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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新夏是我国著名的方志学家,其在新志编纂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丰富的思想,主要表现在:对方志概念的重新厘定及新旧志比较,对方志"资政""教化""存史"价值功能的重视,以及对体例、纲目、概要等具体编纂原则的规定等。他还提出了新志"德、清、定、齐"的编纂标准、镇村区志多元发展等的观点。作为历史学家和文献学家,来氏的观念既有深厚的历史意识和文献意识,又具有通达博洽的文化姿态和创新意识,为中国新方志撰写实践提供了新的理论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