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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贷比,也称“贷存比”,是指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该规定是1994年中国人民银行对部分股份制银行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试点时提出的。1995年,该指标作为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四大指标之一写入了《商业银行法》。2003年,《商业银行法》因中国银监会的设立而修订,但有关存贷比的法律条文则被完整保留下来。此后,银监会以“存贷比不得超过75%”作为监管指标,执行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