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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现医疗救助与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效衔接,两种制度在方案设计层面需要在四个层次实现衔接(以住院补偿设计为例)——衔接层次一,医疗救助资助救助对象参合合作医疗;衔接层次二,降低或取消救助对象的新农合起付线;衔接层次三,合作医疗补偿后医疗救助进行二次救助;衔接层次四,合作医疗封顶线以上非救助对象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