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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25日,春节前夕,黑龙江省大庆市让湖路区人民法院刑庭的几名法官来到王大伟家,送来了肉、蛋等食品。王大伟原来是一个国有企业的购物中心经理,几个月前他还因挪用公款站到了让湖路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席上。可几个月后,审判过他的法官们为什么又把他列为帮助对象呢?这件事情的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动人故事呢?
妻子患重病女儿上大学,
爱家经理难负亲情之重
王大伟于1959年出生在黑龙江省绥化市,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大庆石油管理局下属的某公司工作。1982年,他和美丽大方的姑娘李静结婚了。李家父母不同意独生女儿找个家在外地的穷小子,连婚礼都拒绝出席,王大伟暗暗发誓:静,我会一辈子对你好!
结了婚的李静很快就完成了角色转换,从一个什么都不会做的娇娇女成为能干的家庭主妇。1997年,李静为了支持丈夫的工作,干脆从单位买断工龄,一心做起了贤内助。而丈夫也确实没有辜负她的厚望,由业务员到副主任、副经理,一步一个脚印,2002年终于当上了经理。这时,他们的女儿甜甜也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哈尔滨的一所大学。正当王大伟一家和和美美地过日子时,不幸降临了。
2004年1月,李静的乳房里长了几个肿块,被确诊为恶性肿瘤,住进了黑龙江省肿瘤医院。医生说,要抓紧手术,否则有转移和扩散的危险,手术费用大约5万元。李静忧心忡忡地对丈夫说:“我这一病,可怎么办啊,现在连甜甜春节后上学的学费还没有着落呢。”王大伟以不容分辩的口吻对妻子说:“李静,你安心治病,钱的事,我来想办法。”说完,他给大庆家里的女儿打电话,要她来护理妈妈。当女儿第二天来到哈尔滨后,王大伟立马返回了大庆。
挪用公款救妻供女,
清廉经理的心怎样的震颤
在妻子面前话虽然说得掷地有声,可回到大庆的王大伟却开始发起愁来。
其实,5万元钱对于一个经理之家来说真的不算多,可王大伟这个经理的家却不同,他的负担太重太重了:自己拿一份经理的工资,可是妻子没有收入,女儿又上大学,岳父岳母的单位倒闭了,生活费用、医疗费用都是他这个惟一的女婿来支付。另外,他还有下岗的弟弟和妹妹需要他帮衬。工作中他清正廉洁,家里根本没有什么积蓄,女儿春节后还要缴学费,眼下没有六万元钱怎么也解不了燃眉之急啊!
当天晚上,王大伟来到最知心的朋友何远方家,向他诉说了家里的困境,并提出了借钱的想法。可何远方说他最近进了一批货,手头一点钱也没有,要他先向别人借,等他的货出手了,他再帮王大伟还。回到家里,知道家中经济状况的他还是抱着一丝侥幸心理把自家放钱的小匣子打开,但,他只找到一个3000元钱的存折。拿着那张存折,王大伟心里好不悲戚。左思右想,他再也找不出来什么可靠的朋友。熬到天亮,烟灰缸里的烟头已经堆成了小山,他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
眼看上班的时间到了,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头发也没梳、胡子也没刮、衣服也没换就匆匆地来到了办公室。几个下属先后来向他汇报工作他也没有听进去,脑海里始终萦绕着妻子的病容和女儿无助的眼神。离春节还有十来天的时间,如果他不在今天筹到6万元钱……他没敢再往下想。
中午在单位食堂吃饭时,王大伟一点胃口都没有,坐在桌边直发愣。同桌的核算员王琴问他:“王总,你有什么心事啊?饭菜都凉了!”王大伟这才一下子回过神来,他脑子里灵光一闪:王琴是单位的核算员,她负责保管单位的公款,我能不能先从她手里借用一下呢?可马上,王大伟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不行,擅自挪用公款是法纪不允许的。况且按单位的财务纪律规定,单位支出超过2万元,要由班子集体决定。
带着满腹心事,王大伟回到了办公室。大约下午两点半,女儿从哈尔滨打来电话告诉他,医院催款了。放下电话,王大伟更急了,他仿佛看到瘦弱的妻子被停了药,孤苦无助地躺在病床上。他狠狠地吸了两支烟,然后打电话让王琴到他办公室来。
王大伟对她说:“小王,今天我想和你说点私事。我爱人患了恶性肿瘤,急需手术,手术费得5万元左右,我女儿春节后要开学,学费也得几千元,合计一下大约得6万元钱吧,可我一时凑不上这么多,所以我想从你管理的公款里借,你能不能帮我这个忙?等我筹到足够的钱后会还上的。”说完,王大伟用充满期待的眼光看着王琴。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我说你今天心事怎么这么重呢!”王琴接着说:“王总,你家遇到这么不幸的事,我非常能理解和同情你。不过咱们单位的财务纪律规定,从我手里出去2万元以上的钱得班子集体决定,你能给我这个手续吗?”
王大伟说:“如果把这件事拿到班子会上去讨论,时间上来不及了。这样,我给你出具一张借条,即使出了什么问题也不会让你担任何责任。”王琴同意了,说:“那好吧,不过王总你可得尽快还上啊。”王大伟说:“小王,你放心吧,我尽快还上。”
就这样,王大伟从王琴那里拿到了6万元现金,随后他给王琴写了一张借条。之后他立即乘坐当天下午的车赶往哈尔滨。李静问丈夫:“大伟,你在单位是一把手,你筹钱可不能犯错误,要不我这病都不如不治了。”听了妻子的话,王大伟把脸转向了窗外,没敢再直视妻子的眼睛:“李静,你放心,这钱我是从朋友那里借的。”
春节过后,李静成功地做了手术。一个月后,她出院回家休养。2004年2月末,甜甜也用爸爸给她的钱上了大学。
归还公款投案自首,
法律宽恕爱心罪犯
妻子出了院,女儿上了学,王大伟的心里并没有轻松一点,依然整天惴惴不安。2004年5月末的一天晚上,何远方给王大伟打来电话,说他的货款回来了,请他去取6万元钱。王大伟第二天一上班就将这笔钱交给了王琴,并抽回了借条。还上了钱的王大伟一下子轻松了很多。他以为,自己把从单位私下借的钱还上就没事了。可是一年后发生的一件事又让他的心里泛起了波澜。
2005年7月的一天,大庆市组织了一次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并让一些正在监狱服刑的犯人现身说法。其中有一个原来是处级干部的贪官的犯罪事实和王大伟有些相似,这对他的震动很大(这时的他已经升任大庆石油管理局下属某公司商管部主任):那位处级干部私下借了单位20万元钱用了一年时间,可他归还后,还是有人把这件事举报到了检察机关,结果这名领导最终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了刑。那位贪官最后痛心疾首地说:“我原来以为用了单位的钱还上就不算犯罪,我最大的教训就是不懂法啊!”
会议结束后,王大伟急忙抽空到书店买了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让他震惊的是,他的行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规定。看来,自己私下向王琴借6万元公款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王大伟的心里开始不安起来。李静很快就发现了丈夫的异常,在妻子的逼问下,王大伟流着眼泪把挪用公款为她治病和供女儿上学一事告诉了她。他最后说:“李静,我对不起你,我本来想一直瞒住你,我以前一直以为把借单位的钱还上就不算犯罪,前些天才知道即使还上了也不影响挪用公款罪的成立。”李静一下子惊呆了,夫妻俩抱头痛哭。
经过多日的反复思量,王大伟决定投案自首。2005年8月19日,李静和女儿甜甜陪着王大伟来到大庆市让湖路区人民检察院。在王大伟供述完自己挪用公款的罪行后,大庆市让湖路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2005年9月21日,王大伟被批准逮捕,检查机关以庆让刑检诉(2005)273号起诉书向大庆市让湖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5年9月23日,大庆市让湖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大伟挪用公款一案。那天,李静和女儿早早就来到法庭,当王大伟被法警押上被告席时,他回过头去,向妻子和女儿投去深情的一瞥。
在庭审中,王大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审理结束后,法院当庭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王大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应予惩处。但其所挪用的公款6万元已于案发前主动归还,且系自首,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又念其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后,大庆市让湖路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大伟犯挪用公款罪,免予刑事处罚。
王大伟深深地向法官鞠了一躬,眼含热泪地说:“谢谢你们……”
王大伟一案审理结束后,让湖路区法院刑庭的法官们心里依然紧紧的,因为他们考虑到王大伟没有了工作,没有了收入,而且又身负巨债,就决定把他家列为帮扶对象。2005年10月,他们帮助王大伟在一家单位找到了一份业务员的工作。2006年1月25日,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对于此案,大庆市油城律师事务所张中正律师分析说,王大伟挪用公款的主观恶意小,并且是为了给妻子治病和给女儿上学,而不是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和赢利活动。在使用后,王大伟能及时主动归还,所以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王大伟投案自首,向检察机关交代了犯罪事实,对其免予刑事处罚,体现了我国《刑法》罪与罚相一致的原则。
张中正律师认为,人们常说法不容情,说的是立法和执法是刚性的,不可变通。但实际上,法律又是有情的,充满着强烈的人文关怀。比如,法律对人间公正的追求,对人格尊严的维护,对人的价值的肯定,对人的自由的保障等等,无处不显示法律的人性光辉。法律保障每个人有充分追求幸福的权利,这就是一种人文关怀。现代立法的一个很重要的理念就是维护基本人权。
如何正确处理情与法的关系?张中正律师说:“首先,应准确把握情的内涵。情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在执法中一定要分清情的性质。情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与法水火不相容的法外‘私情’;一种是能与法水乳交融的‘公情’。准确把握情的内涵,是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的基础。其次,要牢固树立法大于情的理念。法虽然是情理基础上的产物,但在执法中绝不能情大于法。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运用合情合理的思维和理性去把握法律,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法为民所执。”
(文中相关主人公采用了化名)
(责编/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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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患重病女儿上大学,
爱家经理难负亲情之重
王大伟于1959年出生在黑龙江省绥化市,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大庆石油管理局下属的某公司工作。1982年,他和美丽大方的姑娘李静结婚了。李家父母不同意独生女儿找个家在外地的穷小子,连婚礼都拒绝出席,王大伟暗暗发誓:静,我会一辈子对你好!
结了婚的李静很快就完成了角色转换,从一个什么都不会做的娇娇女成为能干的家庭主妇。1997年,李静为了支持丈夫的工作,干脆从单位买断工龄,一心做起了贤内助。而丈夫也确实没有辜负她的厚望,由业务员到副主任、副经理,一步一个脚印,2002年终于当上了经理。这时,他们的女儿甜甜也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哈尔滨的一所大学。正当王大伟一家和和美美地过日子时,不幸降临了。
2004年1月,李静的乳房里长了几个肿块,被确诊为恶性肿瘤,住进了黑龙江省肿瘤医院。医生说,要抓紧手术,否则有转移和扩散的危险,手术费用大约5万元。李静忧心忡忡地对丈夫说:“我这一病,可怎么办啊,现在连甜甜春节后上学的学费还没有着落呢。”王大伟以不容分辩的口吻对妻子说:“李静,你安心治病,钱的事,我来想办法。”说完,他给大庆家里的女儿打电话,要她来护理妈妈。当女儿第二天来到哈尔滨后,王大伟立马返回了大庆。
挪用公款救妻供女,
清廉经理的心怎样的震颤
在妻子面前话虽然说得掷地有声,可回到大庆的王大伟却开始发起愁来。
其实,5万元钱对于一个经理之家来说真的不算多,可王大伟这个经理的家却不同,他的负担太重太重了:自己拿一份经理的工资,可是妻子没有收入,女儿又上大学,岳父岳母的单位倒闭了,生活费用、医疗费用都是他这个惟一的女婿来支付。另外,他还有下岗的弟弟和妹妹需要他帮衬。工作中他清正廉洁,家里根本没有什么积蓄,女儿春节后还要缴学费,眼下没有六万元钱怎么也解不了燃眉之急啊!
当天晚上,王大伟来到最知心的朋友何远方家,向他诉说了家里的困境,并提出了借钱的想法。可何远方说他最近进了一批货,手头一点钱也没有,要他先向别人借,等他的货出手了,他再帮王大伟还。回到家里,知道家中经济状况的他还是抱着一丝侥幸心理把自家放钱的小匣子打开,但,他只找到一个3000元钱的存折。拿着那张存折,王大伟心里好不悲戚。左思右想,他再也找不出来什么可靠的朋友。熬到天亮,烟灰缸里的烟头已经堆成了小山,他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
眼看上班的时间到了,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头发也没梳、胡子也没刮、衣服也没换就匆匆地来到了办公室。几个下属先后来向他汇报工作他也没有听进去,脑海里始终萦绕着妻子的病容和女儿无助的眼神。离春节还有十来天的时间,如果他不在今天筹到6万元钱……他没敢再往下想。
中午在单位食堂吃饭时,王大伟一点胃口都没有,坐在桌边直发愣。同桌的核算员王琴问他:“王总,你有什么心事啊?饭菜都凉了!”王大伟这才一下子回过神来,他脑子里灵光一闪:王琴是单位的核算员,她负责保管单位的公款,我能不能先从她手里借用一下呢?可马上,王大伟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不行,擅自挪用公款是法纪不允许的。况且按单位的财务纪律规定,单位支出超过2万元,要由班子集体决定。
带着满腹心事,王大伟回到了办公室。大约下午两点半,女儿从哈尔滨打来电话告诉他,医院催款了。放下电话,王大伟更急了,他仿佛看到瘦弱的妻子被停了药,孤苦无助地躺在病床上。他狠狠地吸了两支烟,然后打电话让王琴到他办公室来。
王大伟对她说:“小王,今天我想和你说点私事。我爱人患了恶性肿瘤,急需手术,手术费得5万元左右,我女儿春节后要开学,学费也得几千元,合计一下大约得6万元钱吧,可我一时凑不上这么多,所以我想从你管理的公款里借,你能不能帮我这个忙?等我筹到足够的钱后会还上的。”说完,王大伟用充满期待的眼光看着王琴。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我说你今天心事怎么这么重呢!”王琴接着说:“王总,你家遇到这么不幸的事,我非常能理解和同情你。不过咱们单位的财务纪律规定,从我手里出去2万元以上的钱得班子集体决定,你能给我这个手续吗?”
王大伟说:“如果把这件事拿到班子会上去讨论,时间上来不及了。这样,我给你出具一张借条,即使出了什么问题也不会让你担任何责任。”王琴同意了,说:“那好吧,不过王总你可得尽快还上啊。”王大伟说:“小王,你放心吧,我尽快还上。”
就这样,王大伟从王琴那里拿到了6万元现金,随后他给王琴写了一张借条。之后他立即乘坐当天下午的车赶往哈尔滨。李静问丈夫:“大伟,你在单位是一把手,你筹钱可不能犯错误,要不我这病都不如不治了。”听了妻子的话,王大伟把脸转向了窗外,没敢再直视妻子的眼睛:“李静,你放心,这钱我是从朋友那里借的。”
春节过后,李静成功地做了手术。一个月后,她出院回家休养。2004年2月末,甜甜也用爸爸给她的钱上了大学。
归还公款投案自首,
法律宽恕爱心罪犯
妻子出了院,女儿上了学,王大伟的心里并没有轻松一点,依然整天惴惴不安。2004年5月末的一天晚上,何远方给王大伟打来电话,说他的货款回来了,请他去取6万元钱。王大伟第二天一上班就将这笔钱交给了王琴,并抽回了借条。还上了钱的王大伟一下子轻松了很多。他以为,自己把从单位私下借的钱还上就没事了。可是一年后发生的一件事又让他的心里泛起了波澜。
2005年7月的一天,大庆市组织了一次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并让一些正在监狱服刑的犯人现身说法。其中有一个原来是处级干部的贪官的犯罪事实和王大伟有些相似,这对他的震动很大(这时的他已经升任大庆石油管理局下属某公司商管部主任):那位处级干部私下借了单位20万元钱用了一年时间,可他归还后,还是有人把这件事举报到了检察机关,结果这名领导最终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了刑。那位贪官最后痛心疾首地说:“我原来以为用了单位的钱还上就不算犯罪,我最大的教训就是不懂法啊!”
会议结束后,王大伟急忙抽空到书店买了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让他震惊的是,他的行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规定。看来,自己私下向王琴借6万元公款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王大伟的心里开始不安起来。李静很快就发现了丈夫的异常,在妻子的逼问下,王大伟流着眼泪把挪用公款为她治病和供女儿上学一事告诉了她。他最后说:“李静,我对不起你,我本来想一直瞒住你,我以前一直以为把借单位的钱还上就不算犯罪,前些天才知道即使还上了也不影响挪用公款罪的成立。”李静一下子惊呆了,夫妻俩抱头痛哭。
经过多日的反复思量,王大伟决定投案自首。2005年8月19日,李静和女儿甜甜陪着王大伟来到大庆市让湖路区人民检察院。在王大伟供述完自己挪用公款的罪行后,大庆市让湖路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2005年9月21日,王大伟被批准逮捕,检查机关以庆让刑检诉(2005)273号起诉书向大庆市让湖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5年9月23日,大庆市让湖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大伟挪用公款一案。那天,李静和女儿早早就来到法庭,当王大伟被法警押上被告席时,他回过头去,向妻子和女儿投去深情的一瞥。
在庭审中,王大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审理结束后,法院当庭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王大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应予惩处。但其所挪用的公款6万元已于案发前主动归还,且系自首,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又念其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后,大庆市让湖路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大伟犯挪用公款罪,免予刑事处罚。
王大伟深深地向法官鞠了一躬,眼含热泪地说:“谢谢你们……”
王大伟一案审理结束后,让湖路区法院刑庭的法官们心里依然紧紧的,因为他们考虑到王大伟没有了工作,没有了收入,而且又身负巨债,就决定把他家列为帮扶对象。2005年10月,他们帮助王大伟在一家单位找到了一份业务员的工作。2006年1月25日,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对于此案,大庆市油城律师事务所张中正律师分析说,王大伟挪用公款的主观恶意小,并且是为了给妻子治病和给女儿上学,而不是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和赢利活动。在使用后,王大伟能及时主动归还,所以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王大伟投案自首,向检察机关交代了犯罪事实,对其免予刑事处罚,体现了我国《刑法》罪与罚相一致的原则。
张中正律师认为,人们常说法不容情,说的是立法和执法是刚性的,不可变通。但实际上,法律又是有情的,充满着强烈的人文关怀。比如,法律对人间公正的追求,对人格尊严的维护,对人的价值的肯定,对人的自由的保障等等,无处不显示法律的人性光辉。法律保障每个人有充分追求幸福的权利,这就是一种人文关怀。现代立法的一个很重要的理念就是维护基本人权。
如何正确处理情与法的关系?张中正律师说:“首先,应准确把握情的内涵。情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在执法中一定要分清情的性质。情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与法水火不相容的法外‘私情’;一种是能与法水乳交融的‘公情’。准确把握情的内涵,是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的基础。其次,要牢固树立法大于情的理念。法虽然是情理基础上的产物,但在执法中绝不能情大于法。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运用合情合理的思维和理性去把握法律,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法为民所执。”
(文中相关主人公采用了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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