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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和小东一样高,小东和小亮一样高,可是,小明和小亮却不一样高,大家觉得这可以吗?我发现,数学本来是最讲理的,可是在数学中却出现了这样的奇怪现象。举个例子,根据商不变性质,被除数和除数同时除以十,商不变,所以130÷20=13÷2。然后大家都学过有余数除法,知道13÷2=6……1。可是,我却发现130÷20=6……10,并不等于“6……1”!也就是说,如果写130÷20=13÷2=6……1,这是不对的。这不是太奇怪了吗?
下午,我带着这个问题去请教江老师。
江老师指着那几个等号和省略号说:“这个问题,主要是对数学符号的认识不够到位造成的。在有余数除法算式中用省略号,是用来记录余数的,本身不是一种运算符号。例如13÷2=6……1,表示计算13除以2,当商是6的时候,余数是1,不能在脱离等号左边的除法算式的情况下把右边看成是单独的算式。其实,更准确的记法是13=2×6 1,这才是有余数除法各部分之间关系的等式。”
“哦,”我有点明白了,“那130÷20=6……10,应该写成130=20×6 10。可是,为什么课本上又说商不变呢?”
“对啊,商都是6,不是不变吗?至于10、1,那其实是余数了。”江老师说。
“看来商虽然不变,但是余数会随着被除数、除数的变化而变化。”我总结说,“课本说得不够全面呀,这个规律,干脆改叫‘商不变余数变规律’好了。”
“不,书本上说的除法中的‘商不变’这个规律,是没有问题的。真正的除法中的商,在被除数和除数同时乘以或除以相同的数(零除外)的时候,确实是不变的。但是有余数除法中的商,并不是真正的商,只是一个部分商。还有一部分商在余数里面呢。”
“哦,”我觉得自己又明白了一点,“那真正的商要怎么表示呢?难道数学上就没有办法了吗?”
“有啊,数学上表示130÷20的商,应该用分数 ,表示13÷2的商,用分数 。而这两个分数,大小就相等了,就可以用等号连起来了。”
江老师把这两个分数写在纸上,我又在前面写上“130÷20”和“13÷2”,全用等号连起来,就得到了:
130÷20==13÷2=
江老师看着我,笑了。
(指导老师:卢声怡)
贝卡1月6日 19:25:30
看到数学题,我头顶的“天线”就没有信号了,不过
下午,我带着这个问题去请教江老师。
江老师指着那几个等号和省略号说:“这个问题,主要是对数学符号的认识不够到位造成的。在有余数除法算式中用省略号,是用来记录余数的,本身不是一种运算符号。例如13÷2=6……1,表示计算13除以2,当商是6的时候,余数是1,不能在脱离等号左边的除法算式的情况下把右边看成是单独的算式。其实,更准确的记法是13=2×6 1,这才是有余数除法各部分之间关系的等式。”
“哦,”我有点明白了,“那130÷20=6……10,应该写成130=20×6 10。可是,为什么课本上又说商不变呢?”
“对啊,商都是6,不是不变吗?至于10、1,那其实是余数了。”江老师说。
“看来商虽然不变,但是余数会随着被除数、除数的变化而变化。”我总结说,“课本说得不够全面呀,这个规律,干脆改叫‘商不变余数变规律’好了。”
“不,书本上说的除法中的‘商不变’这个规律,是没有问题的。真正的除法中的商,在被除数和除数同时乘以或除以相同的数(零除外)的时候,确实是不变的。但是有余数除法中的商,并不是真正的商,只是一个部分商。还有一部分商在余数里面呢。”
“哦,”我觉得自己又明白了一点,“那真正的商要怎么表示呢?难道数学上就没有办法了吗?”
“有啊,数学上表示130÷20的商,应该用分数 ,表示13÷2的商,用分数 。而这两个分数,大小就相等了,就可以用等号连起来了。”
江老师把这两个分数写在纸上,我又在前面写上“130÷20”和“13÷2”,全用等号连起来,就得到了:
130÷20==13÷2=
江老师看着我,笑了。
(指导老师:卢声怡)
贝卡1月6日 19:25:30
看到数学题,我头顶的“天线”就没有信号了,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