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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用贷款是一项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要目标的信贷业务,属弱势金融范畴。本文对浙江省台州市两种小额信用贷款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农信社在操作上面临着三重激励问题:一是盈利性目标与社会目标的不相容,导致开办该项业务对农信社正向激励不足;二是由于该项业务未能适应形势变化,因而对借款户也缺乏交易激励;三是农信社在绩效考核方面的责权利不对称,对信贷员开展该项业务产生负面激励。与此同时,台州两家城商行因地制宜地设计出一种激励相容的制度,使得发展小额信用贷款具备了可持续的商业价值。文章最后提出了几点启示及政策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