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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代大学是一个多元利益相关的组织,在高校内部决策中扩大学生的参与权,把与学生利益相关且在学生能力范围内的事宜交由学生决策,有利于学生能力的提高和高校治理方式的变革。
关键词:学生参与;内部决策;民主意识;治理
随着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民主观念和民主权利日益凸显,高校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一个缩影,也需重视内部民主权利的改革。长久以来,党政权力和行政权力在我国高校占据主导地位,這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高校的有序运转。在民主化进程的今天,学生权利也应被提上改革的日程。在高校决策中扩大学生的话语权,倾听学生的声音,赋予学生一定的权利,让学生参与到高校治理中来,能够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归属感。
1 相关概念界定
1.1 高校内部决策
现代决策理论将决策定义为个体或组织为实现某种目的,对未来一定时期内相关活动的目标指向、具体内容、运行方法等作出选择和调整的过程。高校决策属于集体决策,有内部决策和外部决策之分。外部决策主要是指教育行政部门等组织对高校发展所作出的规划和建设,内部决策是指高校的利益相关群体围绕学校改革发展所作出的并对自身产生影响的决策。针对人才培养目标、学校建设、教学计划、课程组织、人员安排、后勤服务等事务作出决策。
1.2 学生参与权
现代汉语词典将“参与”一词定义为“个人思想和感情都投入一种鼓励个人为团队目标做出贡献、分担责任的团队环境之中”。将此概念引用到学生在高校决策中的参与,是指高校在决定与学生切身相关的重大事项时,大学生作为利益相关者能主动、平等地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参与决策,将自己的意见和想法上升为表决权,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对学校的决策产生影响并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学生参与高校内部决策的应然状态和现状
高校内部治理中的核心问题是高校权力的分配与平衡,决策权更是诸多权力中的重中之重。高校是一个多元利益相关组织,决策权的分配涉及高校管理者、教师、学生和社会各方的权益。现代大学制度和我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决定了高校管理者对高校内部决策权的充分把握。高校作为传授知识、培育人才的重要场所,一切的教学活动都应以学生为中心,应最大限度地保障、满足学生的利益和需求。如若过度强调学生在高校决策中的权利,可能会导致学生盲目捍卫所谓的人权自由而影响高校正常教学。美国学者提出的学生发展理论和服务型学习理论阐释了学生在高校事务中的“参与”地位。高校要以学生的全面培养为核心,鼓励学生参与各项活动。将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在书本理论与校外实践的结合中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和责任感。大学生的学识、经验、角色以及在校时间决定了他们对于学校事务只能是参与而非决定[1]。因此适当地增加学生在高校决策中的话语权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使决策更加民主化。
相比西方国家高等教育的民主进程和悠久历史,我国高校学生权利的起步较晚,这与我国的国情和国家治理模式有关,但近年也在不断发展。2017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大学生应积极参加学生社团、学生会等学生组织活动,熟悉校园事项并适当参与决策,在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事务中学生拥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等基本权利。高校要积极建立并完善学生参与决策的方式和保障条件,使学生依法依规地参与高校事务决策[2]。据此很多高校探索和实践学生参与学校决策和管理机制,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专理议案委员会制度,由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收集学生意见,并由学校党委下发命令督促改进;华东师范大学举办师生共进午餐活动,加强学生与校领导之间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湖南大学的“学生评价委员会”制度,对学校的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评价和建议;吉林大学建立的由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听证委员会”“学生提案委员会”等委员会组织模拟人大组织的运行方式培养学生的决策意识和决策能力[3]。学者林炊利研究发现大学生参与权在校与校之间也存在很大差距。“985”和“211”等重点本科院校的学生参与意识较强,参与途径较多,大部分普通院校普遍存在形式参与重于实质参与的情况。例如很多高校都会定期举办“我与校长面对面”“我与书记面对面”等系列活动。这类活动举办的目的是拉近学校领导与学生之间的距离,让校领导直接倾听学生的想法和意见,使得校园建设更加民主化。然而这些活动往往办得热闹,程序正当,但结果不尽如人意。一是会上学生呈现的意见和不满较多,提出的可行的解决方案较少,这是由于学生缺乏基础的治理知识和决策能力;二是即使学生能提出改进意见,学校囿于原有的运行习惯很难在短期内作出改变;三是受困于以往的被管理者身份,以及畏于领导权威,学生能参与的事项局限于学生宿舍、后勤保障、食堂服务等低等级的决策层面,关乎学校发展、课程教学、教学方式等高等级层面能发声的较少[4]。学生是学校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的直接对象,课程的教学计划以及教学方法的选择也需倾听学生的想法,以此作出最专业、最适合学生的课程规划。
3 学生参与高校内部决策的意义和重要性
美国学者布鲁贝认为高校应给予学生高校成员的身份,主张高校决策和管理的“参与民主”[5]。学生参与民主有利于实现决策程序正义,有利于高校在决策时通过程序正义化解决策过程中的矛盾冲突,在满足多数利益相关者利益需求的同时,又遵循程序正义,使得该决策的流程和结果都“合法化”,从而避免在执行和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冲突。国内最早提出学生自治概念的是陶行知先生,他认为学校应该为学生自治提供机会,帮助学生培养自我管理能力。学生参与决策有利于培养其公民意识,认识到高校的发展与自身发展是息息相关的,同时让学生在参与决策的过程中学会如何在团队中生存,履行团队义务,承担群体责任,做到道德自修、身体自强、言行自律,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民主精神和集体意识,承担公民责任。台湾学者胡庆山曾指出学生参与高校治理的范围应是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否则参与就会流于形式。另外,参与决策的应是学生代表,能代表学生利益,同时又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群体。学生参与权的缺失或微弱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学校进入高校学习,不能仅仅满足于习得各种专业知识和技能,也应该提升自己的决策能力、判断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当前我国高校毕业生普遍存在实践能力弱、团体意识不足、组织领导能力不强等问题,这些都与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决策意识不足和实践机会缺乏有关。大学的社会服务职能愈发重要,大学生已经成为现代高校教育服务的直接购买者[6],要扩大学生在高校决策中的话语权,使高校的教学满足学生的需求,使培养的毕业生能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有利于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优化。 4 学生参与高校内部决策可能的实现路径
4.1 完善法律法规的保障机制
首先国家应在制度层面不断完善学生权利的相关法律法规,指明学生在高校内部决策中应有的参与权。相关法规应明确界定学生在高校内部决策中具体的参与事项与参与权限。只有在政策层面明文规定学生的此项权利与义务,才能让学生真切地感受到自己在高校内部拥有的权利和地位。只有上级法规克服了笼统和指向不明的弊端,做到具体明确,各高校在践行相应法规时,即使是机械执行法规的相关规定,学生参与高校内部决策的机制也能在高校正常运作起来。在世界高等教育大会上,教科文组织宣称:在改革高等教育的过程中,国家领导和高等院校的决策者应直面学生的需求,让学生在课程评估和教法改革中发声,增加学生在高校政策制定和院校管理中的席位。教育部等政府部门在制定教育法规时,应明确学生在奖学金评定、课程管理、学生生活等事宜中享有的权利范围,明确学生在有关教学法的改革、课程标准的制定、课时安排等方面所拥有的参与权、表决权和提议权,同时也要保障学生提议被接纳的概率。
4.2 树立师生平等的参与观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大学生参与权的虚置源于民主观念的缺乏。传统的高校管理理念中,大学生在学校中处于最底层,只能被迫接受学校规划好的教学安排和日常行为规范。在社会转型的今天,高校管理已经慢慢转变为高校治理,治理应强调利益主体之间的公平关系[7]。大学不能只为学生提供知识,更要培养学生独立自主的观念和能力。在决策触及学生切身利益等事宜时,将学生、教师、行政管理人员置于同等的表决地位,而不仅满足于学生代表在决策会议上的旁听。从提议、表决到执行监督以及事后应承担的相应责任,注重学生在相关事宜上的全程参与,让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学会对自己负责、培养集体意识。将该给的权利交给学生,不会影响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权威和地位,反而能够培养学生的参与精神和责任意识。对学生提出的不成熟的观点应给予纠正和指导,而不是一票否决,在师生互动和协商讨论中作出最适宜的决策。
4.3 培养学生的决策参与能力
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其治理能力和治理经验有限甚至缺乏,但能力的缺乏并不意味着需求的缺位。首先,高校应该广泛开展校园治理或有关团队参与的课程,设置一定学分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在设置课程前,可以通过校园网站广泛收集采纳学生的想法和建议,以学生为本、按学生所需,设置治理课程。为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学生提供专业的学习,同时也要在高校内提供充足的实习机会,增设一些行政人员学生助理等职位,让能力出色的学生担任校长助理、党委助理等,了解校长和党委的日常工作,意识到高校决策的复杂性和严苛性,提升学生的实践治理能力。其次,高校的领导者、教师等行政人员应积极开展系列讲座,普及参与治理的基础知识。校方在作出重大决策前通过信息公开制度等形式告知学生相关事宜,并设定时间期限鼓励广大学生建言献策,尊重学生的话语权。
4.4 优化学生组织的作用
英国著名学者阿什比曾调研发现允许学生代表参与大学各种委员会的高校组织,其学生的权利明显得到强化[8]。学生会等学生群体是每个高校必不可少的群体组织,在组织学生活动、丰富校园生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高等教育普及化的阶段,全员参与高校治理是无法实现的,因此需要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的作用。在组成学生组织时也需要充分考虑不同利益需求的学生群体,由多元化的学生群体选出各自的组织代表,在高校决策时尽可能囊括多个学生组织,最大限度地体现民意。当前我国高校学生组织隶属于学校团委等相关管理部门,没有完全的独立性和实际的平等地位[9]。其作用也仅限于丰富校园生活、保障学生后勤安全等事项,在有关教学等方面能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在高校日益走向民主化的今天,学生组织不应仅仅是学生活动的发起者和组织者,还应积极地参与到学生的学习、教师的评定、高校的管理等事务中。在学生代表或学生组织参与决策前,可由相关学院的负责人组织全体学生就相关事项预先进行讨论和分析,由学生代表收集整理学生的意见和想法,经过修改和完善后再呈现在决策会议上[10],以实现在决策大会上学生组织能代表学生提出成熟可行的建议措施,优化决策程序。
5 结语
现代大学是一个多元利益相关的组织,高校的决策涉及多方群体的利益,作为培养人才的社会组织,高校最直接的受益者是学生群体。在高校内部决策中扩大学生的参与权,将有利于高校治理方式的变革。考虑到学生群体相关能力和实践经验的缺乏,高校在赋予学生参与决策权的同时,更应加强对其治理理论和基础知识的培训,把与学生利益相关且在学生能力范围内的事宜交由学生决策,在其他重大事项决策的过程中赋予学生知情权和建议权。在学生参与高校治理的过程中实现学生能力和高校民主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 陆优优.大学生参与高校治理的理论基础与实践路径[J].思想理论教育,2019(02):102-106.
[2] 陈科.加快推进高校内部决策机制改革的思考[J].甘肃高师学报,2005(06):89-90.
[3] 林炊利.核心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办高校内部决策的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3.
[4] 张锅红.论高校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瓶颈及改进措施[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2):151-153.
[5] 约翰·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王承绪,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41-43.
[6] 黄海涛.我国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困境及其化解对策[J].现代教育管理,2009(06):25-28.
[7] 陈洪捷.也谈大学治理[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20,41(01):6-7.
[8] 郑旭辉,余慧莉.大学内部治理中学生参与权实现路径研究——基于高等教育“放管服”改革視角[J].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02):93-98.
[9] 宋丽慧.德国大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给予的启示——从学生参与学校管理谈我国高校教学质量的提高[J].中国大学教学,2007(04):81-84.
[10] 林炊利.学生参与大学决策的路径选择[J].江苏高教,2012(01):57-59.
作者简介:卞雅婷(1997—),女,江苏南通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
关键词:学生参与;内部决策;民主意识;治理
随着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民主观念和民主权利日益凸显,高校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一个缩影,也需重视内部民主权利的改革。长久以来,党政权力和行政权力在我国高校占据主导地位,這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高校的有序运转。在民主化进程的今天,学生权利也应被提上改革的日程。在高校决策中扩大学生的话语权,倾听学生的声音,赋予学生一定的权利,让学生参与到高校治理中来,能够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归属感。
1 相关概念界定
1.1 高校内部决策
现代决策理论将决策定义为个体或组织为实现某种目的,对未来一定时期内相关活动的目标指向、具体内容、运行方法等作出选择和调整的过程。高校决策属于集体决策,有内部决策和外部决策之分。外部决策主要是指教育行政部门等组织对高校发展所作出的规划和建设,内部决策是指高校的利益相关群体围绕学校改革发展所作出的并对自身产生影响的决策。针对人才培养目标、学校建设、教学计划、课程组织、人员安排、后勤服务等事务作出决策。
1.2 学生参与权
现代汉语词典将“参与”一词定义为“个人思想和感情都投入一种鼓励个人为团队目标做出贡献、分担责任的团队环境之中”。将此概念引用到学生在高校决策中的参与,是指高校在决定与学生切身相关的重大事项时,大学生作为利益相关者能主动、平等地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参与决策,将自己的意见和想法上升为表决权,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对学校的决策产生影响并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学生参与高校内部决策的应然状态和现状
高校内部治理中的核心问题是高校权力的分配与平衡,决策权更是诸多权力中的重中之重。高校是一个多元利益相关组织,决策权的分配涉及高校管理者、教师、学生和社会各方的权益。现代大学制度和我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决定了高校管理者对高校内部决策权的充分把握。高校作为传授知识、培育人才的重要场所,一切的教学活动都应以学生为中心,应最大限度地保障、满足学生的利益和需求。如若过度强调学生在高校决策中的权利,可能会导致学生盲目捍卫所谓的人权自由而影响高校正常教学。美国学者提出的学生发展理论和服务型学习理论阐释了学生在高校事务中的“参与”地位。高校要以学生的全面培养为核心,鼓励学生参与各项活动。将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在书本理论与校外实践的结合中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和责任感。大学生的学识、经验、角色以及在校时间决定了他们对于学校事务只能是参与而非决定[1]。因此适当地增加学生在高校决策中的话语权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使决策更加民主化。
相比西方国家高等教育的民主进程和悠久历史,我国高校学生权利的起步较晚,这与我国的国情和国家治理模式有关,但近年也在不断发展。2017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大学生应积极参加学生社团、学生会等学生组织活动,熟悉校园事项并适当参与决策,在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事务中学生拥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等基本权利。高校要积极建立并完善学生参与决策的方式和保障条件,使学生依法依规地参与高校事务决策[2]。据此很多高校探索和实践学生参与学校决策和管理机制,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专理议案委员会制度,由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收集学生意见,并由学校党委下发命令督促改进;华东师范大学举办师生共进午餐活动,加强学生与校领导之间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湖南大学的“学生评价委员会”制度,对学校的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评价和建议;吉林大学建立的由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听证委员会”“学生提案委员会”等委员会组织模拟人大组织的运行方式培养学生的决策意识和决策能力[3]。学者林炊利研究发现大学生参与权在校与校之间也存在很大差距。“985”和“211”等重点本科院校的学生参与意识较强,参与途径较多,大部分普通院校普遍存在形式参与重于实质参与的情况。例如很多高校都会定期举办“我与校长面对面”“我与书记面对面”等系列活动。这类活动举办的目的是拉近学校领导与学生之间的距离,让校领导直接倾听学生的想法和意见,使得校园建设更加民主化。然而这些活动往往办得热闹,程序正当,但结果不尽如人意。一是会上学生呈现的意见和不满较多,提出的可行的解决方案较少,这是由于学生缺乏基础的治理知识和决策能力;二是即使学生能提出改进意见,学校囿于原有的运行习惯很难在短期内作出改变;三是受困于以往的被管理者身份,以及畏于领导权威,学生能参与的事项局限于学生宿舍、后勤保障、食堂服务等低等级的决策层面,关乎学校发展、课程教学、教学方式等高等级层面能发声的较少[4]。学生是学校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的直接对象,课程的教学计划以及教学方法的选择也需倾听学生的想法,以此作出最专业、最适合学生的课程规划。
3 学生参与高校内部决策的意义和重要性
美国学者布鲁贝认为高校应给予学生高校成员的身份,主张高校决策和管理的“参与民主”[5]。学生参与民主有利于实现决策程序正义,有利于高校在决策时通过程序正义化解决策过程中的矛盾冲突,在满足多数利益相关者利益需求的同时,又遵循程序正义,使得该决策的流程和结果都“合法化”,从而避免在执行和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冲突。国内最早提出学生自治概念的是陶行知先生,他认为学校应该为学生自治提供机会,帮助学生培养自我管理能力。学生参与决策有利于培养其公民意识,认识到高校的发展与自身发展是息息相关的,同时让学生在参与决策的过程中学会如何在团队中生存,履行团队义务,承担群体责任,做到道德自修、身体自强、言行自律,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民主精神和集体意识,承担公民责任。台湾学者胡庆山曾指出学生参与高校治理的范围应是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否则参与就会流于形式。另外,参与决策的应是学生代表,能代表学生利益,同时又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群体。学生参与权的缺失或微弱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学校进入高校学习,不能仅仅满足于习得各种专业知识和技能,也应该提升自己的决策能力、判断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当前我国高校毕业生普遍存在实践能力弱、团体意识不足、组织领导能力不强等问题,这些都与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决策意识不足和实践机会缺乏有关。大学的社会服务职能愈发重要,大学生已经成为现代高校教育服务的直接购买者[6],要扩大学生在高校决策中的话语权,使高校的教学满足学生的需求,使培养的毕业生能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有利于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优化。 4 学生参与高校内部决策可能的实现路径
4.1 完善法律法规的保障机制
首先国家应在制度层面不断完善学生权利的相关法律法规,指明学生在高校内部决策中应有的参与权。相关法规应明确界定学生在高校内部决策中具体的参与事项与参与权限。只有在政策层面明文规定学生的此项权利与义务,才能让学生真切地感受到自己在高校内部拥有的权利和地位。只有上级法规克服了笼统和指向不明的弊端,做到具体明确,各高校在践行相应法规时,即使是机械执行法规的相关规定,学生参与高校内部决策的机制也能在高校正常运作起来。在世界高等教育大会上,教科文组织宣称:在改革高等教育的过程中,国家领导和高等院校的决策者应直面学生的需求,让学生在课程评估和教法改革中发声,增加学生在高校政策制定和院校管理中的席位。教育部等政府部门在制定教育法规时,应明确学生在奖学金评定、课程管理、学生生活等事宜中享有的权利范围,明确学生在有关教学法的改革、课程标准的制定、课时安排等方面所拥有的参与权、表决权和提议权,同时也要保障学生提议被接纳的概率。
4.2 树立师生平等的参与观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大学生参与权的虚置源于民主观念的缺乏。传统的高校管理理念中,大学生在学校中处于最底层,只能被迫接受学校规划好的教学安排和日常行为规范。在社会转型的今天,高校管理已经慢慢转变为高校治理,治理应强调利益主体之间的公平关系[7]。大学不能只为学生提供知识,更要培养学生独立自主的观念和能力。在决策触及学生切身利益等事宜时,将学生、教师、行政管理人员置于同等的表决地位,而不仅满足于学生代表在决策会议上的旁听。从提议、表决到执行监督以及事后应承担的相应责任,注重学生在相关事宜上的全程参与,让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学会对自己负责、培养集体意识。将该给的权利交给学生,不会影响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权威和地位,反而能够培养学生的参与精神和责任意识。对学生提出的不成熟的观点应给予纠正和指导,而不是一票否决,在师生互动和协商讨论中作出最适宜的决策。
4.3 培养学生的决策参与能力
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其治理能力和治理经验有限甚至缺乏,但能力的缺乏并不意味着需求的缺位。首先,高校应该广泛开展校园治理或有关团队参与的课程,设置一定学分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在设置课程前,可以通过校园网站广泛收集采纳学生的想法和建议,以学生为本、按学生所需,设置治理课程。为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学生提供专业的学习,同时也要在高校内提供充足的实习机会,增设一些行政人员学生助理等职位,让能力出色的学生担任校长助理、党委助理等,了解校长和党委的日常工作,意识到高校决策的复杂性和严苛性,提升学生的实践治理能力。其次,高校的领导者、教师等行政人员应积极开展系列讲座,普及参与治理的基础知识。校方在作出重大决策前通过信息公开制度等形式告知学生相关事宜,并设定时间期限鼓励广大学生建言献策,尊重学生的话语权。
4.4 优化学生组织的作用
英国著名学者阿什比曾调研发现允许学生代表参与大学各种委员会的高校组织,其学生的权利明显得到强化[8]。学生会等学生群体是每个高校必不可少的群体组织,在组织学生活动、丰富校园生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高等教育普及化的阶段,全员参与高校治理是无法实现的,因此需要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的作用。在组成学生组织时也需要充分考虑不同利益需求的学生群体,由多元化的学生群体选出各自的组织代表,在高校决策时尽可能囊括多个学生组织,最大限度地体现民意。当前我国高校学生组织隶属于学校团委等相关管理部门,没有完全的独立性和实际的平等地位[9]。其作用也仅限于丰富校园生活、保障学生后勤安全等事项,在有关教学等方面能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在高校日益走向民主化的今天,学生组织不应仅仅是学生活动的发起者和组织者,还应积极地参与到学生的学习、教师的评定、高校的管理等事务中。在学生代表或学生组织参与决策前,可由相关学院的负责人组织全体学生就相关事项预先进行讨论和分析,由学生代表收集整理学生的意见和想法,经过修改和完善后再呈现在决策会议上[10],以实现在决策大会上学生组织能代表学生提出成熟可行的建议措施,优化决策程序。
5 结语
现代大学是一个多元利益相关的组织,高校的决策涉及多方群体的利益,作为培养人才的社会组织,高校最直接的受益者是学生群体。在高校内部决策中扩大学生的参与权,将有利于高校治理方式的变革。考虑到学生群体相关能力和实践经验的缺乏,高校在赋予学生参与决策权的同时,更应加强对其治理理论和基础知识的培训,把与学生利益相关且在学生能力范围内的事宜交由学生决策,在其他重大事项决策的过程中赋予学生知情权和建议权。在学生参与高校治理的过程中实现学生能力和高校民主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 陆优优.大学生参与高校治理的理论基础与实践路径[J].思想理论教育,2019(02):102-106.
[2] 陈科.加快推进高校内部决策机制改革的思考[J].甘肃高师学报,2005(06):89-90.
[3] 林炊利.核心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办高校内部决策的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3.
[4] 张锅红.论高校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瓶颈及改进措施[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2):151-153.
[5] 约翰·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王承绪,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41-43.
[6] 黄海涛.我国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困境及其化解对策[J].现代教育管理,2009(06):25-28.
[7] 陈洪捷.也谈大学治理[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20,41(01):6-7.
[8] 郑旭辉,余慧莉.大学内部治理中学生参与权实现路径研究——基于高等教育“放管服”改革視角[J].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02):93-98.
[9] 宋丽慧.德国大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给予的启示——从学生参与学校管理谈我国高校教学质量的提高[J].中国大学教学,2007(04):81-84.
[10] 林炊利.学生参与大学决策的路径选择[J].江苏高教,2012(01):57-59.
作者简介:卞雅婷(1997—),女,江苏南通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