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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将劳动工资类档案列为永久保存。加强劳动工资档案管理对于维护员工退休权益,纠正历史错案等,具有重要作用,也是全面深化档案工作改革的需要。
一、什么是劳动工资档案
(一)劳动工资档案概念
长期以来保存于干部、劳资、财务等相关部门的本单位员工工资结算登记簿;各类工资通知单。如企业人员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安置、独生子女证明等;从系统外单位调入系统内单位的调动登记批准手续;养老保险缴费个人对帐单;调动人员的党员和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应列为劳动工资档案管理范畴。
(二)工资结算簿的功能
工资结算登记簿是依据人事劳资部门制发的劳动工资通知单执行的,它是一个单位在册职工登记的真实历史记录,是法律意义上的职工名册,应永久保存。而山西省电力公司1969年以前的工资结算簿就没有了。一般的人们感觉不到工资结算簿的重要作用,认为工资发完就没用了,其实不然。正如“我们过去的遗产是带来未来收获的种子。”工资结算簿具有重要的功能:
1、单位和部门全部在册职工最真实名单,因为有本人领取工资的签字,所以,它代表企业与职工劳动工资关系。工资是职工的命根子,有工资登记,可证明此人在单位上班。
2、早期的工资结算簿标注有职工何时参加工作、何时调入本单位的劳动工资通知单的编号。这对于查找相关档案很有帮助。
3、它是解决职工历史工资纠纷的证明(依据)。
4、它是职工收入演变的真实历史记录。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改革开放前30年,职工月工资长期徘徊在40元左右;改革开放后30多年,职工月工资收入达到5千元以上。这些巨大变化,都可以通过工资结算簿得到证明。
(三)各类工资通知单的特点
1、各类工资通知单的制发和保存一般包括干部、劳资、计划生育等部门专工手中。财务部门的会计档案也有保存。并不像红头文件那样纳入办公室文书处理和档案部门有效监督和管理轨道。这样,各类工资通知单就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2、它一般是以内部文件形式,由本单位一把手审批(如,从系统外单位调入系统内单位的员工的调动登记批准手续),在相关组织、干部、劳资、财务等部门流转,而不是以红头文件形式制发。由于是内部文件,内部流转,且面目较为神秘,时间长了,随着机构改革、人员变动,这类劳动工资类档案容易被上述部门的人们随意销毁。例如山西省电力公司1958年以前的劳动工资通知单就没有得到保存。
3、它一般不同职工本人见面,也不发给职工本人保存。因为是有关部门个人保存,并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容易出现档案损毁情况。
4、它涉及員工何时参加工作,工龄工资等最重要的切身利益。
案例1:
1983年,原省公司机关党委干事张守根,将1979年~1982年,省局机关“五七工厂”知青就业登记和批准手续档案,进行系统收集整理,并向机关档案室归档。这卷档案,为后来这批青年解决工资、住房待遇等切身利益问题,特别向省劳动厅提供这批知青退休工龄连续计算证明方面,发挥重要依据作用,为这批青年造福。不知情的人们,往往感谢省公司档案室,其实他们最应该感谢的恰恰是30年前(1983年)有意识地自觉地将这卷档案进行系统收集整理归档保存的张守根同志(张守根同志已经逝世)。我想,历史将永远铭记张守根同志可贵的档案心。相反,太原第二热电厂原知青工厂因为没有保存知青职工档案,因而损害了这部分职工经济利益。
案例2:
2013年12月20日,晋盛达物业公司职工申同志,办理退休手续,因本人档案中缺乏该同志何时从太原幼师毕业分配省电力局,以及缺乏申同志具备幼儿园师高级教师职称文件,山西省社会保障厅不予为其办理退休手续。申同志到山西省电力公司档案馆求助档案证明,经查证1983年省公司本部劳动工资通知单证明:“申同志于1981年12月从太原幼师毕业分配省电力局上班;1983年2月见习期满,按期转正定级。”据此,省社保厅同意为申同志办理退休手续。并查到,1996年申同志具备幼儿园师高级教师职称文件。据此,省社保厅同意申同志退休后可享受相应职称工资待遇。
二、为什么要加强劳动工资档案管理
(一)加强劳动工资类档案管理的原因
简言之,一是企业员工将来办理社会保险退休手续的需要;二是纠正企业职工历史工龄工资错误的需要。
(二)“为未来做准备的最好办法就是塑造未来。”
这句名言,正好适用于劳动工资类档案的归档,即我们今天把劳动工资类档案归档工作做好,就是为未来30年以后本企业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做好了准备;就是为将来解决企业职工历史工龄工资遗留问题做好了准备。反之,临渴掘井,悔之晚矣。
(三)正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过去——现在——未来,存在因果关系
今天的文件——明天的档案;今天的档案——过去的历史;全部的历史——企业的未来。这正如“我们过去的遗产是带来未来收获的种子”。档案是历史记录,而历史是现实的一面镜子。以史为镜,可以知得失,长智慧。正如中国佛教六祖惠能所说:“世人若修道,一切尽不妨,常自见己过,与道即相当。” 人应该也能够从正反两方面认识真理。例如:错误,其反面就是真理;真理,其反面就是错误。可以说,发扬成绩,纠正错误,档案工作,道在其中。圣哲黑格尔告诉我们:“人类唯一能从历史中吸取的教训就是,人类从来都不会从历史中吸取教训!”历史上,在劳动工资类档案管理方面,各单位犯过的错误已经足够多,今天应该亡羊补牢。
案例:
随着退休职工工资待遇转向省社会保障厅管理,有关职工出生年龄、参加工作记录、劳动工资转移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档案审查走向严格规范,近年来,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职工人事档案的残缺,山西省电力公司原山西省电力局机关知青工厂职工(1979年~1982年)、省公司本部有关员工,以及下属单位有关员工,纷纷走进省公司档案馆求助档案证明。档案馆为广大退休职工提供他们20、30年前参加工作、调动工作、工资登记、独生子女、职称、职务证明等档案,为他们解决退休社会保险待遇问题,发挥重要凭证作用。劳动工资档案关系到员工将来的退休待遇,这就使广大员工、人资部门和档案部门提高了对员工劳动工资档案的重要性的认识。 2013年11月1日,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发展策划部员工杨同志,因办理退休手续存在缺失相关档案记录问题,来到省公司档案馆求助档案证明。原因是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审查杨同志退休相关档案记录时,发现杨同志本人档案中没有她何时插队、何时参加工作、何时调入山西省电力公司本部的档案记录,因此,省社保厅不同意为杨同志办理退休手续。杨同志闻讯后心急如焚,吃不香,睡不着。她忧心忡忡地来到省公司档案馆求助档案证明。档案馆急利用者所急,想利用者所想,连续几天时间,经过对多年来大量相关“劳动工资通知单”和“工资结算登记簿”的反复查证,终于找到了1983年6月9日,山西省电力工业局劳资处制发的关于杨同志工龄工资问题的劳动工资“通知单”。该“通知单”明白记录:“杨同志于1979年5月8日参加电建三公司,为学徒工,参加工作前插队三年(1976年3月至1979年4月),学徒期三年,应在1982年5月转正,后于1982年4月调来局工作,现经办公室审定评议,同意自1982年5月1日起,转定为二级工,月工资40元5角(因转正最后一年已拿一级工待遇)请予补发。”档案馆复印该“通知单”并加盖档案馆公章。2013年11月4日,人事部专工李同志借该档案原件请省社保厅查看。并反馈:“此件档案管用,省社保厅已经给杨同志办理了退休手续。”档案大功告成,杨同志心里一块石头落地了,她终于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自己的退休工资权益了。
这件事说明,档案的价值,特别是关于人的劳动工资档案,它并不像一辆汽车,时间越长,价值越低,相反,这件沉睡了30年的档案,正是因为其时间久远,反而是更有价值,它在杨同志办理退休手续的关键时刻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正是“一张故纸,价值万千;事端既出,雄辩竞争;空口无凭,山重水复;档案作证,柳岸花明”。这件事也让我们进一步理解国家主席习近平的谆谆教导:“规律得以认识,经验得以总结,历史得以延续,离不开档案和档案工作。”以及2013年7月国家档案局方鸣老師在兰州档案干部培训班上的谆谆教导:“档案工作者是保管历史的人,档案工作者的地位十分重要和崇高。”
三、怎样依法加强劳动工资档案管理
(一)应按照10号令规定,修改本单位档案归档期限表,将各相关组织、人事、劳资和财务管理部门保存的劳动工资档案类档案纳入按期归档制度范围。明确归档部门、归档文件材料内容、归档责任人、归档时间等。并组织好相关人员的学习、领会10号令相关规定。并不允许相关部门擅自销毁这类档案。
(二)开展劳动工资档案专项清理归档活动,集中组织力量,将相关部门积存的大量劳动工资档案开展集中清理活动,并对劳动工资档案进行立卷、编目和归档。
(三)建立劳动工资档案专门类别。过去保存在会计档案中的工资结算登记簿和各类工资通知单,应从会计档案中分离出来,列入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并归入劳动工资档案专门类别管理。
(四)劳动工资档案应列入档案数字化加工范围,并迁入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数据库管理,实行网上共享服务。
(五)在劳动工资档案提供利用中,开展档案信息记录和整理,以方便快捷地为利用者服务,并加强该类档案利用效果编纂工作。
(作者单位: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办公室文档处(档案馆))
一、什么是劳动工资档案
(一)劳动工资档案概念
长期以来保存于干部、劳资、财务等相关部门的本单位员工工资结算登记簿;各类工资通知单。如企业人员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安置、独生子女证明等;从系统外单位调入系统内单位的调动登记批准手续;养老保险缴费个人对帐单;调动人员的党员和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应列为劳动工资档案管理范畴。
(二)工资结算簿的功能
工资结算登记簿是依据人事劳资部门制发的劳动工资通知单执行的,它是一个单位在册职工登记的真实历史记录,是法律意义上的职工名册,应永久保存。而山西省电力公司1969年以前的工资结算簿就没有了。一般的人们感觉不到工资结算簿的重要作用,认为工资发完就没用了,其实不然。正如“我们过去的遗产是带来未来收获的种子。”工资结算簿具有重要的功能:
1、单位和部门全部在册职工最真实名单,因为有本人领取工资的签字,所以,它代表企业与职工劳动工资关系。工资是职工的命根子,有工资登记,可证明此人在单位上班。
2、早期的工资结算簿标注有职工何时参加工作、何时调入本单位的劳动工资通知单的编号。这对于查找相关档案很有帮助。
3、它是解决职工历史工资纠纷的证明(依据)。
4、它是职工收入演变的真实历史记录。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改革开放前30年,职工月工资长期徘徊在40元左右;改革开放后30多年,职工月工资收入达到5千元以上。这些巨大变化,都可以通过工资结算簿得到证明。
(三)各类工资通知单的特点
1、各类工资通知单的制发和保存一般包括干部、劳资、计划生育等部门专工手中。财务部门的会计档案也有保存。并不像红头文件那样纳入办公室文书处理和档案部门有效监督和管理轨道。这样,各类工资通知单就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2、它一般是以内部文件形式,由本单位一把手审批(如,从系统外单位调入系统内单位的员工的调动登记批准手续),在相关组织、干部、劳资、财务等部门流转,而不是以红头文件形式制发。由于是内部文件,内部流转,且面目较为神秘,时间长了,随着机构改革、人员变动,这类劳动工资类档案容易被上述部门的人们随意销毁。例如山西省电力公司1958年以前的劳动工资通知单就没有得到保存。
3、它一般不同职工本人见面,也不发给职工本人保存。因为是有关部门个人保存,并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容易出现档案损毁情况。
4、它涉及員工何时参加工作,工龄工资等最重要的切身利益。
案例1:
1983年,原省公司机关党委干事张守根,将1979年~1982年,省局机关“五七工厂”知青就业登记和批准手续档案,进行系统收集整理,并向机关档案室归档。这卷档案,为后来这批青年解决工资、住房待遇等切身利益问题,特别向省劳动厅提供这批知青退休工龄连续计算证明方面,发挥重要依据作用,为这批青年造福。不知情的人们,往往感谢省公司档案室,其实他们最应该感谢的恰恰是30年前(1983年)有意识地自觉地将这卷档案进行系统收集整理归档保存的张守根同志(张守根同志已经逝世)。我想,历史将永远铭记张守根同志可贵的档案心。相反,太原第二热电厂原知青工厂因为没有保存知青职工档案,因而损害了这部分职工经济利益。
案例2:
2013年12月20日,晋盛达物业公司职工申同志,办理退休手续,因本人档案中缺乏该同志何时从太原幼师毕业分配省电力局,以及缺乏申同志具备幼儿园师高级教师职称文件,山西省社会保障厅不予为其办理退休手续。申同志到山西省电力公司档案馆求助档案证明,经查证1983年省公司本部劳动工资通知单证明:“申同志于1981年12月从太原幼师毕业分配省电力局上班;1983年2月见习期满,按期转正定级。”据此,省社保厅同意为申同志办理退休手续。并查到,1996年申同志具备幼儿园师高级教师职称文件。据此,省社保厅同意申同志退休后可享受相应职称工资待遇。
二、为什么要加强劳动工资档案管理
(一)加强劳动工资类档案管理的原因
简言之,一是企业员工将来办理社会保险退休手续的需要;二是纠正企业职工历史工龄工资错误的需要。
(二)“为未来做准备的最好办法就是塑造未来。”
这句名言,正好适用于劳动工资类档案的归档,即我们今天把劳动工资类档案归档工作做好,就是为未来30年以后本企业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做好了准备;就是为将来解决企业职工历史工龄工资遗留问题做好了准备。反之,临渴掘井,悔之晚矣。
(三)正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过去——现在——未来,存在因果关系
今天的文件——明天的档案;今天的档案——过去的历史;全部的历史——企业的未来。这正如“我们过去的遗产是带来未来收获的种子”。档案是历史记录,而历史是现实的一面镜子。以史为镜,可以知得失,长智慧。正如中国佛教六祖惠能所说:“世人若修道,一切尽不妨,常自见己过,与道即相当。” 人应该也能够从正反两方面认识真理。例如:错误,其反面就是真理;真理,其反面就是错误。可以说,发扬成绩,纠正错误,档案工作,道在其中。圣哲黑格尔告诉我们:“人类唯一能从历史中吸取的教训就是,人类从来都不会从历史中吸取教训!”历史上,在劳动工资类档案管理方面,各单位犯过的错误已经足够多,今天应该亡羊补牢。
案例:
随着退休职工工资待遇转向省社会保障厅管理,有关职工出生年龄、参加工作记录、劳动工资转移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档案审查走向严格规范,近年来,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职工人事档案的残缺,山西省电力公司原山西省电力局机关知青工厂职工(1979年~1982年)、省公司本部有关员工,以及下属单位有关员工,纷纷走进省公司档案馆求助档案证明。档案馆为广大退休职工提供他们20、30年前参加工作、调动工作、工资登记、独生子女、职称、职务证明等档案,为他们解决退休社会保险待遇问题,发挥重要凭证作用。劳动工资档案关系到员工将来的退休待遇,这就使广大员工、人资部门和档案部门提高了对员工劳动工资档案的重要性的认识。 2013年11月1日,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发展策划部员工杨同志,因办理退休手续存在缺失相关档案记录问题,来到省公司档案馆求助档案证明。原因是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审查杨同志退休相关档案记录时,发现杨同志本人档案中没有她何时插队、何时参加工作、何时调入山西省电力公司本部的档案记录,因此,省社保厅不同意为杨同志办理退休手续。杨同志闻讯后心急如焚,吃不香,睡不着。她忧心忡忡地来到省公司档案馆求助档案证明。档案馆急利用者所急,想利用者所想,连续几天时间,经过对多年来大量相关“劳动工资通知单”和“工资结算登记簿”的反复查证,终于找到了1983年6月9日,山西省电力工业局劳资处制发的关于杨同志工龄工资问题的劳动工资“通知单”。该“通知单”明白记录:“杨同志于1979年5月8日参加电建三公司,为学徒工,参加工作前插队三年(1976年3月至1979年4月),学徒期三年,应在1982年5月转正,后于1982年4月调来局工作,现经办公室审定评议,同意自1982年5月1日起,转定为二级工,月工资40元5角(因转正最后一年已拿一级工待遇)请予补发。”档案馆复印该“通知单”并加盖档案馆公章。2013年11月4日,人事部专工李同志借该档案原件请省社保厅查看。并反馈:“此件档案管用,省社保厅已经给杨同志办理了退休手续。”档案大功告成,杨同志心里一块石头落地了,她终于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自己的退休工资权益了。
这件事说明,档案的价值,特别是关于人的劳动工资档案,它并不像一辆汽车,时间越长,价值越低,相反,这件沉睡了30年的档案,正是因为其时间久远,反而是更有价值,它在杨同志办理退休手续的关键时刻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正是“一张故纸,价值万千;事端既出,雄辩竞争;空口无凭,山重水复;档案作证,柳岸花明”。这件事也让我们进一步理解国家主席习近平的谆谆教导:“规律得以认识,经验得以总结,历史得以延续,离不开档案和档案工作。”以及2013年7月国家档案局方鸣老師在兰州档案干部培训班上的谆谆教导:“档案工作者是保管历史的人,档案工作者的地位十分重要和崇高。”
三、怎样依法加强劳动工资档案管理
(一)应按照10号令规定,修改本单位档案归档期限表,将各相关组织、人事、劳资和财务管理部门保存的劳动工资档案类档案纳入按期归档制度范围。明确归档部门、归档文件材料内容、归档责任人、归档时间等。并组织好相关人员的学习、领会10号令相关规定。并不允许相关部门擅自销毁这类档案。
(二)开展劳动工资档案专项清理归档活动,集中组织力量,将相关部门积存的大量劳动工资档案开展集中清理活动,并对劳动工资档案进行立卷、编目和归档。
(三)建立劳动工资档案专门类别。过去保存在会计档案中的工资结算登记簿和各类工资通知单,应从会计档案中分离出来,列入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并归入劳动工资档案专门类别管理。
(四)劳动工资档案应列入档案数字化加工范围,并迁入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数据库管理,实行网上共享服务。
(五)在劳动工资档案提供利用中,开展档案信息记录和整理,以方便快捷地为利用者服务,并加强该类档案利用效果编纂工作。
(作者单位: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办公室文档处(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