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再过一个月,就是国人从年初就开始盼望的国庆黄金周了,趁着难得的长假,约上三两亲友一起出游是大家的首选。旅游本是愉悦身心的好方式,然而,各个旅游景点,总会出现诸如游客乱扔垃圾、旅游经营者欺诈游客等让人不悦的不文明行为。
今年5月底,最新发布的《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游客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等九类行为将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而不良记录将会影响到游客再次旅游,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银行信贷、出境等。
向旅游恶习“开炮”
就在今年6月,国家旅游局公布一份“最恶劣不文明游客黑名单”,有19条记录20个名字,引发国内舆论广泛关注,其中四川籍游客有6名。这19条“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涵盖干扰航空运输安全、赴国外旅游干扰当地机场工作人员及领队履行职务、辱骂殴打导游、攀爬损害景区景观等4类行为。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到风景区旅游已成为大家休闲度假的重要方式,但从埃及神庙刻“到此一游”,到卢浮宫水池泡脚,再到飞机上热水泼空姐……这些频遭曝光的游客不文明行为大煞风景,甚至引发一些国外景区“禁止中国游客入内”的抗议。
作为传统的礼仪之邦,我国一直积极倡导文明旅游,并早早地制订了相关的“游戏规则”。比如,在对游客文明行为的要求上,自2013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旅游法》明确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但是,在对不文明行为的整治与处罚上,“游戏规则”却缺乏操作性强的举措,以至于一些法律法规条文最终沦为一纸空文,使得旅游不文明现象在一些地方呈泛滥之势。
对此,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政法规正在不断地补漏补强。比如,旅游业内俗称的“游客黑名单”—— 《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自去年4月起开始施行,在施行不足一个月时就针对“游客李某某攀爬女红军雕像照相”的行为开出了罚单。截至目前,“黑名单”已“扩容”至20名。“游客黑名单”的发布,对旅游不文明行为产生了一定的震慑效果。
新法亮剑去“顽疾”
和上一个版本相比,新的《办法》将不文明行为记录从六条增至九条,对象范围从游客扩大到旅游从业者。
具体来讲,有以下九种情形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扰乱航空器、车船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参与赌博、色情、涉毒活动;不顾劝阻、警示从事危及自身以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破坏生态环境,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违反旅游场所规定,严重扰乱旅游秩序;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其他行为。
另外,因监护人存在重大过错导致被监护人发生旅游不文明行为,将监护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以为小孩不懂事,错了没人管,这回家长一定要教育子女文明旅游了,否则家长将会替孩子背着‘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这也间接规范了成年人的行为和增强自我修养的意识。”旅游业相关人士表示。同时,《办法》还明确,从事旅游经营管理与服务的工作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工作规范、公序良俗、职业道德,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也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作为旅游产业发展大省,自去年4月《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后,四川旅游“黑名单”就已经建立起来,“四川21个市州都建立有自己的‘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目前除了成都市,其他市州的‘黑名单’暂时还没有记录。”省旅发委质量规范管理处谢丽说。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透露,针对游客的不文明现象,省旅游局正在与银行、税务、保险等主管部门一起搭建信誉平台。未来,若有市民进入“黑名单”,其信誉度就会下降,还将影响贷款、保险和税收。
此外,在今年4月初召开的全省旅游行业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上,省旅发委明确我省将全面实施旅游经营者“黑名单”制度,旅游企业连续违规或将被“行政约谈”。今后,黑导游、零负团费、强制消费等情形将被列入“黑名单”,旅游经营者不仅在市场准入、信贷等方面将被提高门槛,还将在行业内申请资质等方面受限。
进一步的约束与压力
对于游客“黑名单”的推出,很多人寄予了厚望,认为中国游客在境内外旅游过程中一些不文明行为确实需要主管部门正视并采取相关措施。但同时,也有许多网友提出“黑名单”执行力度“没有牙齿”,震慑作用不大,甚至被列入“黑名单”的游客也觉得无关痛痒,最多是在个人圈子里形象受损,对生活、出行影响不大。而且,游客“黑名单”推出一年多来,仅20人“上榜”,游客不文明行为仍然很常见,可见漏掉了不少不文明游客,这无疑会让他们或者是其他人心存侥幸。
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专家认为,针对公民处罚措施或剥夺公民基本权利的措施,只能由宪法和法律或行政法规来规定,且应有严格的立法程序要求。无论是之前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还是前不久修订的《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文本的性质决定了其内容不具备惩罚性质,更多的是倡导性,以起到监管旅游市场秩序的作用。
中青旅质监合规部总监李广认为,这需要区分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是违法行为还是道德范畴的问题。如果是违法行为,如殴打导游、扰乱航班飞行安全,就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惩罚。需要完善配套措施,完善相关法律,形成更强有力的约束,对逾越法律红线的不文明行为坚决绳之以法,这需要多部门合作、依法治旅,积极探索旅游“不文明行为”依法惩戒之途。
业内专家认为,除了法律手段外,对这些不文明的游客形成舆论上的谴责也会形成一种约束和压力。通过“游客黑名单”的发布,来进一步督促整个社会成员自觉遵守文明规则。(责编:雷怡安)
今年5月底,最新发布的《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游客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等九类行为将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而不良记录将会影响到游客再次旅游,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银行信贷、出境等。
向旅游恶习“开炮”
就在今年6月,国家旅游局公布一份“最恶劣不文明游客黑名单”,有19条记录20个名字,引发国内舆论广泛关注,其中四川籍游客有6名。这19条“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涵盖干扰航空运输安全、赴国外旅游干扰当地机场工作人员及领队履行职务、辱骂殴打导游、攀爬损害景区景观等4类行为。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到风景区旅游已成为大家休闲度假的重要方式,但从埃及神庙刻“到此一游”,到卢浮宫水池泡脚,再到飞机上热水泼空姐……这些频遭曝光的游客不文明行为大煞风景,甚至引发一些国外景区“禁止中国游客入内”的抗议。
作为传统的礼仪之邦,我国一直积极倡导文明旅游,并早早地制订了相关的“游戏规则”。比如,在对游客文明行为的要求上,自2013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旅游法》明确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但是,在对不文明行为的整治与处罚上,“游戏规则”却缺乏操作性强的举措,以至于一些法律法规条文最终沦为一纸空文,使得旅游不文明现象在一些地方呈泛滥之势。
对此,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政法规正在不断地补漏补强。比如,旅游业内俗称的“游客黑名单”—— 《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自去年4月起开始施行,在施行不足一个月时就针对“游客李某某攀爬女红军雕像照相”的行为开出了罚单。截至目前,“黑名单”已“扩容”至20名。“游客黑名单”的发布,对旅游不文明行为产生了一定的震慑效果。
新法亮剑去“顽疾”
和上一个版本相比,新的《办法》将不文明行为记录从六条增至九条,对象范围从游客扩大到旅游从业者。
具体来讲,有以下九种情形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扰乱航空器、车船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参与赌博、色情、涉毒活动;不顾劝阻、警示从事危及自身以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破坏生态环境,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违反旅游场所规定,严重扰乱旅游秩序;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其他行为。
另外,因监护人存在重大过错导致被监护人发生旅游不文明行为,将监护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以为小孩不懂事,错了没人管,这回家长一定要教育子女文明旅游了,否则家长将会替孩子背着‘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这也间接规范了成年人的行为和增强自我修养的意识。”旅游业相关人士表示。同时,《办法》还明确,从事旅游经营管理与服务的工作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工作规范、公序良俗、职业道德,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也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作为旅游产业发展大省,自去年4月《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后,四川旅游“黑名单”就已经建立起来,“四川21个市州都建立有自己的‘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目前除了成都市,其他市州的‘黑名单’暂时还没有记录。”省旅发委质量规范管理处谢丽说。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透露,针对游客的不文明现象,省旅游局正在与银行、税务、保险等主管部门一起搭建信誉平台。未来,若有市民进入“黑名单”,其信誉度就会下降,还将影响贷款、保险和税收。
此外,在今年4月初召开的全省旅游行业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上,省旅发委明确我省将全面实施旅游经营者“黑名单”制度,旅游企业连续违规或将被“行政约谈”。今后,黑导游、零负团费、强制消费等情形将被列入“黑名单”,旅游经营者不仅在市场准入、信贷等方面将被提高门槛,还将在行业内申请资质等方面受限。
进一步的约束与压力
对于游客“黑名单”的推出,很多人寄予了厚望,认为中国游客在境内外旅游过程中一些不文明行为确实需要主管部门正视并采取相关措施。但同时,也有许多网友提出“黑名单”执行力度“没有牙齿”,震慑作用不大,甚至被列入“黑名单”的游客也觉得无关痛痒,最多是在个人圈子里形象受损,对生活、出行影响不大。而且,游客“黑名单”推出一年多来,仅20人“上榜”,游客不文明行为仍然很常见,可见漏掉了不少不文明游客,这无疑会让他们或者是其他人心存侥幸。
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专家认为,针对公民处罚措施或剥夺公民基本权利的措施,只能由宪法和法律或行政法规来规定,且应有严格的立法程序要求。无论是之前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还是前不久修订的《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文本的性质决定了其内容不具备惩罚性质,更多的是倡导性,以起到监管旅游市场秩序的作用。
中青旅质监合规部总监李广认为,这需要区分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是违法行为还是道德范畴的问题。如果是违法行为,如殴打导游、扰乱航班飞行安全,就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惩罚。需要完善配套措施,完善相关法律,形成更强有力的约束,对逾越法律红线的不文明行为坚决绳之以法,这需要多部门合作、依法治旅,积极探索旅游“不文明行为”依法惩戒之途。
业内专家认为,除了法律手段外,对这些不文明的游客形成舆论上的谴责也会形成一种约束和压力。通过“游客黑名单”的发布,来进一步督促整个社会成员自觉遵守文明规则。(责编:雷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