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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留给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部门采购管理一个新的命题,政府采购执行过程职能减轻了,政府采购前期和后期的工作加重了。特别是政府采购项目的后期验收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如何加强验收管理,各地正在积极研究过程中。
1 背景
1.1 公共资源交易改革
2010年初,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挂牌,标志着全省基本建成了省、市、县、乡四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络体系,成为全国唯一一个省级行政区域内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进行全面改革的省份[1]。将原来归各自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建设工程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四个交易中心进行整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在一个平台上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市场化操作。
2004—2007年,宁波市镇海区教育技术装备的政府采购工作根据镇海区财政局有关要求,实施了四年的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通过不断的探索实践,积累了教学设施设备的部门集中政府采购工作经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8年,根据镇海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改革要求,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工作职能从教育技术管理部门统一到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形式再次发生了转变,并在某种程度上,直接促进了教育技术管理部门从器物型装备向技术型装备的转型。
1.2 县级教育技术装备政府采购工作现状
2011年3月27日—4月2日,4月11日—15日期间,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与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联合组织的“十二五”全国教育装备调研组赴部分地区调研,发现了一些较为突出的共性问题,主要表现为教育装备政府采购过程中供货方诚信缺失、行为失范,多次出现:以次充好,以假乱真;质量低下,不符标准;服务欠佳,不守承诺 [2]。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留给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很多思考,尤其是专业化的教学设备最有效的还是实行省级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近年来,浙江省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初步构建了“公开招标、资格入围——网上竞价、择优选用——合同签订、集中配送——验收结算、综合评价”的教学仪器设备政府采购方案[3]。然而由于地方财政隶属关系等因素,全省教育系统的部门集中采购体系还未能便捷地到达县一级。就县级教育技术装备政府采购工作来说,政府采购操作层面的工作量减轻了,取而代之的是各个学校(单位)的政府采购方案的审核,角色的变化带来全新的职能要求。
2 县级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职能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配置改革,对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是机遇,也是挑战。面临的机遇是,新的政府采购环境,减轻了教育系统采购的压力。教育系统政府采购朝着更加规范、有序、科学的采购方向发展,这也有利于系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挑战是教育系统有着独特的运行方式,除了通用性教育设施设备,那些专业性很强的教学仪器、音体美卫等,如何适应和采用新的采购模式,兼顾公平和实效,值得研究与探索。
县级教育技术装备部门不再作为教育系统的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工作中面临着新的角色,前期的教育技术装备政府采购方案审核、后期的教育技术装备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这两头政府采购工作如何有效落实,直接关系到项目建设的成败。然而,现实的状况往往是重前期的方案论证,轻后期的验收管理,这也是目前整个政府采购的弊端之一。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验收工作通常是由采购人(即业主)负责,教育系统的各个学校(单位)受专业的影响,往往都不太专注于此,造成项目验收草草了事。验收工作不严谨,整个政府采购工作的绩效就会大打折扣。
新政府采购改革背景下,县级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对于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的管理作用,就在于政府采购方案的审核,以及项目采购后的验收管理工作。特别是后者,几乎成了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真空地带,验收管理不力,也使少数不良供应商在招投标时有可乘之机。
3 如何加强采购后的管理
3.1 规范化
政府采购的效率与规范,两者似乎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制度的严格性和操作程序的规范性必然影响政府采购的时限,制约政府采购效率,这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所必须付出的代价[4]。政府采购后的管理,更需要规范化来制约。目前的政府采购有关规范几乎都是针对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之中的,针对前期方案与后期验收规范的相对很少。前期方案的合理与否,尚有政府采购执行程序(例如对招标文件的质疑等)加以制约,但是后期的政府采购验收规范各地都不统一。虽然,项目的验收是采购甲乙双方根据合同约定执行的,但是很多基层的验收项目都是基于形式,没有认真核对政府采购时的有关要求。政府采购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好事,但是目前其社会形象却有很多负面的信息,很大程度就是验收环节出了问题。虽然,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也制定过一些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等规定,但是如何验收未作详细描述,所以也急需出台一些政府采购验收过程规范。
3.2 制度化
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如同政府采购评标过程一样重要。评标有种种制度约束,验收却缺少相应制度,这是各地面临的现实问题。教育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如何将验收工作制度化,可以从几个方面加以改善。
1)区域性项目,集中验收。为了体现政府采购规模采购效益,教育系统每年都有区域集中采购项目,每所学校采购同类型的设施设备,集中起来采购后,就需要统一的验收,可以选择抽样验收形式。这是公共资源交易改革背景下,县级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新的职能之一。
2)个性化项目,点上验收。对于每一所学校特色装备项目,采购验收工作应该由采购人(学校)负责,县级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参与、监督。这是评判特色项目成效的重要环节,也是项目是否有助于教学应用、是否值得推广的依据。
3)措施保障。政府采购验收保障措施,主要在于验收人员和经费方面的保障。人员保障,指的是项目验收需要邀请采购时评委代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代表、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使用管理者等等参与。经费保障,指的是如同政府采购评委评审费一样,验收工作同样需要有关专家付出劳动,也需支付劳动报酬。然而,目前这一方面缺少政策法规支持,急需加以改进。
4 结束语
近年来,教育系统一直是财政性资金使用大户,如何做好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直接影响着整个政府采购的资金使用效益。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留给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部门采购管理一个新的命题,政府采购执行过程职能减轻了,政府采购前期及后期的工作加重了。特别是政府采购项目后期验收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如何加强验收管理,值得我们去探索、去实践。在改革和实践过程中,不断加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科学化。■
参考文献
[1]陈光耀,新文.浙江率先在全国搭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J].今日浙江,2010(12):49.
[2]艾伦,夏国明.教育装备企业诚信行为失范的分析与对策[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1(14):11-12.
[3]施建国.教学仪器设备政府采购方案探索[J].教学仪器与实验,2011(8):3-6.
[4]杨敏.浅析影响高校政府采购效率的因素及对策[J].中国现代教育技术装备,2009(2):10-12.
(作者单位: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教育条件装备站)
1 背景
1.1 公共资源交易改革
2010年初,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挂牌,标志着全省基本建成了省、市、县、乡四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络体系,成为全国唯一一个省级行政区域内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进行全面改革的省份[1]。将原来归各自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建设工程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四个交易中心进行整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在一个平台上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市场化操作。
2004—2007年,宁波市镇海区教育技术装备的政府采购工作根据镇海区财政局有关要求,实施了四年的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通过不断的探索实践,积累了教学设施设备的部门集中政府采购工作经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8年,根据镇海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改革要求,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工作职能从教育技术管理部门统一到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形式再次发生了转变,并在某种程度上,直接促进了教育技术管理部门从器物型装备向技术型装备的转型。
1.2 县级教育技术装备政府采购工作现状
2011年3月27日—4月2日,4月11日—15日期间,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与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联合组织的“十二五”全国教育装备调研组赴部分地区调研,发现了一些较为突出的共性问题,主要表现为教育装备政府采购过程中供货方诚信缺失、行为失范,多次出现:以次充好,以假乱真;质量低下,不符标准;服务欠佳,不守承诺 [2]。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留给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很多思考,尤其是专业化的教学设备最有效的还是实行省级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近年来,浙江省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初步构建了“公开招标、资格入围——网上竞价、择优选用——合同签订、集中配送——验收结算、综合评价”的教学仪器设备政府采购方案[3]。然而由于地方财政隶属关系等因素,全省教育系统的部门集中采购体系还未能便捷地到达县一级。就县级教育技术装备政府采购工作来说,政府采购操作层面的工作量减轻了,取而代之的是各个学校(单位)的政府采购方案的审核,角色的变化带来全新的职能要求。
2 县级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职能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配置改革,对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是机遇,也是挑战。面临的机遇是,新的政府采购环境,减轻了教育系统采购的压力。教育系统政府采购朝着更加规范、有序、科学的采购方向发展,这也有利于系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挑战是教育系统有着独特的运行方式,除了通用性教育设施设备,那些专业性很强的教学仪器、音体美卫等,如何适应和采用新的采购模式,兼顾公平和实效,值得研究与探索。
县级教育技术装备部门不再作为教育系统的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工作中面临着新的角色,前期的教育技术装备政府采购方案审核、后期的教育技术装备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这两头政府采购工作如何有效落实,直接关系到项目建设的成败。然而,现实的状况往往是重前期的方案论证,轻后期的验收管理,这也是目前整个政府采购的弊端之一。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验收工作通常是由采购人(即业主)负责,教育系统的各个学校(单位)受专业的影响,往往都不太专注于此,造成项目验收草草了事。验收工作不严谨,整个政府采购工作的绩效就会大打折扣。
新政府采购改革背景下,县级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对于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的管理作用,就在于政府采购方案的审核,以及项目采购后的验收管理工作。特别是后者,几乎成了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真空地带,验收管理不力,也使少数不良供应商在招投标时有可乘之机。
3 如何加强采购后的管理
3.1 规范化
政府采购的效率与规范,两者似乎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制度的严格性和操作程序的规范性必然影响政府采购的时限,制约政府采购效率,这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所必须付出的代价[4]。政府采购后的管理,更需要规范化来制约。目前的政府采购有关规范几乎都是针对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之中的,针对前期方案与后期验收规范的相对很少。前期方案的合理与否,尚有政府采购执行程序(例如对招标文件的质疑等)加以制约,但是后期的政府采购验收规范各地都不统一。虽然,项目的验收是采购甲乙双方根据合同约定执行的,但是很多基层的验收项目都是基于形式,没有认真核对政府采购时的有关要求。政府采购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好事,但是目前其社会形象却有很多负面的信息,很大程度就是验收环节出了问题。虽然,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也制定过一些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等规定,但是如何验收未作详细描述,所以也急需出台一些政府采购验收过程规范。
3.2 制度化
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如同政府采购评标过程一样重要。评标有种种制度约束,验收却缺少相应制度,这是各地面临的现实问题。教育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如何将验收工作制度化,可以从几个方面加以改善。
1)区域性项目,集中验收。为了体现政府采购规模采购效益,教育系统每年都有区域集中采购项目,每所学校采购同类型的设施设备,集中起来采购后,就需要统一的验收,可以选择抽样验收形式。这是公共资源交易改革背景下,县级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新的职能之一。
2)个性化项目,点上验收。对于每一所学校特色装备项目,采购验收工作应该由采购人(学校)负责,县级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参与、监督。这是评判特色项目成效的重要环节,也是项目是否有助于教学应用、是否值得推广的依据。
3)措施保障。政府采购验收保障措施,主要在于验收人员和经费方面的保障。人员保障,指的是项目验收需要邀请采购时评委代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代表、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使用管理者等等参与。经费保障,指的是如同政府采购评委评审费一样,验收工作同样需要有关专家付出劳动,也需支付劳动报酬。然而,目前这一方面缺少政策法规支持,急需加以改进。
4 结束语
近年来,教育系统一直是财政性资金使用大户,如何做好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直接影响着整个政府采购的资金使用效益。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留给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部门采购管理一个新的命题,政府采购执行过程职能减轻了,政府采购前期及后期的工作加重了。特别是政府采购项目后期验收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如何加强验收管理,值得我们去探索、去实践。在改革和实践过程中,不断加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科学化。■
参考文献
[1]陈光耀,新文.浙江率先在全国搭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J].今日浙江,2010(12):49.
[2]艾伦,夏国明.教育装备企业诚信行为失范的分析与对策[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1(14):11-12.
[3]施建国.教学仪器设备政府采购方案探索[J].教学仪器与实验,2011(8):3-6.
[4]杨敏.浅析影响高校政府采购效率的因素及对策[J].中国现代教育技术装备,2009(2):10-12.
(作者单位: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教育条件装备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