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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贫富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凸显,由此导致犯罪率上升。文章通过调查数据与典型案例的综合分析,总结出社会转型期多发性犯罪的特点及主要类型,提出要从经济、教育等方面来预防犯罪。
关键词:社会转型;犯罪原因;犯罪预防
一、转型期多发性犯罪的类型及特征
(一)农民工犯罪问题突出-以新生代农民工犯罪为例
中国社科院在2011年2月24日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称,2010年新生代农民工已近亿人口,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案件约占全国城市刑事案件的三分之一,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调查数据为例:
1、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种类
图一:新生代农民工高发型犯罪案件统计表
图二: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年龄分布情况
2、新生代农民工作案特点分析
"我以为抢这点钱不算犯罪。"一名"90后"农民工在抢劫被抓后这样说。2010年5月4日20时许,包括这名"90后"在内的3名新生代农民工因无钱上网,采用持刀威胁、搜身的方法,抢走两名中学生现金90元,并将赃款挥霍。
由此看出,以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抢劫罪为代表的暴力型犯罪中,新生代农民工占据较大数量。他们的犯罪特点表现为:年龄偏小,心智尚未成熟;团伙犯罪,多为同学、老乡、亲戚等熟识的人;犯罪目的主要是为了谋取钱财;迷恋网络虚拟空间;法律观念淡薄。
(二)经济型犯罪案件上升
据有关资料显示:2007年全国法院受理经济犯罪案件47586件,同比上升4.92%,其中,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件7795件,上升2.40%;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中,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上升25.53%;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上升17.90%;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上升4.87%;金融诈骗案件上升7.78%。
1、职务性犯罪
因职务犯罪而发案的特点表现为:权钱交易特点显著,近年来法院审理的行贿受贿案、介绍贿赂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案件不断增多,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一定利益,呈现出权钱交易的特点。涉案金额惊人,受害单位损失惨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在普通的贪污、受贿案中涉案款项达数十万元之多,而少数与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关的犯罪案件的涉案金额动辄上千万元。
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
近几年,张荣坤、周伟彬、黄宏生、顾雏军、吴英等曾经富甲一方的人物纷纷涉嫌虚报注册资本、偷税、诈骗、行贿、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而被追究法律责任,他们的发家史大都有不光彩之处。归结富人犯罪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利用市场法律法规不健全,搞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与经营,通过坑害消费者赚黑心钱而致富;二是从事非法活动获取暴利而致富,主要指依靠偷税漏税和黄(黄色行业)、蓝(走私)、白(贩毒)、黑(黑道)四色而致富。三是利用新旧体制并存,钻改革的空子,通过炒股票、炒房地产等成为暴发户;四是利用市场不规范,市场机制不健全,特别是价格结构不合理,通过垄断经营、不正当竞争等手段获取暴利而致富。
(三)高科技犯罪层出不穷
研究表明,随着科技的进步及信息传播手段的改进,现代科技也越来越多的被犯罪分子所利用。据统计,在查获的假币案件中,由彩色激光复印的假币占三分之二,走私、贩毒、诈骗案件也充分运用了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设施及管理手段,充分体现了作案手段现代化。以计算机为例,该类犯罪的隐蔽性极强,作案人往往是连续作案。随着计算机在公共事务中的广泛运用,计算机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是全方位的,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即可能产生连锁反应。
二、多发性犯罪出现的原因
(一)主观原因
1、价值观念发生扭曲
首先,计划经济体制使政府的行政权力过分膨胀,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司空见惯,以为有钱可以摆平一切。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一部分人受资产阶级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把个人的特殊利益至于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之上;为了满足个人私利,做出损人损己、损公肥私的违法犯罪勾当。
2、受教育程度较低
有数据显示:进城务工青年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约占51.1%,而小学程度的约有19.7%,高中(含技校、中专)的占18.5%,大专以上的占9.72%。由于城市生活对人的文化和各方面的素质远高于农村,当农民工进城务工时,受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中绝大部分(65.5%)从事苦、脏、累、险的普通工,依靠出卖廉价的劳动力维持生存。
(二)客观原因
1、体制原因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处于建设之中, 市场法律体制不健全, 出现了许多漏洞和缺陷。一些人钻了制度的空子, 大发其财, 跻身富裕者行列。体制机制制度的断层,加之一些权力渗透到经济的竞争中,打破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权力与暴利联姻、蔓延着腐败。世界各国的一般规律也证明,在体制快速转换,经济高速发展的时候很容易出现严重经济犯罪现象。由此看出,必须完善政治法律体系,实现经济政治的顺利转轨。
2、经济原因
经济的发展总是伴随着紧张、矛盾与冲突,一方面经济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实惠,人们享受着前所未有的物质精神文化生活;另一方面,强烈刺激人们的需求变化, 越来越显著地拉大人们之间的利益差别,贫富悬殊问题成为了罪恶的源泉。这些印证了犯罪是经济发展的代价论:"一个社会只是贫穷或者只是富裕均不产生犯罪,但一个社会贫富差别悬殊就会产生大量犯罪",贫富悬殊引起歧视,被剥夺感,被害补偿。
三、对多发性犯罪的防控措施
1、发展经济
经济,如贫困、失业、企业破产, 和犯罪的关系已被社会实践所证实。在贫富差距加大的这种背景下,为了让广大社会成员共同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为了达成各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应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出发,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的根本性机制,以减少和消除导致社会贫富差距的收入分配与财产占有的不公正状况。在发展原则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应该让位于"效率与公平并重",甚至有必要把社会公平放在更突出的位置上。同时也要运用税收调节等经济杠杆调节过高收入,使得收入差距尽量降低到一个合理的幅度内,以避免农民工等弱势群體产生相对剥夺和相对贫困感,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制衡公共权力
公共权力来源于弱小的个体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让渡出的个人权力的总和。但公共权力常常被滥用而异化为损害个人权力的一种力量,因此,要健全民主制度,加强监督机制,建立纵横交叉的监督网络。重点解决政府重要工作人员在行政工作中违规操作问题,强化权利制约,解决个别领导一个人说了算的问题,变一人多权为一权多人管,实行岗位轮换、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要通过强化岗位职责来保证严密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的真正落实。把重要职务任职期间预防犯罪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中,一级包一级,逐级负责,层层落实,道道把关,并切实抓好检查、监督,做到奖罚分明,讲求实效。
3、发展教育
教育对于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人文科学知识的传承,有助于提高受教育者的谋生技能和道德修养,增加其社会适应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这对于预防犯罪具有积极的作用。随着城市的发展,社会对劳动力的素质和技能要求大大提高,职业门槛越来越高,而大多数农民工在初中后就进城务工,文化水平有限,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有针对性的职业训练,无法胜任复杂的技能型和知识型工作,面对这一社会现状我们应该在广大农村地区及城市开展政府公益性质的或社会盈利性质的培训机构进行二次培训,加强低教育水平人员生存技能;与此同时,对社会大众要广泛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杜绝法盲。
参考文献:
[1]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法院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的调研报告[N].人民法院报
[2]当前经济犯罪案件四大特点值得重视[M].新华网云南频道.2003年12月
[3]金泽刚.论仇富引发犯罪的原因及对策思考[J].东方法学. 2008年第5期
[4]孔一. 犯罪预防实证研究[M].群众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刘明娟,女,山东新泰人,1986年6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10级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
关键词:社会转型;犯罪原因;犯罪预防
一、转型期多发性犯罪的类型及特征
(一)农民工犯罪问题突出-以新生代农民工犯罪为例
中国社科院在2011年2月24日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称,2010年新生代农民工已近亿人口,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案件约占全国城市刑事案件的三分之一,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调查数据为例:
1、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种类
图一:新生代农民工高发型犯罪案件统计表
图二: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年龄分布情况
2、新生代农民工作案特点分析
"我以为抢这点钱不算犯罪。"一名"90后"农民工在抢劫被抓后这样说。2010年5月4日20时许,包括这名"90后"在内的3名新生代农民工因无钱上网,采用持刀威胁、搜身的方法,抢走两名中学生现金90元,并将赃款挥霍。
由此看出,以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抢劫罪为代表的暴力型犯罪中,新生代农民工占据较大数量。他们的犯罪特点表现为:年龄偏小,心智尚未成熟;团伙犯罪,多为同学、老乡、亲戚等熟识的人;犯罪目的主要是为了谋取钱财;迷恋网络虚拟空间;法律观念淡薄。
(二)经济型犯罪案件上升
据有关资料显示:2007年全国法院受理经济犯罪案件47586件,同比上升4.92%,其中,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件7795件,上升2.40%;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中,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上升25.53%;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上升17.90%;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上升4.87%;金融诈骗案件上升7.78%。
1、职务性犯罪
因职务犯罪而发案的特点表现为:权钱交易特点显著,近年来法院审理的行贿受贿案、介绍贿赂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案件不断增多,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一定利益,呈现出权钱交易的特点。涉案金额惊人,受害单位损失惨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在普通的贪污、受贿案中涉案款项达数十万元之多,而少数与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关的犯罪案件的涉案金额动辄上千万元。
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
近几年,张荣坤、周伟彬、黄宏生、顾雏军、吴英等曾经富甲一方的人物纷纷涉嫌虚报注册资本、偷税、诈骗、行贿、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而被追究法律责任,他们的发家史大都有不光彩之处。归结富人犯罪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利用市场法律法规不健全,搞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与经营,通过坑害消费者赚黑心钱而致富;二是从事非法活动获取暴利而致富,主要指依靠偷税漏税和黄(黄色行业)、蓝(走私)、白(贩毒)、黑(黑道)四色而致富。三是利用新旧体制并存,钻改革的空子,通过炒股票、炒房地产等成为暴发户;四是利用市场不规范,市场机制不健全,特别是价格结构不合理,通过垄断经营、不正当竞争等手段获取暴利而致富。
(三)高科技犯罪层出不穷
研究表明,随着科技的进步及信息传播手段的改进,现代科技也越来越多的被犯罪分子所利用。据统计,在查获的假币案件中,由彩色激光复印的假币占三分之二,走私、贩毒、诈骗案件也充分运用了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设施及管理手段,充分体现了作案手段现代化。以计算机为例,该类犯罪的隐蔽性极强,作案人往往是连续作案。随着计算机在公共事务中的广泛运用,计算机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是全方位的,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即可能产生连锁反应。
二、多发性犯罪出现的原因
(一)主观原因
1、价值观念发生扭曲
首先,计划经济体制使政府的行政权力过分膨胀,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司空见惯,以为有钱可以摆平一切。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一部分人受资产阶级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把个人的特殊利益至于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之上;为了满足个人私利,做出损人损己、损公肥私的违法犯罪勾当。
2、受教育程度较低
有数据显示:进城务工青年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约占51.1%,而小学程度的约有19.7%,高中(含技校、中专)的占18.5%,大专以上的占9.72%。由于城市生活对人的文化和各方面的素质远高于农村,当农民工进城务工时,受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中绝大部分(65.5%)从事苦、脏、累、险的普通工,依靠出卖廉价的劳动力维持生存。
(二)客观原因
1、体制原因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处于建设之中, 市场法律体制不健全, 出现了许多漏洞和缺陷。一些人钻了制度的空子, 大发其财, 跻身富裕者行列。体制机制制度的断层,加之一些权力渗透到经济的竞争中,打破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权力与暴利联姻、蔓延着腐败。世界各国的一般规律也证明,在体制快速转换,经济高速发展的时候很容易出现严重经济犯罪现象。由此看出,必须完善政治法律体系,实现经济政治的顺利转轨。
2、经济原因
经济的发展总是伴随着紧张、矛盾与冲突,一方面经济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实惠,人们享受着前所未有的物质精神文化生活;另一方面,强烈刺激人们的需求变化, 越来越显著地拉大人们之间的利益差别,贫富悬殊问题成为了罪恶的源泉。这些印证了犯罪是经济发展的代价论:"一个社会只是贫穷或者只是富裕均不产生犯罪,但一个社会贫富差别悬殊就会产生大量犯罪",贫富悬殊引起歧视,被剥夺感,被害补偿。
三、对多发性犯罪的防控措施
1、发展经济
经济,如贫困、失业、企业破产, 和犯罪的关系已被社会实践所证实。在贫富差距加大的这种背景下,为了让广大社会成员共同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为了达成各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应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出发,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的根本性机制,以减少和消除导致社会贫富差距的收入分配与财产占有的不公正状况。在发展原则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应该让位于"效率与公平并重",甚至有必要把社会公平放在更突出的位置上。同时也要运用税收调节等经济杠杆调节过高收入,使得收入差距尽量降低到一个合理的幅度内,以避免农民工等弱势群體产生相对剥夺和相对贫困感,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制衡公共权力
公共权力来源于弱小的个体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让渡出的个人权力的总和。但公共权力常常被滥用而异化为损害个人权力的一种力量,因此,要健全民主制度,加强监督机制,建立纵横交叉的监督网络。重点解决政府重要工作人员在行政工作中违规操作问题,强化权利制约,解决个别领导一个人说了算的问题,变一人多权为一权多人管,实行岗位轮换、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要通过强化岗位职责来保证严密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的真正落实。把重要职务任职期间预防犯罪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中,一级包一级,逐级负责,层层落实,道道把关,并切实抓好检查、监督,做到奖罚分明,讲求实效。
3、发展教育
教育对于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人文科学知识的传承,有助于提高受教育者的谋生技能和道德修养,增加其社会适应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这对于预防犯罪具有积极的作用。随着城市的发展,社会对劳动力的素质和技能要求大大提高,职业门槛越来越高,而大多数农民工在初中后就进城务工,文化水平有限,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有针对性的职业训练,无法胜任复杂的技能型和知识型工作,面对这一社会现状我们应该在广大农村地区及城市开展政府公益性质的或社会盈利性质的培训机构进行二次培训,加强低教育水平人员生存技能;与此同时,对社会大众要广泛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杜绝法盲。
参考文献:
[1]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法院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的调研报告[N].人民法院报
[2]当前经济犯罪案件四大特点值得重视[M].新华网云南频道.2003年12月
[3]金泽刚.论仇富引发犯罪的原因及对策思考[J].东方法学. 2008年第5期
[4]孔一. 犯罪预防实证研究[M].群众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刘明娟,女,山东新泰人,1986年6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10级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