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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患者法律意识及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尤其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和“举证责任倒置”方式上的改革,医疗纠纷有所增加,社会进步和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对护理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临床实习是护生从理论到实践、从护生向护士角色转化的重要阶段,而护生对医院环境的不熟悉,对护理技术操作的不熟练和缺乏足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医疗法律法规知识等,这些都构成护生实习期间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