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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微信平台上流传着这样一条新闻: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条款,拐卖儿童的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尽管此言论后来被证实是某网站实施的推广手段,是其员工因为自身对此话题的热忱而擅自启动的营销行为,但其还是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些学者主动地将这一讨论延伸到了学术层面,认为其违背了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最后的结果只会导致重罪得不到有效的惩治,最终使社会秩序严重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