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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修订的新《民事诉讼法》将检察建议与抗诉并列为检察监督的两种法定方式,其中再审检察建议与抗诉适用的法定情形完全相同,其效果未能得到有效体现。再审检察建议、一般检察建议和抗诉在具体的适用情形上应做区分,民事检察监督中应建立以一般检察建议为基本方式,再审检察建议为主要方式,抗诉为补充方式的金字塔监督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