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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长期以来,关于民主与法制关系的理论概括是: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在这个理论范式中,民主是一种政权或者政体,是对国家管理性质的抽象概括,而不是具体的民主过程或者国家管理诸环节的民主;法制是民主的产物和辅助设置,而不是规范和约束民主的规则,更没有限制民主的权威和力量。民主具有最高的权威,是操纵法制的主体和力量,法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