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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保证药品安全有效,泰国除制订一系列法律外,在卫生部设置食品药品管理局负责政策性和监督性工作。本文将从依法管理药品的技术检验方面对国家药品检验所、生物制品检定开发所和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检验所作介绍。 一,国家药品检验所 该所建于1952年,属医科院直接领导,是医科院的一个所,现有130人。自1985年为WHO基本药物质量保证协作中心。 该所的主要任务是:1.检验分析各类原料药和制剂;2.对国内药厂的质检部门进行监督;3.编写出版泰国药典;4.对涉及法律案件的原料药和制剂提出专业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