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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是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基础.加强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人权的保障,扩大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职能,已成为刑事诉讼程序民主和文明的世界趋势.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是我国1996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一个重大进步.但其对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诉讼权利及其保障等方面的规定仍有不少缺陷.借鉴国外之立法,明确律师在侦查阶段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完善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职能,已成为我国刑事诉讼改革之路上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