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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民营医院逐渐成为中国医疗服务的另一主体。本研究以Hart、Shleifer和Vishny(简称rtsv)基本模型为起点,在不完全契约的框架下,内生化契约双方的交易价格。以三种典型的支付方式为例,分析在不同的交易价格支付方式下,不同产权属性的医院在以质量提高为标志的公益性及以成本降低为标志的经济性两类目标上努力的差异,并通过与完全契约下的最优选择相比较,得出各类支付方式中两类努力程度的差异以及导致的总成本与总质量水平的程度,在此基础上提出适合不同医疗服务类型的支付方式与产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