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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中国跨部门协作研究中,“协同治理”为“长期照护”尚未建制、跨部门协作实践不断涌现的国情“实然”提供了重要理论启蒙。本文将“协同治理”诠释为“制度化了”的协同合作,既重视“绩效观”导向下所能产生的制度效率和服务绩效,又重视“风险观”导向下理性行动者协同性的风险壁垒能力。以协同治理能否投射于长期照护结构性制度中、促成“绩效—风险”双轴互动的制度性框架作为切入点,分析“多阶段照护与分级制护理”的长期照护结构性制度的生成可行性;同时在中国尚处于“准混合经济照护”的社会现实中论述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等照护持份者达成“高结构拟合度、低度可控型结构风险”的制度设计可能。本文选取一个较具“协同典型性”的积极个案作为细观“绩效—风险”双轴互动效能的循证研究,试图为中国长期照护在结构层面的制度化建设提供前沿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