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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初,罗尔斯、诺齐克都以哲学的方式论证现行制度的合理性并对其加以完善,并分别不同的正义主张,即罗尔斯的公平正义论和诺齐克的持有正义论在正义的价值观、选择原则、方法、目标上不同。通过诸上比较、并结合我国改革现状和实际,启示我们要致力于制度公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做到效率和公平的最佳结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制度创新,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