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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不是治理犯罪的万能药,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刑罚的不当使用对社会还具有负作用.同时,无论是从刑罚的功能上讲,还是从刑罚预防的作用上看,其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刑罚的运行也需要社会付出高昂的成本,没有持续的经济支持,刑罚就不能正常的运行.因此,刑罚是有限度的,刑罚的使用以及刑罚权的启动也具有不得已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