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一种乡村经济的新业态

来源 :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henweili7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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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有灵魂的生活、有温度的住宿的民宿,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并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民宿业作为乡村非标准住宿的新业态,伴随着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已经从幕后走向台前,成为乡村经济的新增长点。其在带来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何把这个新业态扶持好、发展好,则需要学界、业界基于对民宿业的起源、发展、现状等问题进行研究,以尊重市场规律为原则,积极探索民宿业可持续的健康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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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处置不同程度的违纪违法对象,界分党纪违反、职务违法与职务犯罪的判断标尺。在实然程序运行之过程中,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间程序衔接客观存在裁量空间,不仅导致处置效果呈现“入罪”或“出罪”倾向,更可有碍实体公正之实现。从程序适用衔接上,监督执纪程序转换应满足“法律保留”与“程序法定”之要求。在党规与国法协调衔接过程中,党规制定与解释主体应遵照党内法规、监察法以及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性规律。善化党内法规纵向的立规制定与解释权,细化监督执纪衔接监察调查过程中有权主体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