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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曾就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的主要段落《国内法》第261~313节进行了分析,结合国家制度批判了黑格尔的自然法即他的法哲学。在《法哲学原理》中的《导论》第3节、《作为法律的法》第211~214节中,黑格尔集中论述了法的实定性、法的理念向实定状态的过渡、法的体系等内容,集中表达了他的抽象的思辨的唯心主义思想,尤其在现实的历史直观面前,黑格尔的经验观再一次屈服于概念的逻辑,正是在这一点上,马克思开创了科学的历史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