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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通过对哈医大大庆校区各院系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调查,发现大学生在接受法律教育、了解法律知识、运用法律能力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根据学生需要的法律常识内容采取行之有效的法律宣传教育形式。
关键词:大学生 法律意识 分析
中图分类号:G4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2)06(b)-0070-01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情感态度的总称,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以及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和法制观念等。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又与社会一般群体的法律意识有所差别。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其法律意识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整个社会法治文明程度。针对这一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我们开展了“哈医大大庆校区普法知识调查问卷”活动,旨在了解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大学学生知法、守法、用法,为我校以后的法制教育工作提供依据。
1 当前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
笔者于2012年3月对我校学生随机进行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1028份,其中护理学院438份,基础医学院227份,檢验技术学院132份,药学院106份,医学信息系125份。问卷的内容包括学生接受法律教育的基本情况、对法律了解的程度、对法律运用的程度、对法律信任的程度,以及对法律教育的愿望。经过认真的核查分析,发现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呈一下特点:
(1)大多数人普遍接触法律较早,但极其缺乏参加和学习法律活动、知识的经历。调查显示,各院系大学生在大学之前接触法律分别为:护理学院74%;基础医学院98%;检验技术学院99%;药学院95%;信息学院94%。但是,在学生填写的问卷中我们缺发现了一个与之相矛盾的问题,当问及“你经常参加法律方面的活动吗?”全校大学生选择经常参加的只有8%,有时偶尔参加的为32%,从来没有参加过占到60%。
在被问及“你经常看法律方面的杂志吗?”回答经常看的有11%,而偶尔看和从来没有看过的占到了89%。当问及“你听过几次关于法律方面的讲座?”竟然有59%的学生回答只参加过一两次法律讲座。
这说明,当代大学生由于重视专业课程、外语过级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等的学习和准备,忽视法律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掌握,自觉主动学习法律的主动性不够。
(2)大学生拥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但在法治观念上仍存在模糊认识,对法律体系的完整性掌握不够,内涵理解不够全面。
在问及“你能区别违法和犯罪吗?”大学生回答能和不能、说不清的分别为51%和49%,大学生法律素养有待提高。
在具体的法律概念调查问题上,只有极少一部分学生知道在校学生不能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或婚姻关系。调查显示:我校大学生认为在校生不能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的有16%、劳务关系的有53%、婚姻关系的有31%,大学生对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不了解。
大学生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够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对法律分类混淆不清,使他们在实践中很难用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容易造成学法、懂法和守法的脱节。
(3)大学生对法律功能的认识比较透彻,但在具体法律实践中,法律信仰又表现的比较脆弱。
当问及“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会通过法律解决吗?”有82%的学生表示“会”,只有18%的学生表示不会。对法律运用方面,在问及“当你参加勤工俭学时,你有意向和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吗?”根据反馈结果,大学生表示“有”的是59%,表示“没有”的也达到了41%。
调查发现,我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觉醒和增强,大多数人认为法律对自己的用处大,但大多仅仅停留在感性认识水平上,理性认识不足,缺少运用所学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出现了“知行不一”现象。
(4)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比较迫切,认同法制教育在学校应该占有重要地位,但对于普法教育的形式应丰富多彩、行之有效。
在问及“你认为法制教育在学校应该占有的地位是?”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认为“非常重要”和“重要”的占85%,认为“一般”的只有15%。而对于获得法律常识的来源途径的调查结果,有58%的大学生表示是通过讲座和网络以外的其他途径来获得法律常识。
从统计数据反馈来看,当代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欲望比较强烈,绝大多数学生认为法制教育很有必要。在回答“你说知道的法律常识主要来源?”时,大多数人选择了普法教育常规形式讲座以外的其他形式,说明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缺位,在教育方法和形式上应与时俱进,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让大学生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2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结论研究分析
(1)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和对法律功能的理解来看,我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整体状况是好的。广大学生认同法制教育在学校的地位和法律对个人生活的重要性。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大学生们依法维权的观念得到增强。
(2)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结构上分析,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存在薄弱环节,在如今信息时代,大学生们对于网络方面的法规知道的不多,对法律知识大多停留在感性的理解上,对于日常工作生活法律概念缺乏准确的把握,缺少运用所学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出现学与用脱节的现象,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不强。
(3)针对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我们一方面要深入认识到当前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另一方面有计划、全方位的开展内容贴近时代潮流的法制教育活动。在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上,采取讲座、宣传教育影片、普法教育舞台剧、犯罪人员以身说法、模拟法庭等方式,使大学生们易于接受和掌握;在法律常识内容方面,选择大学生们急需掌握的劳务合同纠纷、个人权益保护、人身安全意识等方面的法律常识。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J].中国高等教育,2004(20).
[2] 薛剑符.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探析[J].齐齐哈尔大学人文学院,2005.
[3] 张莉.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缺失及培养[D].南京师范大学,2006.
关键词:大学生 法律意识 分析
中图分类号:G4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2)06(b)-0070-01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情感态度的总称,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以及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和法制观念等。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又与社会一般群体的法律意识有所差别。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其法律意识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整个社会法治文明程度。针对这一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我们开展了“哈医大大庆校区普法知识调查问卷”活动,旨在了解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大学学生知法、守法、用法,为我校以后的法制教育工作提供依据。
1 当前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
笔者于2012年3月对我校学生随机进行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1028份,其中护理学院438份,基础医学院227份,檢验技术学院132份,药学院106份,医学信息系125份。问卷的内容包括学生接受法律教育的基本情况、对法律了解的程度、对法律运用的程度、对法律信任的程度,以及对法律教育的愿望。经过认真的核查分析,发现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呈一下特点:
(1)大多数人普遍接触法律较早,但极其缺乏参加和学习法律活动、知识的经历。调查显示,各院系大学生在大学之前接触法律分别为:护理学院74%;基础医学院98%;检验技术学院99%;药学院95%;信息学院94%。但是,在学生填写的问卷中我们缺发现了一个与之相矛盾的问题,当问及“你经常参加法律方面的活动吗?”全校大学生选择经常参加的只有8%,有时偶尔参加的为32%,从来没有参加过占到60%。
在被问及“你经常看法律方面的杂志吗?”回答经常看的有11%,而偶尔看和从来没有看过的占到了89%。当问及“你听过几次关于法律方面的讲座?”竟然有59%的学生回答只参加过一两次法律讲座。
这说明,当代大学生由于重视专业课程、外语过级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等的学习和准备,忽视法律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掌握,自觉主动学习法律的主动性不够。
(2)大学生拥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但在法治观念上仍存在模糊认识,对法律体系的完整性掌握不够,内涵理解不够全面。
在问及“你能区别违法和犯罪吗?”大学生回答能和不能、说不清的分别为51%和49%,大学生法律素养有待提高。
在具体的法律概念调查问题上,只有极少一部分学生知道在校学生不能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或婚姻关系。调查显示:我校大学生认为在校生不能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的有16%、劳务关系的有53%、婚姻关系的有31%,大学生对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不了解。
大学生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够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对法律分类混淆不清,使他们在实践中很难用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容易造成学法、懂法和守法的脱节。
(3)大学生对法律功能的认识比较透彻,但在具体法律实践中,法律信仰又表现的比较脆弱。
当问及“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会通过法律解决吗?”有82%的学生表示“会”,只有18%的学生表示不会。对法律运用方面,在问及“当你参加勤工俭学时,你有意向和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吗?”根据反馈结果,大学生表示“有”的是59%,表示“没有”的也达到了41%。
调查发现,我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觉醒和增强,大多数人认为法律对自己的用处大,但大多仅仅停留在感性认识水平上,理性认识不足,缺少运用所学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出现了“知行不一”现象。
(4)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比较迫切,认同法制教育在学校应该占有重要地位,但对于普法教育的形式应丰富多彩、行之有效。
在问及“你认为法制教育在学校应该占有的地位是?”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认为“非常重要”和“重要”的占85%,认为“一般”的只有15%。而对于获得法律常识的来源途径的调查结果,有58%的大学生表示是通过讲座和网络以外的其他途径来获得法律常识。
从统计数据反馈来看,当代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欲望比较强烈,绝大多数学生认为法制教育很有必要。在回答“你说知道的法律常识主要来源?”时,大多数人选择了普法教育常规形式讲座以外的其他形式,说明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缺位,在教育方法和形式上应与时俱进,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让大学生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2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结论研究分析
(1)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和对法律功能的理解来看,我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整体状况是好的。广大学生认同法制教育在学校的地位和法律对个人生活的重要性。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大学生们依法维权的观念得到增强。
(2)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结构上分析,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存在薄弱环节,在如今信息时代,大学生们对于网络方面的法规知道的不多,对法律知识大多停留在感性的理解上,对于日常工作生活法律概念缺乏准确的把握,缺少运用所学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出现学与用脱节的现象,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不强。
(3)针对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我们一方面要深入认识到当前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另一方面有计划、全方位的开展内容贴近时代潮流的法制教育活动。在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上,采取讲座、宣传教育影片、普法教育舞台剧、犯罪人员以身说法、模拟法庭等方式,使大学生们易于接受和掌握;在法律常识内容方面,选择大学生们急需掌握的劳务合同纠纷、个人权益保护、人身安全意识等方面的法律常识。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J].中国高等教育,2004(20).
[2] 薛剑符.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探析[J].齐齐哈尔大学人文学院,2005.
[3] 张莉.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缺失及培养[D].南京师范大学,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