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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既是自然人,又是社会人;既具有个体人格,又具有职业人格。教师个体人格与职业人格的矛盾冲突呈现出多种状况。由于教育的超越性、青少年学生自身发展的特点以及教师肩负的教育责任,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对个体人格与职业人格的冲突进行调适。理性控制是调适的低级阶段,自觉自愿地提升个体人格、使之达到与职业人格的积极统一是调适的高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