融合和对立。总的趋势是,除了各自都有自己的作为独特标帜的思想意识(如前者比较侧重“自由”的优先性;相对于前者,后者比较侧重社会正义和平等的重要性),在实践上将越来越超越传统的“左”和“右”的思维方式和思维框架。
宋人陆九渊尝说:“东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西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南海、北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千百世之上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千百年之下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苏格拉底和孔子是可以对得上话的。而此“心”此“理”中相当大的部分就是人类的普遍道德准则;美丑、善恶、是非,等等,从大处看,或从人之常情常理看总是有相通或相类的客观标准的。只是社会发展阶段和历程不同,标准也就有差异。这差异往往是一种“时间差”。社会越是发展、文明越是进步,道德准则自然会越趋同化和普遍化。即以“自由主义”论,17世纪“自由”只属于英国贵族;经过18世纪启蒙运动加以充实丰富,以及英国、美国和法国革命的实践,自由、平等、博爱和共和民主制度便在欧美普遍传播开来;至19世纪,约翰·密尔写出《论自由》,“自由”便至少在理论上属于社会的每一成员。马克思主义不是“自由主义”;然而在“自由”问题上,马克思主义争取的首先是无产阶级的自由,并通过革命和专政最终达到不分阶级的全人类的自由。到20世纪,自由、平等、公民权利以及民主和法制的原则,已为不同社会制度的民族所认同,并不专属于西方,而且已体现在许多国际公约的文字里。
问题是,这些具有普遍意义的公理,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还与理念或所宣布的原则距离很远,有时甚至背道而驰。发源于西方的这些理念,几个世纪来,一方面在不断普及,而另一方面却又时时向自己的反面“异化”。例如,一些属于道德范畴的准则,在疯狂追逐市场利润、无止境地开拓世界市场中,被置之不顾,甚或公然违反。精神的东西变成了可以核算的,实用主义的“价值”。“自由”的一条原则是不侵犯和尊重他人享有自由的权利;一旦越出这一原则、变成“放纵的、非理性的自由”,不但会成为种种社会问题的渊薮,而且必然损害和侵犯他人的权利和利益,社会便不可能是正义的。
再例如,现行的国际政治,特别是强权政治,也是与自由的原则背道而驰的;自由的原则和精神既应施之于本国的公民社会,也同样应该施之于其他民族。但这是道德标准,国际政治经常是绕过道德,或者曲解道德标准。英国当代社会学家伦纳德·特里劳尼·霍布豪斯在《自由主义》中专辟了一节“国际自由”,认为“自由主义的真髓是反对使用武力,武力是一切暴政的基础”;“自由主义的实际需要一是反对武装力量的残暴专横。武装力量不仅可以如同在俄国那样被直接用来侵犯自由,而且如同在西欧那样,军事精神还有更巧妙的办法腐蚀自由制度,侵吞本来可以用来促进文明的公共资源”;“随着世界的日趋自由,使用武力将变得没有意义。如果不是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征服一个民族,发动侵略是没有好处的。”
最后,第四,“全球化”不仅不能掩盖和取消各种公害的社会问题,而且还不断引发出和异化出许多新的问题。我们司空见惯的社会现象是科学技术越发达、文明越前进,杀人的战争越残酷,人类对地球环境的损害越严重,以致不知所止,如此等等。
总之,无论有什么样的悖论,文明的翻新和向全世界的扩展,是不可避免的;同时,其福祸相倚,也是不能避免的。这是就世界全局而言。至于“全球化”对于任何一个民族或国家而言,就必定落实到自身的发展问题上;其兴衰浮沉无论何等不同,不能不受一些“大规律”管着。例如,前苏联为什么会衰落,终致解体,说到根本,是因为违反了发展的经济的、政治的和社会的“大规律”。有些具体举措,可能有对有错,可以或坚持或纠正。惟独违反了“大规律”,开了“倒车”,便避免不了付出历史的代价。这或许是20世纪末期提供给世人的最重要的警示。在“全球化”进程和全球竞争加剧的今天和明天,这个浅显的“警示”显得尤其重要。
艾瑞克·霍布斯鲍姆把20世纪比作“极端的年代”。是的,在这百年中,热战和冷战、革命与反革命、自由与专制、文化与反文化、科技发明与对文明的破坏、道德与堕落……无一不以“极端”的形式出现。霍布斯鲍姆只写到1991年,如果加上最后十年,则北约对巴尔干一个小国的狂轰滥炸,显然又是一个“极端”的表现。
世界历史该当记录下这些“极端”,而且每一“极端”的发生都会给人类带来十分重要的启示和教训,警示人类该当怎样对待这些“极端”。
这当然是世界历史的题中应有之义,然而还不是全部意义;因为这样的历史没有凸显文明史的意义。这样的历史,更多地是世界的国际政治史,文明的发展意义往往淹埋在一连串的历史事件中了。
所以,有两种历史:一种是人类生活历程的总和;再一种是人类生活的方向。前一种属于一般所说的世界历史;后一种则是人类的文明史。通常把这两种历史混淆在一起,可以使人看到人的复杂的生活历程,如战争的爆发与文明程度的关系等等之类的矛盾问题。
但是,把两种历史绞在一起,容易提出斯宾格勒提出的问题:“历史是不是有逻辑呢?在个别事件的一切偶然的和无法核计的因素以外,是不是还有一种我们可以称之为历史的人类(historic humani-ty)的形而上的结构的东西,一种本质上不倚赖于我们看得非常清楚的社会的、精神的、和政治的外表形式的东西呢?”实际上,当逼近甚至深陷在种种历史表现当中时,往往见到的是一团乱麻,而看不到那种“历史的人类的形而上的结构的东西”;然而当你超越它们,把一团乱麻进行一番梳耙清理的时候,就会发现人类历史,特别是人类文明史的大规律,所谓“人类的形而上的结构的东西”,并非悬突的“形而上学”,而是文明的积累决定了人类社会的演变。今天,人们挂在嘴边上的“全球化”,终其极便是人类文明的积累的必然产物。当康德说,社会和自然一样是有规律的时候,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康德的理论时常要受到责难;因为康德的“世界政府”实在离我们太过遥远,“远水不解近渴”,今天的世界无政府状态还不知道要延续到何年何月哪。康德的理性批判历史观早已被现实打得粉碎了。其实康德并没有“理想主义”到那种天真的程度;他的“哲学方案”除了提出人类的理想、人类社会的理性走向之外,大部分是为了那长远的目标而设计的种种针对现实问题的“权宜之计”。他的高明之处在于没有忽视人类社会的总体走向和这走向中的种种悖论。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与康德有相似之处,即在放眼“自由人联盟”的同时,没有一刻放松对现实的关注。然而重要的是,头脑里牢固地保存着人类社会的归趋这个大问题。
我们现在讲“全球化”进程,大体上与康德和马克思的思路是吻合的;虽然,他们都没有用过“全球化”这样的概念。
如果有历史哲学的眼光去观察我们所在的星球所发生的时空变化,我们说,自从有了人类,从古到今,都是走在“全球化”的轨道上的。地理的、民族的隔离,只是我们这个星球在亘古时期的初始现象。人要存活下去,就要劳动、要生产、要迁徙、要打仗;在远古时期,人类社会便有了人群间的交流。黄帝“修德振兵,治五气,艺五种,抚万民,度四方”,先战炎帝于阪泉之野,继战蚩尤于涿鹿之野,天下有不顺者,从而征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尝宁居,迁徙往来无常处……讲的便是人与人的“交流”。一部人类文明发展史,无非是人类的相互交往、组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或表现为某种不同文明的整合趋势的历史。这种“交流”随着时代的脚步,特别是到了近代,范围越来越扩大,在逻辑上就必定有“全球化”这样的人类社会现象。因此,“全球化”在历史哲学中是很容易解释的。问题是,只有当生产力和经济生活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并到需冲破地理和民族界限的时候,人类对于地球才能逐渐打破地理的局限,有了整体的观念。
认识一般说来是落后于现实的。当哥伦布、麦哲伦、达·伽马等分别向东和向西探索的时候,没有人认识到,他们的举动证明了地球是连成一片的。西欧用三百年的时间完成了从天文革命到工业革命的历程,率先进入近代史期,把目光投向世界的四面八方。科技、生产、市场的扩张力冲破了民族的界限;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中叶的《共产党宣言》中提出了各地区各民族在各方面的相互往来和相互依赖的著名论点和将出现以“世界文学”代替地区文学的伟大预言,实质上已揭示了“全球化”进程是人类历史的必然归趋。从天文革命到工业革命是人类文明的一次飞跃;从工业革命推进到信息革命,是人类文明的另一次飞跃。在“地理大发现”500周年的1992年,人们发现;无论其间出现了多少血腥的战争、多少跌宕起伏、惊心动魄的事变,地球,乃至宇宙是属于全人类的;人类文明的开发和更新不停顿地跨越国界,市场经济、信息网络文化,连同不断翻新的生活方式和思维习惯,不可抗拒地让世界各地的人靠近它们、认同它们、接受它们。总之,人类进入“全球化”时代,到20世纪最后一二十年,人人都已能感觉得到了。
全球化是一种社会“进程”,不是一种社会“状态”,不是既成的“静态”, 而是社会发展的“动态”。全球化不是哪个人主观地所设计或制造出来的理性规划;它是自然趋势,是人力所不能抗拒和左右的。试问:谁能遏止市场经济打破民族界限,谁能阻止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从此地传到彼地?谁能限制“因特网”通行全球?现在我们常说“要与国际接轨”,“要走向世界”,“要改革开放”,等等,其间就有一个顺应“全球化”大趋势、大潮流的迫切必要性和必然性的问题。
全球化必定地从科技和经济开始;然而它必然地有它的人文伦理哲学基础。人类时代和社会的进步的基础是人的自由创造力,因此社会越前进,便该当越充分地尊重和发挥人作为自由人的权利和创造力。不可能想象在一个高度发展的文明社会,竟然没有公民个人的尊严和人身政治自由。最近我国签署的有160多个国家参加的《公民和政治权利公约》,就表明了人类本就有属于他们自己的公认的伦理价值。然而不幸的是,对人的权利的尊重这种属于道德哲学的崇高理念,往往会受到人为的曲解和干扰,其中最常见的是同“外交”的斗争纠结在一起,成了国与国政治斗争的工具,致使它的自身价值和对社会的推动意义受到了不应有的污染和扭曲。
上面说过,“全球化”绝对不是一个设计完好的“理性蓝图”;它自身包涵着种种悖论,这已是相当普遍的共识。所以,重要的不是急于对它作出“价值”判断,不是给它“打分”。它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世界发展趋势;是全过程充满“二律背反”的大趋势。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认识论问题,就如康德说的:“正是这个二律背反,把我从独断论的迷梦中唤醒,使我转到对理性本身的批判上来,以便消除理性似乎与它自身矛盾这种怪事。” 但是,这种怪事是消除不了的;因此必须承认“二律背反”的永恒性。
“全球化”的悖论的表现和表述到处可见,我们关注的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的悖论。
第一,“全球化”不能掩盖和代替国际政治中的以强凌弱以及霸权主义,国际政治从来都是“强权政治”。当然,从另一面看,国际政治也不能掩盖和代替“全球化”的客观进程。正在逝去的一百年的历史经验告诉世人,哲人向往的“永久和平”仍只是离人世极其遥远的理念。20世纪除了最大的两次世界战争之外,大小规模的地区性的战争几乎不曾断过;临近世纪末还发生了美国和北约空袭南斯拉夫联盟的“战争”。这些大大小小的战争,动用的武器装备,无一不是“文明的产物”。科索沃危机在空炸之后,又以新的形式展开。虚弱而庞大的俄罗斯同美国等西方大国一起折冲樽俎,巴尔干的命运再次落入大国的掌握之中。
第二,“全球化”的方向是对民族、地区界限的冲击,就象我们在书中一再引用的马克思和恩格斯150年前预见到的:“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马、恩当时更多地着眼于欧洲,今天它已是遍及全世界的现象了。然而,“全球化”并不是世界的运动的终结状态,“全球化”的“化”字十分重要。在英文很清楚:“Global-ization”,并不是“World commonwealth”,不是“世界大同”。所谓无冲突的“世界大同”,所谓“Cosmopolitanism”,在今天看来仍是不可企及的“乌托邦”境界。而“全球化”则不能掩盖和取消各种不同形式、不同表现、不同程度的“民族主义”。说得宽泛一些,就是“全球化”不是一片和谐;而是充满了归根到底是利益的差异、分歧、竞争、冲突。“全球化”那种自动的、连锁的冲击力,使全世界上所有的民族在它面前都程度不同地处于某种“被动”地位。先进的国家因科技发展的不可控制性,同时也因竞争的需要,只能不由自主地让科技的力量无止境地发展下去,明知道某些科技发明定会为人类带来负面后果。比较后进或落后的国家,在被裹进股股大潮之中的同时,也不得不拼命往前赶。“全球化”的路程有多远,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它可能是没有“终点”的无限远。至少,在今天,没有人能看到它的尽头。其间,差异、分歧、竞争、冲突,是永远不能消灭的。总之,“全球化”从另一种意义上讲,就是“全球范围的竞争”。
接下来,第三,“全球化”不能取消不同的政治社会思潮的存在(这里且不说更广泛、多样的其他文化领域,如文学、艺术等等)。由于国情、社情、民情各异,发展水平不同,优先需求的差别,各种倾向的思潮的共存和时有变更的消长,必是长期存在的。但全球竞争的激烈,要求各种思潮都不能不首先考虑如何适应这种形势和它带来的社会问题。终其极,仍是自由主义(含倾向于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含倾向于社会主义)以及这两大思潮之间的复杂的融合和对立。总的趋势是,除了各自都有自己的作为独特标帜的思想意识(如前者比较侧重“自由”的优先性;相对于前者,后者比较侧重社会正义和平等的重要性),在实践上将越来越超越传统的“左”和“右”的思维方式和思维框架。
宋人陆九渊尝说:“东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西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南海、北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千百世之上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千百年之下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苏格拉底和孔子是可以对得上话的。而此“心”此“理”中相当大的部分就是人类的普遍道德准则;美丑、善恶、是非,等等,从大处看,或从人之常情常理看总是有相通或相类的客观标准的。只是社会发展阶段和历程不同,标准也就有差异。这差异往往是一种“时间差”。社会越是发展、文明越是进步,道德准则自然会越趋同化和普遍化。即以“自由主义”论,17世纪“自由”只属于英国贵族;经过18世纪启蒙运动加以充实丰富,以及英国、美国和法国革命的实践,自由、平等、博爱和共和民主制度便在欧美普遍传播开来;至19世纪,约翰·密尔写出《论自由》,“自由”便至少在理论上属于社会的每一成员。马克思主义不是“自由主义”;然而在“自由”问题上,马克思主义争取的首先是无产阶级的自由,并通过革命和专政最终达到不分阶级的全人类的自由。到20世纪,自由、平等、公民权利以及民主和法制的原则,已为不同社会制度的民族所认同,并不专属于西方,而且已体现在许多国际公约的文字里。
问题是,这些具有普遍意义的公理,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还与理念或所宣布的原则距离很远,有时甚至背道而驰。发源于西方的这些理念,几个世纪来,一方面在不断普及,而另一方面却又时时向自己的反面“异化”。例如,一些属于道德范畴的准则,在疯狂追逐市场利润、无止境地开拓世界市场中,被置之不顾,甚或公然违反。精神的东西变成了可以核算的,实用主义的“价值”。“自由”的一条原则是不侵犯和尊重他人享有自由的权利;一旦越出这一原则、变成“放纵的、非理性的自由”,不但会成为种种社会问题的渊薮,而且必然损害和侵犯他人的权利和利益,社会便不可能是正义的。
再例如,现行的国际政治,特别是强权政治,也是与自由的原则背道而驰的;自由的原则和精神既应施之于本国的公民社会,也同样应该施之于其他民族。但这是道德标准,国际政治经常是绕过道德,或者曲解道德标准。英国当代社会学家伦纳德·特里劳尼·霍布豪斯在《自由主义》中专辟了一节“国际自由”,认为“自由主义的真髓是反对使用武力,武力是一切暴政的基础”;“自由主义的实际需要一是反对武装力量的残暴专横。武装力量不仅可以如同在俄国那样被直接用来侵犯自由,而且如同在西欧那样,军事精神还有更巧妙的办法腐蚀自由制度,侵吞本来可以用来促进文明的公共资源”;“随着世界的日趋自由,使用武力将变得没有意义。如果不是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征服一个民族,发动侵略是没有好处的。”
最后,第四,“全球化”不仅不能掩盖和取消各种公害的社会问题,而且还不断引发出和异化出许多新的问题。我们司空见惯的社会现象是科学技术越发达、文明越前进,杀人的战争越残酷,人类对地球环境的损害越严重,以致不知所止,如此等等。
总之,无论有什么样的悖论,文明的翻新和向全世界的扩展,是不可避免的;同时,其福祸相倚,也是不能避免的。这是就世界全局而言。至于“全球化”对于任何一个民族或国家而言,就必定落实到自身的发展问题上;其兴衰浮沉无论何等不同,不能不受一些“大规律”管着。例如,前苏联为什么会衰落,终致解体,说到根本,是因为违反了发展的经济的、政治的和社会的“大规律”。有些具体举措,可能有对有错,可以或坚持或纠正。惟独违反了“大规律”,开了“倒车”,便避免不了付出历史的代价。这或许是20世纪末期提供给世人的最重要的警示。在“全球化”进程和全球竞争加剧的今天和明天,这个浅显的“警示”显得尤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