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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的土地问题。目前,我国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暴露出土地产权主体不清晰,农民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与弱势地位的问题。明晰土地产权,把农民组织起来,让农民持土地入股,建立农业股份公司是一条可行的路径选择。同时,非公共利益征地是一种侵犯农民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国家必须加强立法,停止这种强势对弱势的侵犯。农地用途的转变需健全土地市场,给农民以市场主体的地位。