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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富民县地处云南省省会昆明西北,距昆明23公里,自古是川、康入昆明要道,被誉为“滇北锁钥”。全县土地总面积993平方公里,人口13.79万人。2001年,富民县曾因无工业污染,森林覆盖率高,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迅速而被列为国家级绿色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县。
富民县土地肥沃,气候宜人,物产丰富,自古因人民自食有余而谓之“富民”。有“花枝不断四时春,果蔬繁茂月月丰”之美誉。全县探明二十余种矿产资源有开发价值。其中硝盐矿、钛砂矿、铝土矿,大理石,彩玉石等矿产资源尤其丰富。
然而,真正使富民县闻名遐迩的却是“荒山喷上绿漆搞绿化” 这个投资47万被当地村民讥笑成替大山戴“绿帽子”的“绿化”工程,7名工人整整喷了45天,油漆桶都拉走一车,远看绿葱葱,近看光秃秃。此事后被新闻媒体曝光后,云南富民县曾“名操一时”。如今此事早已过去几年,人们也偶尔提起把它再做笑谈。
近年来,富民县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力度,然而,招商引资引来的企业皆是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这让老百姓深受其害,于是群众上访、围堵企业甚至群发性事件时有发生。
如果你是第一次到富民县,你会感觉到富民县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这里群峰突兀、峰峦叠嶂、山青水碧,民风淳朴,电视剧《西游记》当年就是在这里拍摄的。就是这样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因近一两年来当地政府不断引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而正在失去往日的美丽。代之而来的是黑烟蔽日、污水横流、良田被毁、山林破坏、山体滑坡等等一系列因人为原因而造成的环境问题不断涌现,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纠纷及上访事件也开始不断出现。
招商引资 引来高耗能高污染企业
记者在富民采访时发现,富民县采取优惠措施招商引资,应该说招商引资本身并没有错,只是富民县引进的企业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哪就是,所引来的企业都是高耗能、高污染企业。
在富民县,记者看到,近一两年引来的企业有水泥厂、造纸厂、化工厂、钛粉厂、磷酸厂等,如富民县磷酸盐总厂、福保造纸厂;年产钛白粉8000吨的云南互通工贸有限公司、富民钛白粉厂、昆明万通集团公司磷酸生产线、云南龙飞产业集团与四川新希望集团共同投资组建的新龙矿物质饲料有限公司等。
而这些企业基本上都是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仅在富民县赤灸镇永福村附近,记者就看到云南伦成造纸厂等四家造纸厂,这些造纸厂大多设备简陋,紧邻河流,污水直接排入河中,而据当地村民讲,这河排入金沙江(长江上游河段)。在富民县永定镇,集中着多家企业,有福保造纸厂、石祥化工厂等企业,这些企业不仅离河很近,而且排污口就直通河里。
富民县委、县政府一度提出建设“绿色家园”的奋斗目标,要把富民建设成为“天蓝、地绿、山清、水秀”,人居环境一流的生存空间。而招来这些重污染企业,显然与建设“绿色家园”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形成了口头上一套,行动上又是另一套的现象。
而最近引进的云南国资水泥富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民水泥厂)则是在引进的企业中投资规模比较大、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企业自身问题也比较多的一个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
强征土地占农田 破坏生态危害百姓安全
2006年下半年,富民县委政府引进的富民水泥厂由于当地政府及相关土地部门的支持,在没有取得任何征地批文的情况后下,将几百户农民赖以生存的耕地,以低廉的价格强行征用,兴建新的水泥厂。
记者在富民水泥厂附近看到,由于其开工建设,致使泥石流发生,一居民的房子被冲塌;在修建的到厂区的道路将山脚平地拦腰筑起如同一条堤坝,而下面排水的通道却很小,这样使得在下雨时,因排水不畅而积水,将村民的塑料大棚、种植的葡萄、玉米等等淹没。同时记者还发现,该厂建在山上,而且在风口的上方,且紧挨着村庄,这将对村民的生活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
村民说,2006年的7月24日、9月25日富民县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两次张贴发布《通知》,并且多次召集社员强迫要求签订农民的土地出让相关手续,按基本土地价格1.6万元/亩人民币价格,要求东元村沙锅三、四、五5个社强行转让400多亩土地,其中具有30-70年承包经营权的基本农田100多亩,梯(大部分为经济林木和梯田)200多亩。而按照1997年当地工业用地的征地基本土地价格应为15万元/亩。
明明是在耕耘中的农田,却被欺骗性地划为荒地,同时强行破土开垦施工,特别是因施工造成村民部分房子也受到严重破坏。村民们说:“土地是我们的命根子,国家应该保护我们基本农田和可耕地,可是为什么让我们以这么低的价格就出让了呢?农田卖了我们吃啥?”我们知道政府引进外资来投资是一件好事情,谁不支持?但不能将我们的农田非法侵占吧!”
经村民反映,云南省国土资源部门调查认定其违法事实后于2007年4月13日下《停止土地违法行为的通知》,并根据违法占用面积给予了国资水泥富民公司相应的罚款。
但是,云南省国土资源执法部门的处罚,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以及停止施工的问题。
2007年3月至7月间,农户多次向富民县委政府及县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强烈反映,要求给农户合法合理的征地说法,要求制止富民水泥厂的违法行为。而富民县委政府及国土部门并没有给村民任何实质性的说法,也未制止富民水泥厂的违法施工行为。
“在被占用的380多亩土地中,有100亩是村民集体的矿山、70亩左右是农户的耕地、200亩左右是60年代时期“开山造田”运动加上农民用血汗改造的梯田;当时政府还出了一定的资金、农民出力,共同修建了用于灌溉这片土地的新桥水库及水渠,这数万个劳力修建的水利设施现已被违法施工破坏;有路不走还非要占用、毁掉10多亩的高产粮田筑路,令我们心寒!”村民伤心的对记者说。
2007年4月24日,富民县国土局报给昆明市国土局,关于强征土地一事的回复中谎称:云南国资水泥富民有限公司所占的380多亩土地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为未利用地(实际上在富民水泥厂非法施工中强占土地的面积还在扩大),村民气愤地说:“我们自己开垦并耕种了40余年的农田耕地是难道未利用地吗?”
“我们320亩耕地被占用,100多亩山地经济林中80%都是果树,也被推得一片狼藉。水泥厂要是建成以后,我们每天都得吃水泥厂的灰尘。”村民忧虑地表示。
村民对记者说,“从2006年12月水泥厂开挖地基以来才4个月,原来完完整整的山体,被挖得坑坑洼洼。”
一位妇女告诉记者,她家的瓦房就在水泥厂边上,每天下午5点左右,水泥厂不断爆破,她家房子墙壁被震裂了多条裂缝。
记者在沙锅村小学看到,学校没有围墙的阻隔,就坐落在国资水泥厂的旁边。学生对记者说,一刮风他们学校就黄灰密布,沙子经常飞进眼睛里。同时,连接村庄与小学的道路,也因富民水泥厂的开工而坑洼不平,尤其是雨天和雨后,道路难走并有危险,如果小学生滑到,有滑入深四五米深山沟的危险,而下雨天的山沟又因不能及时排泄而存满了水。
根据该公司资料,该公司拟建设的项目每年需要粘土、砂岩18万吨,消耗电能6890多万度。有关专家分析说:“按每年270个工作日计算,富民水泥厂每天就需要粘土、砂岩670吨以上,每天消耗电力约255185度。这样一来,不仅占用了很多矿山资源,还消耗了大量水电。而且每天要爆破挖取670吨以上的原料,给周围居民和学校带来巨大的危害。”
伴随着富民水泥厂的开工建设及将来的生产,必将带来粉尘污染、噪音污染、尾矿污染,地表植被及山体的严重
破坏,土地难以复垦,庄稼蔬菜减产,地下水被破坏等问题。
重污染企业瞒天过海 地方政府充当保护伞
云南国资水泥有限公司是云南瑞安建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瑞安)的子公司。而云南国资水泥有限公司是由原昆明水泥厂、开远水泥厂、楚雄水泥厂、剑川水泥厂、海口水泥厂、丽江水泥厂、昆明东骏水泥有限公司等云南水泥行业的国有龙头企业组建而成。2006年,云南国资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了云南国资水泥富民有限公司。
富民水泥厂并没有相关部门的新建项目审批文件,他们手里只有一份《云南省经委关于核准国资水泥富民有限公司2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的通知》。其占用的320多亩耕地,目前只有省国土厅的预审批复和县国土局的临时用地批复。根据《土地法》规定,预审批复和临时用地批复只能用于勘探和前期准备工作,不能征用土地。富民水泥厂于2006年年底征地结束,目前已经大规模开工建设。
据反映,进行大规模建设的富民水泥厂根本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该企业通过偷梁换柱、瞒天过海等手法,骗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同时在富民县当地政府各部门不惜以破坏环境、牺牲群众利益及违反国家相关政策的情况下,得以强行开工建设。
云南省环保局(云环许【2007】1号)文批准许可《云南国资水泥富民有限公司日产2000t/d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第五条要求,上马富民水泥厂必须淘汰国资水泥海口公司一条10万吨立窑生产线,而实际情况是,海口的10万吨立窑生产线早已列为淘汰的项目,且已经停产。
而云南国资水泥总公司把早已列为淘汰的生产线再一次的拿到富民又新建一条年产60万吨的生产线。这显然违背了国家对水泥产业总体结构调整的政策规定,即等量淘汰和超量淘汰的原则。
2000年5月份,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对云南省水泥行业的总体结构调整,本着等量淘汰或超量淘汰的原则,在报批云南省建材集团日产4000吨熟料水泥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法人:云南省东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时,同时全面关停拆除淘汰昆明水泥厂的1#、2#、3#、4#、5#全部湿法窑生产线。云南省人民政府(函)(云政函【2000】38号)、云南省环保局(云环治字【2000】第297号)、国家环保总局(环函【2000】256号)等文件中都明确规定: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必须拆除昆明水泥有限公司现有湿法窑生产线,并不得再做任何技改。但2005年6月20日该项目建成投产后,云南国资水泥有限公司并没有按照承诺和政府的文件规定执行关停昆明水泥厂,仍在继续“顶风”违法营运,对环保执法置若罔闻。为此,被国家环保总局通报列为严重环境违法项目名单,云南国资水泥公司才不得不应付性的关停了1#、2#湿法窑生产线。
由此看来,云南国资水泥富民有限公司把在富民县“新建日产2000吨熟料生产线”说成是昆明水泥厂的3#、4#、5#窑的技改或海口水泥厂的搬迁,是没有任何合法依据的,其行为仍然在瞒骗有关部门。
让记者最为不解的是,云南富民水泥厂这样一个违规违法项目“环评”竟然通过了!
富民水泥厂建设及投产所带来的大气污染、水资源被破坏,两条水渠被拦腰截断、灌溉和饮用水将受到严重破坏和污染,给今后数千粮田的灌溉和几千人畜的饮用水带来重大生产生活危机;开山炸石的噪音将严重影响当地民众的生产生活安全;水泥项目的选址同样存在严重的问题!离昆明主城区23公里、离富民县城不足3公里、离居民区和学校不足百米、离昆禄公路(主干道)直线距离200米,这在环评上是根本就通不过去的。特别是面山开采建设和政府要打造的“富民国际养生基地”、生态农业、度假休闲、昆明大花园相矛盾,和昆明市总体建设规划相矛盾。这样的项目选址,环评报告怎能审核通过?
记者还了解到,云南国资水泥富民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7日向富民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递交了《云南国资水泥富民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给予“2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工程”进行核准的请示》,2月5日,富民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向昆明市经委递交《关于云南国资水泥富民有限公司“2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核准的请示》。
但是,云南省经济委员会2月8日下发给昆明市经委的《云南省经委关于核准国资水泥富民有限公司2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的通知》中却说:“你委《关于云南国资水泥富民有限公司2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核准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所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就有关内容审核如下……”。
上报的是“建设工程”,批的却是“技改项目”。有关人士称,“其中原因不清楚,也无法解释云南富民国资水泥有限公司为何先征地后建厂。如果没有收购或兼并老厂,那么它就是新建。新建必须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没有审批就是违法的。”■
【记者手记】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富民水泥厂在选址及从新建水泥项目等量淘汰和超量淘汰的原则来看,其本身存在严重的问题,“环评”何以能够顺利通过!?以低价强征农民土地,将耕地说成荒地!在违法国家土地政策、违反国家环保政策的前提下一个水泥厂能够开工建设,这难道与地方政府没有关系吗?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的一路绿灯,这样一个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怎敢明目张胆的开工建设呢?地方政府引来的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究竟是为了地方经济的发展、造福地方百姓?还是为了为官的政绩,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不惜危害老百姓的生存环境、身心健康来换取呢?看似引进的企业使地方的“黑色GDP”增长了,而农民却因之返贫、受到污染危害的现实,地方政府于心何忍?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使大多数人富裕起来,这才是地方政府要遵循的宗旨,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创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富民县土地肥沃,气候宜人,物产丰富,自古因人民自食有余而谓之“富民”。有“花枝不断四时春,果蔬繁茂月月丰”之美誉。全县探明二十余种矿产资源有开发价值。其中硝盐矿、钛砂矿、铝土矿,大理石,彩玉石等矿产资源尤其丰富。
然而,真正使富民县闻名遐迩的却是“荒山喷上绿漆搞绿化” 这个投资47万被当地村民讥笑成替大山戴“绿帽子”的“绿化”工程,7名工人整整喷了45天,油漆桶都拉走一车,远看绿葱葱,近看光秃秃。此事后被新闻媒体曝光后,云南富民县曾“名操一时”。如今此事早已过去几年,人们也偶尔提起把它再做笑谈。
近年来,富民县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力度,然而,招商引资引来的企业皆是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这让老百姓深受其害,于是群众上访、围堵企业甚至群发性事件时有发生。
如果你是第一次到富民县,你会感觉到富民县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这里群峰突兀、峰峦叠嶂、山青水碧,民风淳朴,电视剧《西游记》当年就是在这里拍摄的。就是这样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因近一两年来当地政府不断引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而正在失去往日的美丽。代之而来的是黑烟蔽日、污水横流、良田被毁、山林破坏、山体滑坡等等一系列因人为原因而造成的环境问题不断涌现,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纠纷及上访事件也开始不断出现。
招商引资 引来高耗能高污染企业
记者在富民采访时发现,富民县采取优惠措施招商引资,应该说招商引资本身并没有错,只是富民县引进的企业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哪就是,所引来的企业都是高耗能、高污染企业。
在富民县,记者看到,近一两年引来的企业有水泥厂、造纸厂、化工厂、钛粉厂、磷酸厂等,如富民县磷酸盐总厂、福保造纸厂;年产钛白粉8000吨的云南互通工贸有限公司、富民钛白粉厂、昆明万通集团公司磷酸生产线、云南龙飞产业集团与四川新希望集团共同投资组建的新龙矿物质饲料有限公司等。
而这些企业基本上都是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仅在富民县赤灸镇永福村附近,记者就看到云南伦成造纸厂等四家造纸厂,这些造纸厂大多设备简陋,紧邻河流,污水直接排入河中,而据当地村民讲,这河排入金沙江(长江上游河段)。在富民县永定镇,集中着多家企业,有福保造纸厂、石祥化工厂等企业,这些企业不仅离河很近,而且排污口就直通河里。
富民县委、县政府一度提出建设“绿色家园”的奋斗目标,要把富民建设成为“天蓝、地绿、山清、水秀”,人居环境一流的生存空间。而招来这些重污染企业,显然与建设“绿色家园”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形成了口头上一套,行动上又是另一套的现象。
而最近引进的云南国资水泥富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民水泥厂)则是在引进的企业中投资规模比较大、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企业自身问题也比较多的一个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
强征土地占农田 破坏生态危害百姓安全
2006年下半年,富民县委政府引进的富民水泥厂由于当地政府及相关土地部门的支持,在没有取得任何征地批文的情况后下,将几百户农民赖以生存的耕地,以低廉的价格强行征用,兴建新的水泥厂。
记者在富民水泥厂附近看到,由于其开工建设,致使泥石流发生,一居民的房子被冲塌;在修建的到厂区的道路将山脚平地拦腰筑起如同一条堤坝,而下面排水的通道却很小,这样使得在下雨时,因排水不畅而积水,将村民的塑料大棚、种植的葡萄、玉米等等淹没。同时记者还发现,该厂建在山上,而且在风口的上方,且紧挨着村庄,这将对村民的生活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
村民说,2006年的7月24日、9月25日富民县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两次张贴发布《通知》,并且多次召集社员强迫要求签订农民的土地出让相关手续,按基本土地价格1.6万元/亩人民币价格,要求东元村沙锅三、四、五5个社强行转让400多亩土地,其中具有30-70年承包经营权的基本农田100多亩,梯(大部分为经济林木和梯田)200多亩。而按照1997年当地工业用地的征地基本土地价格应为15万元/亩。
明明是在耕耘中的农田,却被欺骗性地划为荒地,同时强行破土开垦施工,特别是因施工造成村民部分房子也受到严重破坏。村民们说:“土地是我们的命根子,国家应该保护我们基本农田和可耕地,可是为什么让我们以这么低的价格就出让了呢?农田卖了我们吃啥?”我们知道政府引进外资来投资是一件好事情,谁不支持?但不能将我们的农田非法侵占吧!”
经村民反映,云南省国土资源部门调查认定其违法事实后于2007年4月13日下《停止土地违法行为的通知》,并根据违法占用面积给予了国资水泥富民公司相应的罚款。
但是,云南省国土资源执法部门的处罚,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以及停止施工的问题。
2007年3月至7月间,农户多次向富民县委政府及县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强烈反映,要求给农户合法合理的征地说法,要求制止富民水泥厂的违法行为。而富民县委政府及国土部门并没有给村民任何实质性的说法,也未制止富民水泥厂的违法施工行为。
“在被占用的380多亩土地中,有100亩是村民集体的矿山、70亩左右是农户的耕地、200亩左右是60年代时期“开山造田”运动加上农民用血汗改造的梯田;当时政府还出了一定的资金、农民出力,共同修建了用于灌溉这片土地的新桥水库及水渠,这数万个劳力修建的水利设施现已被违法施工破坏;有路不走还非要占用、毁掉10多亩的高产粮田筑路,令我们心寒!”村民伤心的对记者说。
2007年4月24日,富民县国土局报给昆明市国土局,关于强征土地一事的回复中谎称:云南国资水泥富民有限公司所占的380多亩土地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为未利用地(实际上在富民水泥厂非法施工中强占土地的面积还在扩大),村民气愤地说:“我们自己开垦并耕种了40余年的农田耕地是难道未利用地吗?”
“我们320亩耕地被占用,100多亩山地经济林中80%都是果树,也被推得一片狼藉。水泥厂要是建成以后,我们每天都得吃水泥厂的灰尘。”村民忧虑地表示。
村民对记者说,“从2006年12月水泥厂开挖地基以来才4个月,原来完完整整的山体,被挖得坑坑洼洼。”
一位妇女告诉记者,她家的瓦房就在水泥厂边上,每天下午5点左右,水泥厂不断爆破,她家房子墙壁被震裂了多条裂缝。
记者在沙锅村小学看到,学校没有围墙的阻隔,就坐落在国资水泥厂的旁边。学生对记者说,一刮风他们学校就黄灰密布,沙子经常飞进眼睛里。同时,连接村庄与小学的道路,也因富民水泥厂的开工而坑洼不平,尤其是雨天和雨后,道路难走并有危险,如果小学生滑到,有滑入深四五米深山沟的危险,而下雨天的山沟又因不能及时排泄而存满了水。
根据该公司资料,该公司拟建设的项目每年需要粘土、砂岩18万吨,消耗电能6890多万度。有关专家分析说:“按每年270个工作日计算,富民水泥厂每天就需要粘土、砂岩670吨以上,每天消耗电力约255185度。这样一来,不仅占用了很多矿山资源,还消耗了大量水电。而且每天要爆破挖取670吨以上的原料,给周围居民和学校带来巨大的危害。”
伴随着富民水泥厂的开工建设及将来的生产,必将带来粉尘污染、噪音污染、尾矿污染,地表植被及山体的严重
破坏,土地难以复垦,庄稼蔬菜减产,地下水被破坏等问题。
重污染企业瞒天过海 地方政府充当保护伞
云南国资水泥有限公司是云南瑞安建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瑞安)的子公司。而云南国资水泥有限公司是由原昆明水泥厂、开远水泥厂、楚雄水泥厂、剑川水泥厂、海口水泥厂、丽江水泥厂、昆明东骏水泥有限公司等云南水泥行业的国有龙头企业组建而成。2006年,云南国资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了云南国资水泥富民有限公司。
富民水泥厂并没有相关部门的新建项目审批文件,他们手里只有一份《云南省经委关于核准国资水泥富民有限公司2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的通知》。其占用的320多亩耕地,目前只有省国土厅的预审批复和县国土局的临时用地批复。根据《土地法》规定,预审批复和临时用地批复只能用于勘探和前期准备工作,不能征用土地。富民水泥厂于2006年年底征地结束,目前已经大规模开工建设。
据反映,进行大规模建设的富民水泥厂根本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该企业通过偷梁换柱、瞒天过海等手法,骗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同时在富民县当地政府各部门不惜以破坏环境、牺牲群众利益及违反国家相关政策的情况下,得以强行开工建设。
云南省环保局(云环许【2007】1号)文批准许可《云南国资水泥富民有限公司日产2000t/d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第五条要求,上马富民水泥厂必须淘汰国资水泥海口公司一条10万吨立窑生产线,而实际情况是,海口的10万吨立窑生产线早已列为淘汰的项目,且已经停产。
而云南国资水泥总公司把早已列为淘汰的生产线再一次的拿到富民又新建一条年产60万吨的生产线。这显然违背了国家对水泥产业总体结构调整的政策规定,即等量淘汰和超量淘汰的原则。
2000年5月份,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对云南省水泥行业的总体结构调整,本着等量淘汰或超量淘汰的原则,在报批云南省建材集团日产4000吨熟料水泥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法人:云南省东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时,同时全面关停拆除淘汰昆明水泥厂的1#、2#、3#、4#、5#全部湿法窑生产线。云南省人民政府(函)(云政函【2000】38号)、云南省环保局(云环治字【2000】第297号)、国家环保总局(环函【2000】256号)等文件中都明确规定: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必须拆除昆明水泥有限公司现有湿法窑生产线,并不得再做任何技改。但2005年6月20日该项目建成投产后,云南国资水泥有限公司并没有按照承诺和政府的文件规定执行关停昆明水泥厂,仍在继续“顶风”违法营运,对环保执法置若罔闻。为此,被国家环保总局通报列为严重环境违法项目名单,云南国资水泥公司才不得不应付性的关停了1#、2#湿法窑生产线。
由此看来,云南国资水泥富民有限公司把在富民县“新建日产2000吨熟料生产线”说成是昆明水泥厂的3#、4#、5#窑的技改或海口水泥厂的搬迁,是没有任何合法依据的,其行为仍然在瞒骗有关部门。
让记者最为不解的是,云南富民水泥厂这样一个违规违法项目“环评”竟然通过了!
富民水泥厂建设及投产所带来的大气污染、水资源被破坏,两条水渠被拦腰截断、灌溉和饮用水将受到严重破坏和污染,给今后数千粮田的灌溉和几千人畜的饮用水带来重大生产生活危机;开山炸石的噪音将严重影响当地民众的生产生活安全;水泥项目的选址同样存在严重的问题!离昆明主城区23公里、离富民县城不足3公里、离居民区和学校不足百米、离昆禄公路(主干道)直线距离200米,这在环评上是根本就通不过去的。特别是面山开采建设和政府要打造的“富民国际养生基地”、生态农业、度假休闲、昆明大花园相矛盾,和昆明市总体建设规划相矛盾。这样的项目选址,环评报告怎能审核通过?
记者还了解到,云南国资水泥富民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7日向富民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递交了《云南国资水泥富民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给予“2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工程”进行核准的请示》,2月5日,富民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向昆明市经委递交《关于云南国资水泥富民有限公司“2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核准的请示》。
但是,云南省经济委员会2月8日下发给昆明市经委的《云南省经委关于核准国资水泥富民有限公司2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的通知》中却说:“你委《关于云南国资水泥富民有限公司2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核准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所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就有关内容审核如下……”。
上报的是“建设工程”,批的却是“技改项目”。有关人士称,“其中原因不清楚,也无法解释云南富民国资水泥有限公司为何先征地后建厂。如果没有收购或兼并老厂,那么它就是新建。新建必须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没有审批就是违法的。”■
【记者手记】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富民水泥厂在选址及从新建水泥项目等量淘汰和超量淘汰的原则来看,其本身存在严重的问题,“环评”何以能够顺利通过!?以低价强征农民土地,将耕地说成荒地!在违法国家土地政策、违反国家环保政策的前提下一个水泥厂能够开工建设,这难道与地方政府没有关系吗?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的一路绿灯,这样一个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怎敢明目张胆的开工建设呢?地方政府引来的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究竟是为了地方经济的发展、造福地方百姓?还是为了为官的政绩,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不惜危害老百姓的生存环境、身心健康来换取呢?看似引进的企业使地方的“黑色GDP”增长了,而农民却因之返贫、受到污染危害的现实,地方政府于心何忍?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使大多数人富裕起来,这才是地方政府要遵循的宗旨,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创建和谐社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